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交通局

重慶市黔江區交通局

重慶市黔江區交通局是重慶市黔江區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將區交通委員會更名為區交通局,為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黔江區交通局
  • 辦公地址:重慶市黔江區城西七路16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信息,現任領導,歷任領導,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有關交通運輸法律、法規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和監督實施全區綜合交通(包括全區航空、鐵路、高速公路、與區外連線的骨幹公路、城市組團間快速通道、管道運輸等,下同)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年度計畫,構建綜合交通運輸網路。
2.負責交通運輸經濟運行監測,研究交通運輸業發展趨勢和重大問題;負責全區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和結構調整工作。
3.負責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管理,構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培育和管理交通運輸市場,綜合平衡交通運力,搞好各種運輸方式的銜接協調;承擔交通國防動員和交通戰備有關工作。
4.負責全區水運行業管理及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船舶、渡口、港口及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布局的行業管理;負責船舶運輸管理和水路運輸市場管理工作。負責漁業船舶檢驗監督管理和行業指導等工作。
5.負責推動全區交通行業科技進步。負責交通行業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推廣和套用;指導交通行業環境保護、節能減排、職業技能及培訓工作;組織和管理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建設。
6.承擔全區交通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制定和監督實施交通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負責道路運輸市場監督檢查及城鄉客運、搬運裝卸行業管理;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的規劃、管理工作。
7.承擔全區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負責交通工程建設質量和技術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高速公路、地方民航、鐵路、地方公路、港口、碼頭、航道、樞紐站場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公路、航道養護和設施維護。
8.承擔全區交通運政、港航、路政執法管理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責任;組織和監督通車公路運政、港航、路政的行政執法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9.指導全區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協調全區交通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和處置;組織協調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和高峰客運工作。
10.承擔全區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責任。組織開展對外交流、合作、宣傳、利用外資等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
11.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重要事項督查督辦,承擔機關文秘、會務、機要、檔案、保密、政務公開、信息、宣傳、辦公網路、目標管理、機關後勤服務、綜合治理等工作;承擔機關來信來訪接待和處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信訪穩定工作。承擔重要會議的籌備和重要報告、綜合性檔案的起草;承擔計畫生育、幫鄉扶貧等工作。
二、法治科。承擔交通法制建設和法規宣傳、教育工作,監督、指導交通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承擔本機關作為被申請人的行政複議工作,承擔行政應訴工作;管理、指導交通行業的執法監督和執法隊伍建設和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運政、航政、港政管理和治理公路、水運“三亂”工作;統籌協調交通運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三、政工科。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福利、保險、優撫、機構編制、體制改革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和培訓教育工作;承擔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公務員、所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職務、職稱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統戰、工會、共青團、婦聯、精神文明等工作。
四、財務科。制定全區交通行業財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承擔交通行業資金管理、財務監督檢查、預算、決算、政府採購等有關事宜;負責行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和行業內部審計;組織全區交通系統會計人員培訓和會計隊伍建設。
五、規劃計畫科。組織和平衡全區綜合交通規劃、計畫的編制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和綜合平衡交通行業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投資計畫;組織交通項目建設的前期工作及審查和工程後評估工作;負責港口和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的布局規劃及審批;組織招商引資和開展區際間的經濟技術合作和交流工作;承擔交通行業固定資產統計分析工作。
六、建設管理科。貫徹執行全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技術標準;歸口管理全區地方公路、橋樑、隧道、碼頭等交通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指導公路定額和質量監督工作;承擔地方公路建設項目的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建設管理工作。
七、公路養護科。編制全區公路管理養護計畫,監督、督促公路管養部門實施;指導和協調全區公路路政監督管理工作;督促檢查、指導全區公路及設施的養護維修、綠化美化和防洪搶險、水毀恢復工作;監督公路養護企業及從業人員養護資格審查、監督公路養護部門養護工程招投標工作。
八、綜合運輸管理科。監督指導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管理工作;協調組織全區公共客運、公路、水路、鐵路、民航等運輸方式的銜接工作;協調組織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調控和春運工作;監督指導車船維修市場、車船租賃市場、水陸運輸服務市場、搬運裝卸市場的行業管理和水陸運輸企業資質審查報批工作;監督指導公路營運線路、公路客運站場、渡口碼頭管理工作;承擔交通戰備工作;承擔漁業船舶檢驗監督管理和行業指導等工作。
九、安全監督科。組織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畫並監督實施;監督指導交通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統籌協調推動交通行業安全生產宣傳、培訓工作;制定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辦法,並組織工作考核;組織、協調和指導交通行業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和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工作;參與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行政審批科。負責全區交通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及相關行政審批業務工作。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相對集中全區交通系統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組織協調相關事項的論證、審查等工作;組織推進機關行政審批服務便民化、標準化和相關電子政務工作。
十一、鐵路辦。編制全區鐵路建設發展規劃,開展鐵路前期項目工作;編制全區鐵路線網和鐵路專項規劃;協調推進全區鐵路項目建設;協調推進鐵路建設項目屬地安全管理以及地方鐵路安全的行業監督管理工作;協調管理鐵路運輸工作。
十二、民航辦。編制全區民用航空和通用航空發展規劃;協調推進機場建設管理有關工作;協調管理民航運輸工作。

領導信息

現任領導

局長:段擁軍

歷任領導

局長:何仁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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