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黨政辦公信息網運行管理辦法(暫行)

為適應信息化套用發展的要求,加強機關“黨政辦公信息網”和國際網際網路套用的管理,經區委、區政府領導同意,現將《重慶市萬州區黨政辦公信息網運行管理辦法》(暫行)和《萬州區黨政機關國際網際網路安全管理規定》(暫行)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萬州區黨政辦公信息網運行管理辦法(暫行)
  • 發文單位:中共重慶市萬州區委辦公室
  • 發布日期:2004-7-29
  • 文號:萬州委辦[2004]182號
發文單位,重慶市萬州區黨政辦公信息網運行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職責,第三章 網路運行及信息管理,第四章 網路運行安全管理,第五章 信息安全保密管理,第六章 附則,

發文單位

:中共重慶市萬州區委辦公室 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文 號:萬州委辦[2004]182號
發布日期:2004-7-29
執行日期:2004-7-29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三章 網路運行及信息管理
第四章 網路運行安全管理
第五章 信息安全保密管理
第六章 附則
龍寶、天城、五橋移民開發區黨工委和管委會,江南新區黨工委和管委會,區委各部委,區級各部門,各人民團體:
按照重慶市委、市政府的統一要求,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區信息化建設工作正穩步推進。區委、區政府辦公室於2004年7月1日起正式啟動了“中共重慶市萬州區委辦公信息系統”和“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政府辦公信息系統”,開通了電子公文和政務信息的網上傳輸,實現了辦公方式的重大改變。同時,國際網際網路在各級各部門也得以普遍套用。
中共重慶市萬州區委辦公室
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04年7月29日

重慶市萬州區黨政辦公信息網運行管理辦法

(暫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萬州區黨政辦公信息網安全和有效運行,根據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及運行管理的規定,結合萬州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萬州區黨政辦公信息網是全區黨政機關自動化辦公信息網路,上與重慶市黨政辦公信息網相聯,覆蓋區委、區政府機關大院及區人大、區政協,副處級以上區級行政事業單位,龍寶、天城、五橋移民開發區及江南新區黨工委和管委會(含轄區部門、鄉鎮及街道辦事處),中央和重慶市駐萬單位,重點企業。
第三條 萬州區黨政辦公信息網屬政務區域網路,是區委、區政府內部辦公自動化的系統平台,是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日常公文交換和信息傳遞的網路平台,是為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提供電子政務信息服務的資源平台。
第四條 黨政辦公信息網建設應充分利用現有設施,不得重複建設,並根據實際需求進行設計更新和建設。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萬州區“三網”建設領導小組是全區黨政辦公信息網建設、套用和管理的領導機構,負責統一領導、協調全區“三網”建設工作,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區“三網”辦)在區委辦公室,負責統籌、指導和協調全區“三網”建設具體工作。
區信息中心是全區黨政辦公信息網建設和套用管理的日常工作機構,下設網路管理中心具體負責黨政辦公信息網建設、套用、系統維護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條 網路管理中心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區委、區政府機關大院內光纖主幹網路的建設,大院內外黨政辦公信息網接入單位的接入點建設,網路中心的日常運行維護等工作。
(二)協助各接入單位進行區域網路建設,提供技術指導,幫助培訓操作人員。
(三)負責網路信息的組織、處理、載入,提供信息資源共享。
(四)負責對外聯網工作。
第七條 套用單位若需建設區域網路,區“三網”辦將予以協調組織。若由其他網路公司組網,套用單位應嚴格按萬州區黨政辦公信息網建設方案要求和技術標準實施。

第三章 網路運行及信息管理

第八條 萬州區黨政辦公信息網、網路管理中心、光纖主幹網建設、維護、運行所需經費由區“三網”辦統籌安排,套用單位區域網路建設、運行及維護所需費用由本單位自行解決,區信息中心提供技術支持。
第九條 無償分配給套用單位的網路運行設備,由區信息中心負責管理和維護,套用單位終端設備的購置、維護費用自行解決,區信息中心提供技術支持。
第十條 套用單位聯入黨政辦公信息網的計算機等終端設備要符合上網要求,保證專機專用,不得通過任何方式與國際網際網路相連。
第十一條 套用單位要確定專人負責黨政辦公信息網的操作,人員由區信息中心統一培訓。
第十二條 套用單位除共享網路信息外,應主動向網路提供信息,主要是上報政務信息、提供本系統動態數據及其它有關政務經濟信息。套用單位應確保信息數據的質量,不得出現虛假信息,並對提供的信息內容負責。
第十三條 在不影響網路系統正常運行的情況下,套用單位可以利用網路資源進行本單位的辦公自動化建設,但建設和實施方案須經網路管理中心審核批准。

第四章 網路運行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 為確保系統的安全運行,套用單位不得擅自在網上運行未經網路管理中心審核的軟體。
第十五條 套用單位不得隨意外接、拆動入網設備,在防火、防盜、防雷電等方面應採取相應措施,發現災害隱患應立即消除或報網路管理中心處理。
第十六條 網路數據安全管理
(一)黨政辦公信息網是內部信息網路,終端設備不得直接與國際網際網路互聯。
(二)凡涉及國家秘密級以上的數據信息,現階段暫不通過黨政辦公信息網傳送。
(三)網路數據的定期備份由系統管理員進行,原則上每天備份一次。
第十七條 網路用戶管理
(一)入網用戶必須登記、註冊,每個入網用戶使用唯一用戶名和密碼。密碼應由不低於8位的數字和英文字母組成,建議黨政辦公信息網用戶每隔一季度更換一次密碼。
(二)定期對網路用戶進行審查,防止非法用戶入侵,確保重要信息資源安全可靠。
第十八條 網路病毒防範
(一)黨政辦公信息網用戶應自覺提高網路防病毒意識,不要使用來歷不明的軟體。
(二)任何軟體和電子文檔在載入進網路前都要進行病毒檢查,確定沒有病毒後方可載入入網。
(三)網路管理中心技術人員每日定時對套用單位上傳的數據信息進行病毒檢查,確保在病毒蔓延或產生危害之前將其清除。
(四)網路用戶一經發現新病毒應立即通知網路管理人員,以便採取措施及時消除。
(五)對不遵守規則而使網路染上病毒者,一經查出,視危害程度給予警告或停止上網,造成網路中斷運行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十九條 在網路上禁止存儲、載入、運行有反動及淫穢內容的軟體和數據。

第五章 信息安全保密管理

第二十條 上網信息的保密審查
(一)國家秘密級以上信息不得在網上傳輸。
(二)套用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上網信息負有審查責任,所有上網信息需經本單位負責人批准。
(三)區信息中心、區保密局分別負責對網路信息的安全、保密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一條 機房保密措施
(一)涉密的計算機機房,必須加強防盜措施,並建立嚴格的工作制度和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二)涉密的所有計算機,必須專人專用。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區“三網”辦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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