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氮二硝基苯酚是一種化學物質,分子式是C6H2N4O5。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氮二硝基苯酚
- 外文名: diazodinitrophenol
- CAS No: 87-31-0
- 分子式: C6H2N4O5
第一部分:化學品名稱
中文名稱2: 重氮二硝基苯酚
英文名稱2: dinol
技術說明書編碼: 12
分子量: 210.10
第二部分:成分/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CAS No.
二硝基重氮酚 87-31-0
第三部分:危險性概述
危險性類別:
侵入途徑:
環境危害:
燃爆危險: 本品屬爆炸品,易燃。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 脫去污染的衣著,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
眼睛接觸: 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 用水漱口,給飲牛奶或蛋清。就醫。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 乾燥時,即使數量很少,如接觸火焰、火花或受到震動、撞擊、摩擦亦會引起分解爆炸。但其撞擊感度和摩擦感度低於雷汞、疊氮化鉛。火焰感度較敏感,與雷汞近似。含水40%以上時安定性較好。該物質具有腐蝕性。
有害燃燒產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
滅火方法: 遇大火,消防人員須在有防護掩蔽處操作。滅火劑:水。禁止用砂土壓蓋。
第六部分:泄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 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避免震動、撞擊和摩擦。小量泄漏:使用無火花工具收入塑膠桶內。運至空曠處引爆。大量泄漏:用水潤濕,然後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第七部分: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 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和全面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緊袖工作服,長筒膠鞋,戴橡膠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菸。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避免產生粉塵。避免與氧化劑、還原劑接觸。禁止震動、撞擊和摩擦。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
儲存注意事項: 儲存於陰涼、乾燥、通風的專用爆炸品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溫不宜超過30℃。應與氧化劑、還原劑分開存放,切忌混儲。採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儲區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禁止震動、撞擊和摩擦。
第八部分:接觸控制/個體防護
職業接觸限值
中國MAC(mg/m3): 未制定標準
前蘇聯MAC(mg/m3): 未制定標準
TLVTN: 未制定標準
TLVWN: 未制定標準
監測方法:
工程控制: 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和全面通風。
呼吸系統防護: 可能接觸其粉塵時,必須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
眼睛防護: 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 穿緊袖工作服,長筒膠鞋。
手防護: 戴橡膠手套。
其他防護: 儘可能減少直接接觸。工作完畢,淋浴更衣。工作服不準帶至非作業場所。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含氮量≥12.8%
外觀與性狀: 黃色結晶, 在陽光下顏色迅速變深。
pH:
熔點(℃): 158
沸點(℃): 無資料
相對密度(水=1): 1.63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 7.3
飽和蒸氣壓(kPa): 無資料
燃燒熱(kJ/mol): 無資料
臨界溫度(℃): 無資料
臨界壓力(MPa): 無資料
辛醇/水分配係數的對數值: 無資料
閃點(℃): 無意義
引燃溫度(℃): 無資料
爆炸上限%(V/V): 無資料
爆炸下限%(V/V): 無資料
溶解性: 微溶於水,溶於熱乙醇、多數有機溶劑。
主要用途: 用作起爆藥。產品對摩擦敏感,運輸應加40% 的水潤濕。
其它理化性質:
第十部分:穩定性和反應活性
穩定性:
禁配物: 強氧化劑、強還原劑。
避免接觸的條件: 受熱。
聚合危害:
分解產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學資料
急性毒性: LD50:無資料
LC50:無資料
亞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變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態學資料
生態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積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無資料。
第十三部分:廢棄處置
廢棄物性質:
廢棄處置方法: 處置前應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在公安部門指定地點引爆。
廢棄注意事項:
第十四部分:運輸信息
危險貨物編號: 11021
UN編號: 0074
包裝標誌:
包裝類別: Z01
包裝方法: 無資料。
運輸注意事項: 鐵路運輸時須報鐵路局進行試運,試運期為兩年。試運結束後,寫出試運報告,報鐵道部正式公布運輸條件。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貨車編組,應按照《車輛編組隔離表》進行。起運時包裝要完整,裝載應穩妥。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車速要加以控制,避免顛簸、震盪。不得與酸、鹼、鹽類、氧化劑、易燃可燃物、自燃物品、金屬粉末等危險物品及鋼鐵材料器具混裝。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中途停留時應嚴格選擇停放地點,遠離高壓電源、火源和高溫場所,要與其它車輛隔離並留有專人看管,禁止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
第十五部分:法規信息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 (GB 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1 類爆炸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