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不當心理是指影響審判員審理刑事案件時量刑畸輕畸重的心理因素。量刑受審判員人格特點的影響這一事實已為許多實驗結果所證實。弗蘭克認為,審判活動體現審判員的氣質、人格、教育、環境、性格傾向等特點。人格的偏傾會對量刑產生不利影響。
導致審判員量刑不當的心理因素主要有:(1)審判員的認知水平低,能力不足。包括缺乏法律知識或實際辦案經驗,缺乏心理學、精神病學、生理學及社會學方面的常識。(2)掌握的信息量不足。若審理案件過程中調查研究不夠,疏忽大意,對被告人的主要犯罪事實和犯罪情節、犯罪動機及主客觀原因、被告人是否有前科、能否如實供述,以及國家刑事政策對量刑的要求等掌握不充分或考慮不周,量刑便缺乏足夠的依據。(3)其他不良心理因素的影響。如為避免是非,出於私心,怕影響個人前途、榮譽,或屈服於外界壓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