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章宗改革幣制

金章宗承安三年鑄造“承安寶貨”,是我國貨幣史上第一次使用白銀作為法定的通用貨幣,成為我國古代幣制的一次革命,影響了元朝及以後的中國古代及近代幣制。金朝建國前沒有貨幣,在商貿活動中實行的是物物交易,占領遼、宋後,沿用其舊貨幣並隨著商業的發展和繁榮,對此加以改造,創製了自己的貨幣。金朝發行貨幣開始於海陵王貞元元年(1153年)遷都之後,戶部尚書蔡松年復鈔引法,創製了交鈔,這時發行的交鈔分大、小鈔兩種10等。

規定流通期限為7年。金章宗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改為無限期流通,它的出現早於南宋會子6年。海陵王正隆三年(1158年),設寶源、寶豐,利用3錢監鑄造“正隆通寶”的銅幣,晉章宗大定十九年(1179年)鑄“大定通寶”,由於金代銅少,因而銅錢無法取代紙幣作為主要流通貨幣。金章宗時,紙幣作為永久流通貨幣而被大量發行,加之貨幣屢屢更改,市民怨恨,金代幣制開始陷入極度混亂之中。社會經濟陷入危機。為此政論採取了一些經濟上的對策,其中之一就是鑄造銀錠,使其便於流通,金章宗承定二年(1162年)以前是以錠來計量白銀的,銀錠重50兩,這一年,開始鑄造“承安寶貨”,有1兩至10兩共5等,從此成為法定貨幣,這次貨幣的革命性變革雖無法改變金王朝經濟極度混亂的局面,卻對後代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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