金融租賃保險

金融租賃保險是保障金融租賃業務順利發展的必不可少的條件,它是對金融租賃物在運輸、裝卸、存儲安裝、試車以及租賃物在租賃期內的使用過程中,可能遭受的風險損失進行經濟補償的一種措施。金融租賃保險一般包括租賃物件的運輸保險和租賃期內租賃物的保險。其中,租賃物的保險是以租賃物件、與之有關的利益或各種損失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各種保險,包括以租賃物件本身為標的的保險、租賃責任保險、保證保險,信用保險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融租賃保險
  • 類別:保險
  • 內容:金融租賃
  • 國家:中國
基本簡介,主要種類,主要特點,投保事項,理賠流程,保險契約,專業設定成考高起專,考試科目:,能力結構:,素質要求:,

基本簡介

金融租賃保險是保障金融租賃業務順利發展的必不可少的條件,它是對金融租賃物在運輸、裝卸、存儲安裝、試車以及租賃物在租賃期內的使用過程中,可能遭受的風險損失進行經濟補償的一種措施。

主要種類

金融租賃保險一般包括租賃物件的運輸保險和租賃期內租賃物的保險。其中,租賃物的保險是以租賃物件、與之有關的利益或各種損失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各種保險,包括以租賃物件本身為標的的保險、租賃責任保險、保證保險,信用保險等。金融租賃業務一般需投保的險種有:
(1)貨物運輸保險。按照運輸方式的不同,它可以分為海洋運輸保險和內陸運輸保險。海洋運輸保險包括基本險和附加險。其中基本險按照風險範圍大小可分為平安險(它承保由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引起的全部損失,再加上船舶擱淺、觸礁,沉沒、碰撞、火災、爆炸等六種原因所造成的部分損失)、水漬險(承保平安險承保範圍,並負責由於惡劣氣候等造成的達到規定比例的部分損失)及一切險。融資租賃中,在簽訂進出口設備汀貨契約時應訂明採用離岸價(FOB)或貨價加運價(C&F),並根據其沒備情況,及時選擇投保平安險,水漬險或一切險。內陸運輸保險分為陸上運輸保險和航空運輸保險,主要承保運輸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租賃物件損失,並承保漬水、雨淋、破碎、滲漏,偷盜、包裝破碎等附加險。
(2)財產保險。對租賃物件,在運抵使用地時,應及時投保財產保險,或必要時可附加盜竊險,或投保財產一切險。若有必要,還可加保機器損壞險和營業中斷險。
(3)運輸工具險。如果租賃財產中有汽車、船舶等運輸工具,則應投保機動車輛險或船舶險,前者還應加保第三者責任險。
(4)安裝工程險,建築工程險。若租賃業務涉及新建或擴建項目,如有安裝項目,則應投保建築工程險或機器設備安裝險。

主要特點

金融租賃保險是保障出租人和承租人少受甚至不受經濟損失的一種手段。近年來金融租賃保險業務不斷發展,並在金融租賃業務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首先,它有利於金融租賃業務的成交。由於租賃物件的購買、移交往往經過較長的運輸過程,面臨較大的風險,因此租賃各方當事人在進行有關租賃業務的洽談中,都應充分考慮保險因素,在對租賃項目編制概算時,也須考慮這一因素,通過保險,將不定的損失轉化為固定的費用,保費支出可計入成本。其次,它有助於保證租賃活動的進行。在投保金融租賃保險後,一旦遭受意外事故,就能及時得到保險賠償的彌補,從而保證租賃經營的連續進行。最後,在跨國金融租賃活動中,金融租賃保險費收入構成一國的外匯收入,它用於無形貿易外匯。

投保事項

金融租賃保險的具體投保事項,要考慮投保人是誰以及金融租賃物件處於什麼狀態。
一般說來,出租人以自己的名義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費計入租金以內,由承租人承擔。當發生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時,出租人就憑藉承租人提供的保險事故證明書,向保險公司索賠。出租人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被保險租賃物件的損失賠償金,在扣除租金餘額後,其餘部分應退還給承租人。
如果投保是按金融租賃物件處於不同的狀態進行的,那么出租人要為租賃物件的運輸進行保險,保險費計入承租人的租金;而承租人要為租賃期內的租賃物件進行保險,所交保險費計入產品成本。
金融租賃保險的投保程式一般是:投保人(出租人或承租人)向保險公司提出投保的要求,向保險公司索取投保單,如實填寫保險單中的每項內容,同時加蓋公章。保險公司接到出租人或承租人的投保單後。經核實同意保險後,即出具保險單,並通知投保人交付保險費。
金融租賃物件的運輸險採用保險憑證或代保單形式,通過保險代理人辦理。因此,在金融租賃業務中,出租人投保金融租賃物件運輸險時,只要向貨運單位的營業人員正式表示,貨運單位就代辦保險,在有關貨運單證上加蓋保險戳記或出立保險憑證,也就完成保險手續了。

