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楊家坪拆遷事件
- 分類:強制拆遷
- 面積:219平方米
- 地址:重慶市楊家坪鶴興路1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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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房檔案
地址:重慶市楊家坪鶴興路17號
面積:219平方米
始建:1944年楊武父親修建,為木製結構,一底一樓。
充公:1957年依國家私房歸公政策,該樓被房管部門收走統一分配。
回歸:1983年楊武與吳苹結婚後,吳以書面形式,向上層反映,討回產權。
翻修:1993年,房子年久失修,吳苹向當地房管所申請排危,獲準在原址重建起現在人們看到的這棟磚混結構的小樓。
事件介紹
未達成協定
2004年起重慶市九龍坡區的鶴興路片區舊城改造工程開始啟動,重慶南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重慶智潤置業有限公司確定聯合對該片區實施商業開發,2005年重慶正升置業有限公司加入成為第三方開發商,該地區鄰近楊家坪輕軌站,是當地的商業核心地段之一。自拆遷公告發布以來,該片區204住戶和77非住宅戶,除楊武、吳苹夫婦一戶外,均陸續與開發商達成協定搬遷。
而楊武、吳苹夫婦的房屋則座落於鶴興路17號,面積219平方米,是一座兩層磚混結構,屬營業用房,據吳苹所述,該地段在1944年由楊武父親建成房子,1992年重建成現在的建築,2004年8月31日公布拆遷公告,由於他們的房子最大,九龍坡區房管局以此為由放到最後來解決。2005年9月6日房管局與發展商達成裁決,但沒有剩下九家拆遷戶之參與和簽字,吳苹作為代表與房管局理論後終止裁決,並對區內斷水斷電,2006年7月,其他八戶拆遷戶已跟發展商達成協定,只獨事件主角夫婦仍在膠著。
拆遷進展
- 2004年8月31日 重慶市九龍坡區楊家坪鶴興路片區項目改造貼出動遷公告。
- 2004年9月 該片區280戶陸續搬遷。
- 2005年2月 拆遷人向九龍坡區房管局提出拆遷行政裁決,要求裁決吳家限期搬遷。
- 2006年9月 開發商委託專人向吳萍送達安置意見書,但雙方協商仍未達成一致意見。
- 2007年1月8日 鶴興路片區拆遷聽證會召開,被拆遷人未到場參加。
- 2007年1月11日 九龍坡區房管局下達拆遷行政裁決書。
- 2007年3月19日 九龍坡區法院裁定支持房管局關於搬遷的裁決,要求被拆遷人在本月22日前拆除該房屋。
- 2007年3月22日 法院未進行強拆。
獨守孤房
在執行期限即將到來之前,房屋雖然早已被斷水斷電,但楊武斷然在3月21日爬上“孤島”重返留守孤房,每天由妻子或妻子之兄吳健把食物、瓶裝水甚至大瓦斯瓶送至空地下,由丈夫以以繩子把它們一一吊上至房子內,以維持生活所需,同時也帶上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在內的各種法規文本和有效證件。男主人在樓頂(前方)扯上“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橫幅,後方一樓則拉上“國家尊重和保護人權”橫幅,並在眾多記者的鏡頭前揮舞國旗,表示“與樓共存亡”,附近亦有不少民眾到場展示橫幅,表示聲援夫婦的百姓。
最後結局
3月22日期限過後,至同月30日上午,九龍坡區人民法院仍未強制執行拆遷,但於同日該法院發表公告,責令在釘子戶內堅守的楊武在4月10日前(即十天后)自動搬遷,釘子戶交由智潤置業公司拆除。
事件至4月2日下午有突破性發展:楊武、吳苹夫婦與開發商在下午四點半達成協定並簽署拆遷安置同意書;夫婦同意接受易地實物安置,在沙坪壩區置換一套同等面積之商業用房(協定中沒有涉及補償金事項),約下午五點,楊武拆除掛在屋子前後之橫幅與國旗並收拾家當離開房子,象徵事件的落幕。官方人員其後曾登上該幢樓房樓頂視察並拍照,而開發商於晚上七點半開始拆除房子,至當晚十點半被移平(但地基土丘並未推倒),事件正式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