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本紀》是一本古籍,共九卷,由元代脫脫等撰,清代希福等譯。
基本介紹
- 書名:金史本紀
- 作者:脫脫(元代)
- 譯者:希福(清代)
- 類別:古籍
內容提要,內容簡介,其他版本,
內容提要
清順治三年(1646年)內府滿文刻本。半頁8行,每行字數不等,版框36.3cm×21.7cm。版心黑口,雙魚尾,中間刻有書名、“○”、卷次、頁碼等。9冊1函。卷前有希福等所撰滿蒙文“奏文”。
《金史》是記載完顏氏大金國歷史的紀傳體著作,自元中統二年(1261年)開始纂修,因“帝統”之爭長年耽擱,至元順帝至正三年(1343年)才重新詔令脫脫等續修。是書主要以《金實錄》和王鶚撰的《金史》等為依據,記述了女真族所建金朝120餘年(根據“序”中所記)的興亡始末,於元至正四年(1344年)完稿刻版印行。
內容簡介
《金史》撰成於元代,全書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紀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傳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興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議修於元世祖中統二年(公元1261年),以後在至元元年、十六年,以及仁宗朝、文宗朝都分別議論過修史的事,都因義例難定未付諸實行,直到元順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決定"各與正統",《遼》、《金》、《宋》三史分別撰修。翌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後用了不到一年的時間。修三史的都總裁官是右丞相脫脫,參加修《金史》的有鐵木爾塔識、張起岩、歐陽玄、王沂、楊宗瑞等,其中歐陽玄的貢獻最為突出,他制訂《金史》撰修的發凡舉例,書中的論、贊、表、奏皆他屬筆
其他版本
滿文本《金史本紀》是據漢文本《金史》的“本紀”部分翻譯而成,是清代最早的滿文譯刻本之一。崇德元年(1636年),皇太極命希福等以滿文翻譯《金史本紀》,至四年(1639年)完稿,順治元年(1644年)敬獻給皇帝,順治三年(1646年)由內府刊行。此書由太祖完顏旻、太宗完顏晟、熙宗完顏亶、海陵王完顏亮、世宗完顏雍、章宗完顏璟、衛紹王完顏永濟、宣宗完顏珣以及哀宗完顏守緒等9位皇帝的《本紀》組成,比較完整系統地記述了金代119年的重要史事。
崇德四年又將滿文《金史本紀》譯成蒙文,五年(1640年)完稿,內容與滿文本一致。
《全國滿文圖書資料聯合目錄》、《世界滿文文獻目錄》著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