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壇再生育一個孩子申請審批指南

再生育一個孩子申請是由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再生育一個孩子申請
  • 是否收費:否
  • 法定期限:45工作日
  • 承諾期限:15工作日
  • 權力部門:金壇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主體名稱:計生局
  • 辦理地點:金壇市金城鎮文化新村1號
  • 聯繫電話:0519-82886536
法律依據,申報材料,辦件類型,辦理程式,辦理條件,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第十八條第一款;
2.《江蘇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第二十二條;
3.《常州市特殊情形批准再生育一個孩子審批規定》第三條。

申報材料

1.男女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第一個小孩的出生醫學證明,離婚證和協定書或法院的判決書;
2.獨生子女證明;
3.男女雙方的婚育情證明。

辦件類型

承諾件。

辦理程式

鎮初審(各鎮計生辦6個工作日)→市審批(政策法規科6個工作日)→結果反饋(局領導3個工作日)。

辦理條件

《江蘇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簡稱《條例》) 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 《常州市特殊情形批准再生育一個孩子審批規定》第五條:再婚夫妻原各生育過一個孩子,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再生育一個孩子: (一)雙方均為喪偶的; (二)一方喪偶,另一方孩子由原配偶撫養的; (三)雙方原各生育的孩子均由原配偶撫養的; (四)一方原生育的孩子由原配偶撫養,一方符合《江蘇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二)、(七)項或者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三)、(四)、(六)項和第二款規定條件的。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