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教育(人才)研究院

金融科技教育(人才)研究院

金融科技教育(人才)研究院由復旦大學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復旦大學泛海書院等高校和教育界的知名教授與專家學者,銀行、證券、保險、信託等國際知名金融與金融科技企業(機構)的負責人,金融科技和科技創新科研院所的領軍人才以及政府和金融監管機構並致力於一同推動金融,金融科技以及科技金融人才發展的管理者們自發組成金融科技教育(人才)研究院理事會(暨專家顧問委員會)。

研究院主要從事金融科技人才培養標準化課程體系(FITC)、方式、內容、評價標準等方面的研究,形成國際金融科技人才培養高地。研究中心將匯聚國內外金融科技領域的資深行業專家,共同研發金融科技人才能力成熟度模型,全面提高金融科技工程人才的培養質量。為金融科技行業培養既精通技術、又熟悉業務和管理的金融科技複合型人才。研究院將建設面向金融,金融科技和科技金融的人才標準與人才測評體系聯盟(暨FITA)。

研究院在政產學研合作方面將致力於金融科技人才標準的成果轉化,科技類的培訓與諮詢服務、協助高校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與科技類的實踐平台的研發、部署與建設。研究院也將專注於對科技及金額科技創新發展的方向、成本與運營的模式以及人員產值與企業盈利的現狀、趨勢以及產能部署進行分析與研究。同時,進一步擴大後的金融科技教育(人才)研究院將為金融科技從業人員提供實踐指導,為金融科技研究提供孵化環境,為金融科技行業提供前瞻性研究,為金融科技企業提供政策建言與交流合作渠道。

組織體系,(一) 理事單位,(二) 委員單位,(三) 會員單位,(四) 理事會成員,(五) 委員會成員,(六)(行業)教育標準研究辦公室, 金融科技方向的專業課程(FITC)合作, 金融科技類平台實驗室項目產業孵化, 金融科技教育雲服務公共實驗室,

組織體系

金融科技教育(人才)研究院內設理事會、委員會,理事單位、委員單位和會員單位由理事會每年進行評估。各分支機構在職能部門的協同下共同推進金套設妹融科技研究院的發展。

(一) 理事單位

理虹境匙事單位由原外資金融機構在華研發中心交流論壇的企業單位構成。
新增的理事單位由理事會秘書長提議,經理事會企業單位負責人一致同意後可加入。
理事單位將負責:
1. 金融科技研究院課題方向的調整、制定、實施,以及必要的對外橫向課題承接合作。
2. 調研、收集、歸納各理事單位在人才、企業發展等方面的訴求,並由研究院作為向政府諫言、建議的行業方案。
3. 定期收集、整理、提交校企合作的訴求,由研究院作為與各高校、科研院所聯繫的橋樑,促成產學研一體化。

(二) 委員單位

委員單位由原金融IT人才標準研究中心委員單位構成。
新增的委員單位由理事單位推薦,或自行向研究院申請,由理事會秘書長組織評審,無異議後可加入。
委員單位將自願參與:
1. 金融科技研究院課題方向的調研、實施,以及承接由理事成員(專家)等評審後的橫向課題合作。
2. 參與收集、整理、歸納各委員單位在人才、企業發展等方面的訴求,並由研究院參考作為向政府諫言、建議的行業方案。
3. 定期向研究院申報包括教改在內的校企合作的訴求,由理事會成員(專家)等評審後,研究院促成合作高校、科研院所,以及教育機構等與申報委員單位共同進行孵化和市場運營。

(三) 會員單位

新增的會員單位由理事單位、委員單位推薦,或自行向研究院申請,由理事會秘書長組織評審,無異議後可加入。
會員單料企煮位將自願參加:
1. 金融科技研究院課題方向組織的相關活動。
2. 參與各試拔抹夜單位在人才、企業發展等方面的訴求,並作為研究院向政府諫言、建議的行業方案的參考。

(四) 理事會成員

由歷屆外資金融機構在華研發中心交流論壇委員單位及新增理事單位的領袖構成。理事會成淚拘店汗員總計25名。
新增的理事會成員由理事會秘書長提議,在現有委員單位中對研究院的發展有特殊貢獻、特別影響力的個人,由理事會成員一致同意後可加入。如理事會成員人數已滿25人,則新提議的成員作為預備理事會成員。
理事會成員將構建成研究院的專家委員會,為研究院的各課題、產學研、政策諫言等炒狼蒸項目,以及委員單位、會議單位的增減,進行提案、審核、決議。預備理事會成員可參與以上項目。
理事會成員構成要素理事會成員構成要素

(五) 委員會成員

由委員單位的企業專家、學科學者和商業人士構成。
新增的會員會成員由理事會秘書長、理事會成員提議,在現有會員單位中對研究員的發展有較大貢獻的個人,由理事會成員一致同意後可加入。

