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育一個孩子申請是由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再生育一個孩子申請
- 是否收費:否
- 法定期限:45工作日
- 承諾期限:15工作日
- 權力部門:金壇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主體名稱:計生局
- 辦理地點:金壇市金城鎮文化新村1號
- 聯繫電話:0519-82886536
法律依據,申報材料,辦件類型,辦理程式,辦理條件,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第十八條第一款;
2.《江蘇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第二十二條;
3.《常州市特殊情形批准再生育一個孩子審批規定》第三條。
申報材料
1.男女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第一個小孩的出生醫學證明,離婚證和協定書或法院的判決書;
2.獨生子女證明;
3.男女雙方的婚育情證明。
辦件類型
承諾件。
辦理程式
鎮初審(各鎮計生辦6個工作日)→市審批(政策法規科6個工作日)→結果反饋(局領導3個工作日)。
辦理條件
《江蘇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簡稱《條例》) 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 《常州市特殊情形批准再生育一個孩子審批規定》第五條:再婚夫妻原各生育過一個孩子,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再生育一個孩子: (一)雙方均為喪偶的; (二)一方喪偶,另一方孩子由原配偶撫養的; (三)雙方原各生育的孩子均由原配偶撫養的; (四)一方原生育的孩子由原配偶撫養,一方符合《江蘇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二)、(七)項或者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三)、(四)、(六)項和第二款規定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