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3月26日重慶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計畫生育條例修正案
- 頒布時間:1999年03月26日
- 實施時間:1999年05月01日
- 頒布單位:重慶市人大常委會
1999年3月26日重慶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1999年3月26日重慶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一、第三十七條第一款“離開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到異地居住的育齡公民(以下簡稱流動人口),應遵守計畫生育法規、政策”。修改為“現居住地不是戶籍所...
重慶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 (1997年9月13日重慶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0年11月24日重慶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重慶市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2002年9月25...
《 重慶市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 》是為了保障公民實行計畫生育的合法權益,規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辦理工作,根據《重慶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而制定的辦法。 條例修訂 根據《重慶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對2009年3月23日起...
重慶市人口和計畫生育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 第一條 為嚴肅處理人口和計畫生育違法違紀行為,保證人口和計畫生育基本國策的貫徹落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重慶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等...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召開,此次會議初次審議了人口與計畫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提出,本修正案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15年12月21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人口與計畫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根據...
《重慶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人大常委會2014年立法計畫》的通知》是一項由重慶市政府頒布的條例。中文名 重慶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人大常委會2014年立法計畫》的通知 繼續審議項目 2件 審查批准項目 10件 ...
第八章 附則 第六十三條 本辦法具體執行中的問題,由重慶市計畫生育委員會解釋。第六十四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辦法公布之前我市的有關規定,凡與《條例》和本辦法相牴觸的,一律廢止。
重慶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設立重慶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正廳局級),加掛重慶市中醫管理局牌子,為市政府組成部門。重慶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黨委履行市委...
為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見》(中發﹝2013﹞15號)、《重慶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單獨兩孩政策有關問題的答覆意見》(國衛辦指導函﹝2014﹞419號)和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三、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條例(2009年5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55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檔案全文 國務院決定對《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作如下修改:一、增加一條作為第九條:“鄉級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可以在批准的範圍...
2021年11月29日,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審議《廣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記者獲悉,此次修正案草案將全面刪除與三孩生育政策不相適應的制約措施,例如刪除社會撫養費徵收的相關處罰、處分規定。2022年4月,...
2 修正後條例內容 ▪ 引言 ▪ 具體內容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訂《重慶市暫住人口治安管理規定》的決定修改明細 編輯 語音 為貫徹發展環境綜合整治“十個一批”行動精神,加強暫住人口管理,改善發展環境,市人民政府決定對《重慶市暫住...
《山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修正草案)》已經山東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初次審議,2021年12月全文公布,公開徵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內容解讀 《條例(修正草案)》圍繞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會撫養費等措施、配套實施...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計畫生育條例修正案,1998年4月13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1998年6月4日湖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批准 【發布單位】81810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98-06-04...
夫妻有實行計畫生育的義務,實行計畫生育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第三條 推行計畫生育,提倡晚婚、晚育,做到少生、優生、優育。計畫生育工作,堅持以宣傳教育、避孕、經常工作為主的方針,輔以必要的行政、經濟措施。第四條 本條例適用於...
《上海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修正案》是為了實現人口、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推行計畫生育,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促進家庭幸福、民族繁榮與社會進步,對《上海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進行修正而制定的法規。2016年...
1999年5月14日北京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北京市計畫生育條例修正案》已由北京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於1999年5月14日通過,現予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一、第九條第四項:...
十八、增加一條作為第七十二條,內容為“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十九、增加一條作為第七十三條,內容為“違反本條例第...
《中國人民解放軍計畫生育條例》,由中央軍委於2003年4月8日頒布,2003年進行了一次修訂,2014年進行了一次修訂,全法共由七章,計43條組成。《決定》貫徹了黨中央“單獨兩孩”政策和國家有關規定,明確了軍隊人員“單獨兩孩”政策的...
《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條例》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制定的條例,為了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寓管理於服務之中,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穩定低生育水平。2009年4月29日國務院第60次常務會議通過,2009年5月11日...
2002年11月29日湖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7年9月29日湖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湖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0年7月29日湖南省第十一...
2021年11月19日,安徽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安徽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修訂草案表決稿)》,該《條例》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內容解讀 在獎勵與社會保障方面,《條例》規定,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職工,在享受國家規定...
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使人口的增長與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實行計畫生育是我國一項長期的基本國策,...
晚育者產假期間,男方所在單位應給護理假七個工作日,護理假視為工作時間。”——重慶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2005年9月29日重慶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修訂)安徽: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第三十九條 男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