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明(八路軍和新四軍老戰士、河北省委原書記)

金明(八路軍和新四軍老戰士、河北省委原書記)

金明,1913年12月出生於山東省益都縣(今山東省青州市),原籍江蘇省常州。男,漢族,出身破落地主,國中文化程度。

1998年3月15日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5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明
  •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山東省益都縣
  • 出生日期:1913年12月
  • 逝世日期:1998年3月15日
  • 信仰:中國共產黨
1913年12月出生於山東省益都縣(今山東省青州市),原籍江蘇省常州。男,漢族,出身破落地主,國中文化程度。 1929年進益都山東省立第十中學學習。 1932年初在學校參加共產黨的外圍組織“互濟會”,同年二月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1932年8月,金明參加了黨領導的山東益都暴動。暴動失敗後,上級負責人被迫出走,金明被指定留原地堅持工作。先後任共青團益都縣縣委書記、共青團益都、臨朐、壽光三縣中心縣委書記並負責領導當地黨的工作。 1933年3月由於叛徒出賣被捕入獄,金明在獄中堅決對敵鬥爭曾絕食達七天之久,其後擔任了監獄地下黨支部委員。 1932年2月被重新判“罪”加刑。直到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國共實行第二次合作後,通過山東省委營救,才於1937年11月出獄。出獄後,經過省委嚴格審查,金明恢復黨的關係,黨齡自入團之日計算並被任命為省委特聯絡員到益都壽光濰縣、昌邑等地恢復和建立黨團組織,傳達中共中央關於發動抗日游擊戰爭、組織抗日武裝的指示和山東省委組織抗日武裝起義部署,並聯繫、尋找、審查失去關係的黨團員。 1938年1月金明參加了山東省委領導的徂徠山起義,先後任八路軍山東抗日游擊隊第八支隊政治部主任、中共清河特委組織部長、副書記,淄博特委書記等職。 1939年5月遵照中共山東分局的指示,參加並籌建八路軍南進(隴海)支隊(司令員兼政委鐘輝)開闢皖東北抗日根據地,擔任蘇皖區黨委書記、皖北八路軍辦事處主任,其間在對日寇作戰中負傷(被評為三等殘廢)。 1941 年夏金明奉命進入蘇北沭陽,籌建淮海區黨委,不久主力部隊新四軍三師十旅進入淮海區,金明先後擔任蘇北軍政委員會副書記(書記黃克誠)、蘇北區黨委副書記(書記黃克誠)兼淮海地委書記,新四軍三師十旅政委(旅長劉震)兼淮海軍分區政治委員(司令員覃健)。金明和劉震同志堅決執行黨中央和中原局的“主力部隊地方化”指示,將十旅主力部隊的骨幹加強到各縣、區地方武裝,鍛鍊和發展壯大部隊,發動民眾、組織民眾、武裝民眾,打擊敵人。淮海區黨委在對敵鬥爭、建設抗日民主政權,特別是建立人民武裝發展壯大主力部隊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同時還向新四軍三師教導旅(旅長梁興初、政委劉興元,後歸建八路軍山東軍區)輸送了一個整建制團。 1945年2月,奉中共中央和中央軍委的指示,調任新四軍南下兵團第二副政委(司令員兼政委粟裕,第一副司令員兼第一副政委葉飛),並擔任中共蘇浙區黨委副書記(書記粟裕)兼浙西區黨委書記。參與了開闢以浙西天目山為中心的抗日武裝根據地工作和支援部隊對敵作戰。
金明
1946年春節後至1948年2月,任山東膠東區黨委副書記(書記林浩)、膠東軍區副政委(司令員許世友,政委林浩)。參加了膠東保衛戰(時兼任內線工委書記、內線部隊政委,內線部隊司令員由華東野戰軍東線兵團司令員、膠東軍區司令員許世友兼)等一系列重大戰役。
1948年2月,中央決定調金明任中共東南分局第二副書記(書記粟裕,第一副書記葉飛),華東野戰軍第一兵團第二副政委(司令員兼政委粟裕,第一副司令員兼第一副政委葉飛、參謀長張震、政治部主任鐘期光)。 由於形勢的發展,中央又決定由金明任支隊長兼政委率由3000名幹部隊伍組成“中原支隊”調中原局(第一書記鄧小平、第二書記陳毅、第三書記鄧子恢)工作,任豫西區黨委委員兼許昌地委第一書記兼軍分區政委,主要抓了豫西新區發動民眾行清匪反霸重點試驗縣的工作,取得新區進行清匪反霸、進一步開闢鞏固新解放區的經驗。
1949年3月,遵照中共中央決定,金明參加了中共湖南省委的籌建工作並參加和組織了大批南下幹部的學習和整訓。其間金明還被任命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四野戰軍第十二兵團副政委(司令員兼政委肖勁光),並被任命為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南軍區和平(解放湖南)談判代表團首席代表(代表團成員金明唐天際、袁任遠、解沛然、李明灝),7月下旬金明率代表團抵湖南平江與 國民黨湖南省政府與軍隊的代表談判 ,8月4日,國民黨方面程潛、陳明仁領銜發出和平起義通電,8月5日,中國人民解放軍在鞭炮、鑼鼓和歌舞聲中進入長沙。 湖南和平解放後,金明任湖南軍政委員會委員(主任程潛、副主任黃克誠)、中共湖南省委第二副書記(書記黃克誠、第一副書記王首道)、湖南省政府副主席(主席程潛)、中國人民解放軍湖南省軍區副政委(司令員肖勁光、政委黃克誠)。
1952年,中共中央任命金明為湖南省委書記兼湖南軍區政委,並擔任中南軍政委員會委員(主任林彪)、中共中央中南局委員(第一書記林彪)。
1953年11月,中央調金明任國家財政部副部長、黨組副書記(部長兼黨組書記鄧小平)。
1954年底國務院副總理李先念兼任財政部長,金明任副部長兼黨組書記。
1961年10月,金明調中共中央中南局工作,先後任候補書記、書記。 文化大革命中遭到林彪反革命集團和江青反革命集團的殘酷迫害。 粉碎“四人幫”後金明得到平反後,任商業部部長、黨組書記。
1979年3月任國務院秘書長、國務院財政經濟領導委員會成員(主任陳雲,副主任李先念)。
1980年1月任河北省委第一書記、河北軍區第一政委、河北省委黨校校長至1982年 7月。 金明同志是第一、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
1982年9月被黨的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選為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連任兩屆直至1990年10月。 10月後離職休養。
1998年3月15日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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