理賠流程

被保險人在保險標的遭受損失後,按保險契約有關條款的規定,向保險人要求賠償損失的行為,稱為索賠。索賠是被保險人實現其保險權益的具體體現。
保險標的發生保險單規定的損失時,被保險人應及時提出索賠,以免喪失時效。保險條款對索賠的時效都有規定超過了一定的時間,被保險人就不能提出索賠即使提出,保險人也可以不予受理。
索賠的過程大致為:
(1)向保險公司報案,要求保險公司派人處理。
(2)填具出險通知書。出險通知書的主要內容有被保險人名稱、出險日期、出險原因、保險單號碼、出險的經過、損失程度、請求賠付金額等。
(3)提供有關索賠單證。提供單證的目的在於證明被保險人所索賠的事實,便於保險公司審核和處理。主要單據有保險單正本保險標的原始單據、出險調查報告等。
(4)領取賠款。
(5)開具權益轉讓書。這不是必經程式,只有涉及第三者責任時,被保險人領取賠款後,才需要出具權益轉讓書,表明保險公司已經給予損失賠償,從而享有被保險人轉移過來的權益。被保險財產在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後,由保險公司根據出險情況進行現場勘查,確定保險責任和索賠金額,最後付給被保險人賠款。這就是所謂的保險理賠。保險理賠直接體現保險的經濟補償功能,也涉及被保險人的切身利益。
金融租賃保險理賠的一般程式是:損失通知——損失勘查——核定損失——損失處理——給付賠款。
保險公司在金融租賃保險的理賠工作中,應遵循“重契約、守信用”,“主動、迅速、準確、合理”的工作原則。

保險契約

金融租賃保險契約是經濟契約的一種,它是指由保險公司和出租人或承租人訂立的契約。它用書面方式載明了保險人與投保人各自的權利與應履行的義務。由投保人(出租人或承租人)根據契約規定,向保險公司交付保險費,而保險公司根據契約條款約定,對出租人或承租人承擔經濟補償責任。
金融租賃契約的主要內容有保險標的、保險金額、保險責任與險外責任、保險費和保險期限等。
(1)保險標的。保險標的是保險契約的保障對象,金融租賃保險的保險標的是金融租賃物件。明確記載金融租賃保險標的,一方面可以確定作為投保人的出租人或承租人對保險標的是否存在可保利益,從而確定金融租賃保險契約的有效性;另一方面也可以確定保險人對哪些承保對象承擔保險責任,並確定保險金額。金融租賃保險的標的不同,其所面臨的危險種類、性質、危險因素的多少和危險程度的高低不同,所適用的保險費率也不同。金融租賃保險的一項基本原則是作為投保人的出租人或承租人必須對保險標的有可保利益方能投保,也就是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具有一定的利害關係。
(2)保險金額。保險金額是可保金額用貨幣計量的價值。它是根據保險標的在某一特定時期內以金錢估計的價值總額即保險價值來決定的。由於金融租賃保險主要是財產保險,因此其保險金額不能超過其保險價值。保險價值是指保險標的物的價值額,即保險標的物在損失發生時的實際價值,也是保險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的最高限額。金融租賃保險的保險金額可以低於保險價值,也可以等於保險價值。
(3)保險責任與險外責任。保險責任是保險契約中規定的保險人對被保險人所承擔的經濟補償責任。出租人或承租人投保後,將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收取出租人或承租人交納的保險費,負有替出租人或承租人的風險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的義務。保險契約對保險責任有三方面的說明:其一是保險人承擔的基本責任;其二是保險人承擔的特約責任,說明哪些風險必須經投保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並增繳保費才由保險人承保,即附加險或特保危險;其三是保險人的險外責任,說明哪些危險不在保險人承保範圍之內,這些危險發生的損害,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即不保險。
(4)保險費。保險費是投保人付給保險人使其承擔保險責任的代價,保費是保險基金的來源。繳納保費是投保人的基本義務,保費的多少由保險金額和費率以及保險期限等方面決定。保險費率的高低又取決於保險責任範圍的大小和以往經營中的出險損失率和經營成本。
(5)保險期限。保險期限是保險契約的有效期限,是契約雙方當事人履行權利、義務的起訖時間。保險責任的起始時間,對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具有重要意義。保險契約成立的時間與保險契約開始的時間並不完全一致。保險責任的開始時間,應依據保險契約約定的保險期限而定。計算或確定金融租賃保險期限通常有兩種方法:
①規定一定的期限,如半年、一年、兩年為保險期限。比如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一切財產保險以一年為期,即從起保日零時開始,到約定期滿日的24時為止,期滿後可再續約。
②以一項事件的始末計算。比如金融租賃物件運輸保險的期限都是以該租賃物件的航程、行程來計算,即其保險期限一般從租賃物件起運時起,至到達目的地後終止。

專業設定成考高起專

考試科目:

語文 、數學(理)、外語。
本專業畢業生應具備以下知識:
1.掌握專業所必需的政治思想和道德素養、套用文寫作、高等數學、計算機、大學英語以及國語等基礎知識。
2.掌握專業所必需的政治經濟學、貨幣銀行學、會計學、西方經濟學、統計學、財務管理、管理學、經濟法、國際金融、國際貿易、財政學、證券投資等專業基礎知識。
3.掌握專業所必需的保險學、財產保險、人身保險、海上保險、保險公司經營管理、保險行銷、風險管理等專業知識。

能力結構:

通過實驗室模擬實訓和保險公司實習以及實習基地在崗實習,本專業畢業生應具備以下能力:
1.熟悉我國有關保險業的方針、政策、法規以及有關的國際慣例。
2.掌握市場調查、市場預測和市場開拓的基本方法,具有較強的人際溝通能力、一定的策劃能力和市場開拓能力。
3.了解保險展業的一般方式、方法和程式。
4.熟悉承保核保、客服保全、理賠給付、保險產品管理等保險業務流程,具備較強的實際操作能力。
5.了解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概況、方法、手段等,初步具備運用保險資金並使保險資金保值和增值的能力。
6.獲取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素質要求:

1.具有誠實守信的良好品質。
2.具備較強的辯證思維能力。
3.樹立正確的經營思想,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
4.具備尊重科學實事求是的作風,具有較強的創新精神和創業意識。
5.具有團結協作、遵紀守法、廉潔奉公、愛崗敬業、吃苦耐勞的良好職業道德。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