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得救

重生得救

重生得救是基督教的主,耶穌在世上親自用過的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生得救
  • 外文名:boragain,or born anew
  • 解釋:危急中或失落了生命被挽救回來
  • 來源:耶穌說
基本釋義,緣由,方法,改變,

基本釋義

“重生”在辭典中是指重新再得生命(boragain,or born anew)。這第二次的生命是從上頭來的,是從天上來的(born from above)。主耶穌告訴一位年老尊貴的猶太學者尼哥底母:“你必須要重主”。因為“人若不重主,就不能見神的國”。又說“人若不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這樣看來,凡重生的人,必是從水和聖靈生的。
水是指什麼?水是最基本的功能是洗淨。施洗約翰所行的叫做悔改的洗禮。這洗禮是叫人認罪悔改。人肯到神面前來認罪悔改,就可罪得赦免(可一:4)成為聖潔(弗五:26)。讓我們自己省察,在我信主的過程中,曾以任何方式向主表示我是個罪人而求主赦免洗淨嗎?
水的第二個功能是解渴。耶穌很明顯的告訴撒瑪利亞婦人,“你需要活水”。當撒瑪利亞婦人承認她是個已有五個丈夫的罪人,她就能接受如活水一般的生命之道,滋潤她枯而且竭的心田。甚至她丟下水罐,奔回人群,把自己的見證如活水般地湧出來。其實這現象就是從聖靈而生了。當人罪得洗淨,聖靈就充滿人心。人就得著上頭來的能力,為主作見證。當我們認了罪,是不是覺得內心中一股熱力,要把生命的道告訴心中乾渴需要的人呢?
“得救”就是得蒙拯救。人在危急中或失落了生命被挽救回來(saved from the various perils of life)。保羅對以弗所教會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所以凡得救的人,首先,他明白他信靠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救恩。又因神特別恩待他,把得救的機會臨到了他。接著,他要從心靈里產生信心,好像一雙接受禮物的手,來領取神早已為世人預備好了的救恩——禮物——就是主耶穌。想一想,我有沒有向這位耶穌說過:我願意真心接受你作我的救主?或是憑著我內里的信心說:主耶穌啊!你是拯救我的主,我要永遠相信跟隨你?
保羅在羅馬書十:9告訴我們:“你若口裡承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得救的兩個基本行動:第一,人肯公開承認耶穌基督是我個人的救主,是拯救靈魂的救主。換句話說,在認識我的人面前,大家都知道我是個信耶穌的基督徒。其次,人心裡確實相信,主耶穌已經從死里復活了。這復活乃是神所彰顯的大能。上面這兩點我都達成了嗎?
重生得救原是個奧秘,但聖靈借著聖經的話,已經說得很明白了。如果你覺得,上面所提到的,你早已完成了。那么你不該再有任何懷疑,正式向自己宣稱,你是一個得救重生的基督徒。若是你目前仍在做些基督徒不該作的犯罪行為,沒有悔改過;也不敢在親友中認自己是個基督徒;也從不覺得耶穌的復活與你有什麼關係,那么,你應當好好禱告,糾正自己,依靠聖靈的能力,完成你重生得救的工夫。

緣由

主耶穌說人必須重生,語氣是很重的。人既然已經有了人的生命,為什麼神還要把他的生命給人呢?
“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人若得不著神的生命,卻帶著犯罪的生命到神面前來,只能得著審判和定罪。這就如陷身火海,又如民數記廿一章以色列人在曠野被毒蛇咬傷垂死一樣,都是極端嚴重的危險,沒有辦法能逃避。現在,神給我們一個拯救的方法;藉著這個方法,我們可以不被定罪,完全脫離永遠滅亡的危險,這個事實就是我們要留心的得救。

