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科學技術局

根據《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金昌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甘辦字〔2014〕41號)和《中共金昌市委辦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金昌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市委辦發〔2014〕101號)精神,設立金昌市科學技術局,為金昌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昌市科學技術局
  • 核定行政編制:11名
  • 責任:主管全市科技工作
  • 內設機構:辦公室、農業科技管理科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附則,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牽頭擬訂全市科技發展規劃和方針、政策,起草科技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組織制訂市級各類年度科技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管理。
(三)研究全市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方案論證、綜合平衡、評估驗收和制定相關配套政策。
(四)負責編制和實施市級科技基地建設計畫,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產業化政策,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
(六)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制訂相關重要措施和辦法,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八)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審核相關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九)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金昌市科學技術獎評審、表彰及申報國家、省級科學技術獎的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十一)制定科學技術普及規劃和政策,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辦法,負責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管理。
(十二)組織擬定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負責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三)負責國務院和省、市政府取消調整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有關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科技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學技術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紀檢監察室與其合署)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人事、機構編制、宣傳、後勤管理等工作;承擔綜合性檔案起草工作;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政策措施,承擔青年人才基金及科技惠民計畫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科學技術保密工作;負責機關工作的協調和督辦落實;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及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思想政治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教育培訓和工、青、婦等工作。
紀檢監察室負責局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協調、監督開好黨內民主生活會;負責本系統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查處或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本系統內有關違犯黨紀、政紀的案件。
(二)發展計畫科
擬訂科技發展規劃、發展政策、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規劃和政策;擬訂全市基礎研究規劃和政策;擬訂市級軟科學研究計畫;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擬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組織引進技術及消化吸收、創新工作;組織實施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起草科技規範性檔案;指導縣(區)科技進步工作。
(三)科技管理科
擬訂科技促進農村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推動農村科技進步;指導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工作;指導農業科技園區建設的有關工作;負責科技特派員工作;擬訂科技成果管理政策;負責全市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負責研究制定全市科技成果管理和獎勵辦法;組織指導科技成果轉化與套用示範工作。
參照國家公務員法管理事業機構
   金昌市知識產權局。副縣級建制,其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專利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訂我市智慧財產權管理及相關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管理全市智慧財產權和專利管理工作,編制全市智慧財產權和專利事業發展的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縣(區)、市直部門、行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專利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宣傳、智慧財產權培訓及智慧財產權對外聯絡、合作和侵權糾紛的調處工作;負責專利市場的規範和管理,推進專利成果轉化。
根據上述職責,市知識產權局設2個內設機構:
1.專利科
負責編制全市及局內專利工作的年度計畫和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基本建設計畫;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政策、法規的起草以及有關政策、法律、法規的解釋工作;負責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行政執法、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事務;組織開展專利和智慧財產權戰略研究;負責智慧財產權的宣傳普及工作;受理專利申請;負責專利和智慧財產權有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工作。
2.生產力促進中心
指導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工作;開展信息及信息化服務,推動科技信息化發展進程,提高企業及行業的信息化水平;協助企業開展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包括管理技術)的開發套用、示範和推廣;建立科技發展項目儲備庫、專家人才庫、信息資料庫;建立科技孵化器,為企業提供科技服務;負責技術契約的認定、登記和統計分析等工作;組織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管理等相關工作。

人員編制

(一)市科學技術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紀檢組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4名。非領導職務職數按有關規定另行核定。
另核定工勤事業編制2名。
(二)市知識產權局事業編制8名(參照國家公務員法管理),其中:局長1名(副縣級),科級領導職數2名;經費供給形式為財政全額撥款。

附則

本規定由金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金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現任領導

局長:馬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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