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肺炎

肺炎的嚴重性取決於局部炎症程度、肺部炎症的播散和全身炎症反應程度,如肺炎患者出現嚴重低氧血症或急性呼吸衰竭需要通氣支持,或者出現低血壓、休克等循環衰竭表現和其他器官功能障礙可認定為重症肺炎。

基本介紹

  • 就診科室:呼吸內科
  • 常見病因:在伴有心肺基礎或附加危險因素基礎上感染肺炎,特殊病原微生物感染
  • 常見症狀:呼吸衰竭,精神萎靡,嗜睡,煩躁,血壓下降
病因,臨床表現,檢查,診斷,治療,預後,護理,

病因

在伴有心肺基礎或附加危險因素基礎上感染肺炎,或特殊病原微生物感染如SARS病毒、禽流感病毒、軍團菌等,會增加肺炎的嚴重程度和死亡風險。如年齡>65歲,存在基礎疾病或相關因素,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糖尿病,慢性心、腎功能不全,慢性肝病,1年內有住院史,疑有誤吸,意識異常,脾切除術後,長期嗜酒或營養不良等。

臨床表現

1.重症肺炎會有呼吸衰竭的表現,神經系統症狀主要有精神萎靡、嗜睡或煩躁,重者可出現意識障礙、視盤水腫、昏迷、驚厥,進而出現腦疝,患兒可因中樞性呼吸衰竭而死亡。
2.重症肺炎往往還能導致循環系統受累,表現為脈搏微弱、心率加快、心音低鈍、發紺加重、肺部囉音增多等。出現休克和周圍循環衰竭時會出現面色蒼白、皮膚灰暗濕冷、尿量減少、血壓下降、毛細血管充盈時間延長。

檢查

1.體格檢查
(1)呼吸頻率≥30/min。
(2)動脈收縮壓<12.0 kPa(90 mmHg)。
2.血液檢查
血常規檢查白細胞總數可增多或不增多,但半數以上可見核左移、C反應蛋白增高、紅細胞沉降率(血沉)加快等。
3.動脈血氣分析
動脈血氧分壓(PaO2)<8.0kPa(60 mmHg)、氧合指數(PaO2/FiO2)<39.90 kPa(300 mmHg)時,需行機械通氣治療。
4.影像學檢查
X線顯示雙側或多肺葉受累,可見肺不張,往往一處消散而他處有新的浸潤發生。

診斷

符合下列1項主要標準或≥3項次要標準者可診斷為重症肺炎。
1.主要標準:①需要氣管插管行機械通氣治療;②膿毒症休克經積極液體復甦後仍需要血管活性藥物治療。
2.次要標準:①呼吸頻率≥30/min;②氧合指數≤250 mmHg(1 mmHg=0.133 kPa);③多肺葉浸潤;④意識障礙和(或)定向障礙;⑤血尿素氮≥7.14 mmol/L;⑥收縮壓<90mmHg需要積極的液體復甦。

治療

1.藥物治療
(1)抗感染治療是肺炎治療的最主要環節。細菌性肺炎的抗菌治療包括經驗性治療和抗病原體治療。前者主要根據本地區、本單位的肺炎病原體流行病學資料,選擇覆蓋可能病原體的抗生素;後者則根據呼吸道或肺組織標本的培養和藥物敏感試驗結果,選擇體外試驗敏感的抗生素。此外,還應根據患者的年齡、有無基礎疾病、是否有吸入史、住普通病房還是重症監護室、住院時間長短和肺炎的嚴重程度等,選擇抗生素和給藥途徑。重症肺炎應重視病原學診斷,及早採集呼吸道標本,採用血培養、血清學檢測等多種方法查找病原體。
(2)重症肺炎的治療首先應選擇廣譜強力抗菌藥物,並應足量、聯合用藥。①社區獲得性肺炎常用大環內酯類聯合第三代頭孢菌素,或聯合廣譜青黴素/β-內醯胺酶抑制劑、碳青黴烯類;青黴素過敏者用喹諾酮類聯合氨基糖苷類。②醫院獲得性肺炎可用喹諾酮類或氨基糖苷類聯合抗假單胞菌的β-內醯胺類、廣譜青黴素/β-內醯胺酶抑制劑、碳青黴烯類抗生素的任何一種,必要時可聯合萬古黴素。大多數患者需要7~10d或更長療程。
2.氧療
必要時轉入醫院行機械通氣。
3.化痰
加強痰液引流。必要時可吸入氨溴索、濃鹽水化痰。
4.支持治療
增強免疫,以及支持治療。

預後

積極迅速控制感染可減少併發症的發生。

護理

1.發熱護理
高熱時應臥床休息,減少耗氧量,可用物理降溫,或遵醫囑套用藥物降溫,靜脈補充因發熱而丟失的水分與鹽,監測、記錄體溫變化。
2.胸痛護理
胸痛明顯者,協助取患側臥位,指導患者深呼吸和咳嗽時用手按壓患側臥位,採用局部按摩或轉移注意力的方法以緩解疼痛,必要時遵醫囑套用鎮痛藥。
3.咳嗽、咳痰護理
鼓勵患者深呼吸,協助翻身及進行胸部叩擊,指導有效咳嗽,促進排痰。痰液黏稠不易咳出時,可鼓勵患者多飲水,亦可給予霧化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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