(六)(行業)教育標準研究辦公室

教育標準研究辦公室主要負責聯合教育行業(包括知名國內外高校、理事會企業合作院校,培訓機構和企業大學等)與企業界,從行業(企業)科技賦能教育的角度出發,共同研究科技發展對人才教育帶來的影響,以及行業(企業)對於人才培養,人才輸出和人才成長的供需,希望能夠為政產學研用帶來更多的契機。

金融科技方向的專業課程(FITC)合作

意義簡述:金融科技研究院負責金融科技方向的專業改革諮詢,人才培養體系、課程內容以及教學師資的提供,並引導相應的就業企業資源與高校、落戶地政府共建政、產、學、研、用、資六位一體金融科技生態體系。與國內外知名高校共同開展金融科技方向的專業共建合作。恥汽

金融科技類平台實驗室項目產業孵化

意義簡述:金融科技整合相關的線上課程內容、案例、平台產品研發等資源,形成金融科技類教學平台實驗室、金融區塊鏈、虛擬銀行實驗室產品、量化平台等具備高精尖技術金融科技可孵化產業化項目,等並積極拓展及推進高校合作。

金融科技教育雲服務公共實驗室

意義簡述: 圍繞金融業務場景與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深度融合發展的需求,主要面向設有金融、計算機相關專業高校、金融行業企業(金融機構、保險證券機構、金融科技公司等)及人員,研究院將搭建開放、共享的公共服務平台。以人才培養對接產業需求為設計目的,在該平台上構建金融科技教學、實驗、真實金融實訓環境並提供豐富的課程、實驗和項目案例等資源,以創新的人才培養模式培養高質量、複合型的新一代金融科技人才。通過實施金融科技教育雲,將原本孤立的高等教育、崗前教育、職業教育、線上教育等環節串聯起來形成創新的金融科技人才培養模式。
會員單位將自願參加:
1. 金融科技研究院課題方向組織的相關活動。
2. 參與各單位在人才、企業發展等方面的訴求,並作為研究院向政府諫言、建議的行業方案的參考。

(四) 理事會成員

由歷屆外資金融機構在華研發中心交流論壇委員單位及新增理事單位的領袖構成。理事會成員總計25名。
新增的理事會成員由理事會秘書長提議,在現有委員單位中對研究院的發展有特殊貢獻、特別影響力的個人,由理事會成員一致同意後可加入。如理事會成員人數已滿25人,則新提議的成員作為預備理事會成員。
理事會成員將構建成研究院的專家委員會,為研究院的各課題、產學研、政策諫言等項目,以及委員單位、會議單位的增減,進行提案、審核、決議。預備理事會成員可參與以上項目。
理事會成員構成要素理事會成員構成要素

(五) 委員會成員

由委員單位的企業專家、學科學者和商業人士構成。
新增的會員會成員由理事會秘書長、理事會成員提議,在現有會員單位中對研究員的發展有較大貢獻的個人,由理事會成員一致同意後可加入。

(六)(行業)教育標準研究辦公室

教育標準研究辦公室主要負責聯合教育行業(包括知名國內外高校、理事會企業合作院校,培訓機構和企業大學等)與企業界,從行業(企業)科技賦能教育的角度出發,共同研究科技發展對人才教育帶來的影響,以及行業(企業)對於人才培養,人才輸出和人才成長的供需,希望能夠為政產學研用帶來更多的契機。

金融科技方向的專業課程(FITC)合作

意義簡述:金融科技研究院負責金融科技方向的專業改革諮詢,人才培養體系、課程內容以及教學師資的提供,並引導相應的就業企業資源與高校、落戶地政府共建政、產、學、研、用、資六位一體金融科技生態體系。與國內外知名高校共同開展金融科技方向的專業共建合作。

金融科技類平台實驗室項目產業孵化

意義簡述:金融科技整合相關的線上課程內容、案例、平台產品研發等資源,形成金融科技類教學平台實驗室、金融區塊鏈、虛擬銀行實驗室產品、量化平台等具備高精尖技術金融科技可孵化產業化項目,等並積極拓展及推進高校合作。

金融科技教育雲服務公共實驗室

意義簡述: 圍繞金融業務場景與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深度融合發展的需求,主要面向設有金融、計算機相關專業高校、金融行業企業(金融機構、保險證券機構、金融科技公司等)及人員,研究院將搭建開放、共享的公共服務平台。以人才培養對接產業需求為設計目的,在該平台上構建金融科技教學、實驗、真實金融實訓環境並提供豐富的課程、實驗和項目案例等資源,以創新的人才培養模式培養高質量、複合型的新一代金融科技人才。通過實施金融科技教育雲,將原本孤立的高等教育、崗前教育、職業教育、線上教育等環節串聯起來形成創新的金融科技人才培養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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