方法

1. 本乎恩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8-9)
我們能得救,不是因為我們向神作過什麼,神就以得救來酬謝我們。不是的。神不叫我們滅亡,反把永生給我們,因為“神願意萬人得救”(提前二4)。他既然願意人得救,他就不將人該受的刑罰人,反倒將人所不配得的赦免賜給人。人也是白白地在神那裡得拯救,這就是恩典,神定意向人顯出恩典,人就有了得救的可能。“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恩是神的預備,信是人的接受。神要預備的已經作好了,現在只剩下人的相信;一相信,人就得救了。
2. 因著信
(1) 信的對象
相信就是人得救的唯一方法,這是神給人定規的。那么相信什麼呢?有一次,碰到一位要信主的朋友,我問他說:“你相信主耶穌嗎?”他回答說:“我信有神。”許多人的相信只是信有神,只信有神是不夠的,信有神卻和神沒有正常的關係,這與不信有神是沒有什麼不同的。要得救,不單要信有神,還得要信福音,這福音必叫我們得救。
福音是什麼呢?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一至四節:“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神的話清楚給我們指出,主耶穌的死、埋葬和復活的事實就是福音。
讚美感謝主,他替罪人死,罪人得赦罪;他從死人中復活,罪人得著神的生命。主耶穌的死和復活才是福音,這福音使罪人得救;這福音又叫遠離神的人與神和好。
(2) 怎樣信
不是嘴裡說信就是真的相信,要實實在在地信,才能使信的人得救。按著聖經所給我們看見的,真實的相信必定是經過:
(a) 悔改
“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一15)
悔改是什麼意思呢?照著這個詞本身的解釋,就是覺悟到從前錯了,現在不能繼續錯下去,要改正過來。按著聖經對這個詞的用法,它的解釋也有點相似,就是─“改變心意”。路加福音三章七至十四節中約翰的話里,悔改的行為就是認識了從前的不對,錯了、犯罪了、得罪神了,現在迴轉過來,不再像從前那樣生活了。我從前沒有憐憫,我從前是貪污、勒索、敲詐、欺負人的,現今我明白了,我是一個罪人,我不能再這樣地犯罪下去,我要結束這些犯罪的生活,這一個心意上的轉變,就是悔改。
有人在悔改的時候,心裡很沉重,為罪憂傷難過。有些人悔改的光景卻沒有那樣地激動。不管表現出來的光景是怎樣,他們的裡面是自己責備自己,自己定自己的罪。
(b) 接受
悔改是領人進入神的拯救中的一個過程,光是悔改還不能叫人得救。神只告訴我們說:要悔改,信福音。悔改是叫我們認識自己是罪人的本相,然後就真實地信福音。
知道不等於相信;佩服、同情和贊成也不是相信。“凡接受(按原意譯)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一12)這裡給我們很清楚的說明,相信就是接受。信福音就是接受福音。人一悔改,承認了自己是罪人,就接受福音,一接受福音,這福音就叫他得救。接受就是把一件事物從別人手上接過來,成為自己所有的。
所以,信福音就是把福音接受過來。福音說基督為罪人死了,你心裡就說:“是的,那罪人就是我。主耶穌死是為著我,他復活也是為著我,他的死和復活都是為著我,我靠著他就得救了。”你這樣接受了福音,這福音就成為你的,直接和你有關係的。你若是只知道基督為罪人死,卻沒有看見這罪人就是你,你還沒有接受福音,福音和你還沒有關係。你若看見在十字架上死的主就是為著你,你接受了這一個事實,這一個接受就是相信。
所以,相信福音就是接受福音的事實,承認福音的事實都是為著我的,這樣相信福音的人,就必得救。

改變

人肯實實在在地承認自己是個罪人,相信主耶穌,立刻就得了重生,接受了神的生命。這不是道理,而是事實。重生了的人,自己確實是多了一個生命。這生命很具體地在管理他的生活,管理他的心思和態度,別人也能從他的身上看出與從前不同來。有些人轉變得很顯著,前後判若兩人,有些人卻轉變得不太顯著。不管是顯著或是不太顯著,重生了的人一定有新的愛好、新的心思和新的感情。這一個改變不是在人的外體,而是在人的裡面,又在人的生活上顯出來。從外面來看,本來是黑頭髮的還是黑頭髮;本來是五尺七寸高的還是五尺七寸高;黃顏色的皮膚照舊是黃顏色的皮膚;完全是老樣子,但是在裡面就完全不同了。從前是愛犯罪的,現在不再愛犯罪了,從前心靈受壓制的,現在釋放了。自己明顯地覺得有另外的生命與性情加了進去,代替了本來的生命和性情。
重生不是道理,而是事實,又是信主的人必須要經歷的事。在重生的經歷上不清楚的,這個“基督徒”就大有問題。因此,初信的人一開頭就得清楚重生得救,不能馬虎含糊。真實信主的人,主必按著他的應許給他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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