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班子
局黨組書記、局長暫缺:主持全面工作。主管辦公室、研究室和移民信訪穩定工作。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彭亮:分管組織人事、三峽後續規劃、移民就業培訓和移民資產管理工作。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譚彥:分管小南海水電站移民、市內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移民諮詢監理、安全管理及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任麗娟:分管移民後期扶持扶助(含扶貧工作)、庫區經濟社會發展、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機關黨委及工青婦工作,協助局長分管局辦公室工作、聯繫市人大、市政協有關工作。
局黨組成員、副巡視員
羅治洪:分管三峽移民安置、對口支援及經濟合作、外遷移民工作,協助局長分管移民信訪穩定工作,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
三峽移民、水庫移民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移民地方性法規、規章,研究提出
三峽工程重慶庫區移民後續工作的政策建議,綜合協調解決移民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負責三峽工程重慶庫區移民後續工作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工作。
(三)負責三峽工程重慶庫區移民搬遷安置工作,編制移民安置實施規劃,審查區縣(自治縣)移民年度計畫和項目投資計畫,審核和監管項目使用計畫,安排和管理移民資金和物資,處理移民搬遷安置規劃中的遺留問題;組織協調移民外遷、對口支援和經濟合作等工作;審核三峽工程重慶庫區文物保護搬遷年度計畫,承擔移民概算資金中安排的環境保護和高切坡治理資金的管理工作。
(四)負責
三峽工程重慶庫區移民後期發展扶持工作,編制規劃並組織實施,使用和管理
三峽庫區基金,審核監管重大扶持和發展項目。
(六)負責彭水、銀盤、
小南海、
朱楊溪等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工作的管理和監督。
(七)負責三峽工程重慶庫區移民信訪工作,協助庫區區縣(自治縣)做好移民穩定工作。
(八)負責三峽工程重慶庫區移民宣傳工作,組織協調對外宣傳、新聞發布工作和重大宣傳活動。
(九)負責三峽工程重慶庫區移民就業培訓工作。
(十)負責
三峽工程重慶庫區移民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和區縣(自治縣)移民機構正職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移民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處室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機關信息、統計、安全、保密、
制度建設及年度
目標管理工作。
(二)規劃處。負責
三峽工程重慶庫區移民後續工作規劃的編制;處理移民搬遷安置規劃中的遺留問題;負責移民安置規劃概算調整和新增投資項目的規劃管理;承擔
三峽移民重大單項工程設計審批相關工作;審核庫區文物保護搬遷年度計畫;負責庫區移民安置區高切坡項目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庫區地質災害治理工作。
(三)計畫財務處。負責三峽工程重慶庫區及彭水、銀盤、
小南海、
朱楊溪等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年度計畫的申報和審批工作;承擔移民資金撥付及使用監督工作;統計、檢查移民計畫執行情況;負責移民資金價差的測算工作;承擔庫區移民系統
行政管理經費的分配與監管工作;負責移民
物資計畫的分配和管理工作;承擔移民資金財務專項檢查工作;負責庫區移民統計系統計算機網路建設和維護工作。
(四)組織人事處。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組織、人事、表彰等工作;負責
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幹部教育培訓規劃編制與實施工作;承辦人員出國(境)相關工作;承辦局黨組和市管幹部日常事務;受市委移民工委委託,配合
市委組織部考核庫區移民區縣(自治縣),指導移民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人才工作
(五)研究室。負責組織移民及三峽水庫管理綜合性巨觀政策研究、重大綜合性課題調研工作;編制全局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綜合性文稿的組織撰寫工作。
(六)政策法規處(宣傳辦公室)。組織本系統
依法行政與普法教育;組織協調相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起草工作;承擔行政複議等法律事務;負責移民宣傳工作;承擔系統對外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
(七)
三峽移民工作處。負責
三峽工程重慶庫區農村移民安置計畫、項目實施方案編制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城市(縣城)移民遷建和專業設施復建項目年度計畫的審核和實施管理工作;負責遷建企業大類結算資金計畫的分解和督查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分解下達
三峽庫區電力扶持資金。
(八)移民發展扶持處。負責三峽工程重慶庫區移民後期扶持規劃的編制和組織實施工作;責城鎮移民困難扶助工作;承擔重慶三峽庫區基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移民重大扶持項目審核和監管工作;參與三峽庫區產業發展基金的使用監管和移民重點人群的社會保障工作。
(九)外遷移民工作處。負責
三峽工程重慶庫區外遷移民工作;負責三峽工程重慶庫區生態移民安置規劃的組織實施工作,研究提出政策建議。
(十)三峽水庫綜合管理處。負責三峽水庫重慶庫段綜合管理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的編制和實施;研究提出三峽水庫管理制度;負責水庫消落區的管理和水庫資源開發利用及保護治理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生態屏障區建設規劃的實施工作;受市政府委託對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區縣(自治縣)實施
三峽水庫管理工作考核。
(十一)大型水電工程移民工作處。負責審核彭水、銀盤、
小南海、
朱楊溪等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大綱》;承擔移民搬遷安置年度計畫的編制和實施管理工作;負責與業主銜接移民資金到位和移民
資金監管工作;研究提出移民安置政策和管理辦法;協調解決移民搬遷安置中的重大問題。
(十二)經濟合作處(重慶市
三峽庫區對口支援辦公室)。負責
三峽工程重慶庫區對口支援和經濟技術合作工作;負責對口支援及經濟合作有關單位來渝考察、洽談的接待和聯絡工作;承擔主城區對口支援三峽庫區的協調及考核工作;研究提出三峽工程重慶庫區招商引資的政策建議。
(十三)移民就業培訓處。負責三峽工程重慶庫區移民就業、培訓規劃、年度計畫擬訂和管理工作;負責移民就業、培訓優惠政策的實施工作;承擔移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負責移民生產技術技能培訓及區縣(自治縣)移民幹部培訓工作;承擔移民職業學歷教育中的資金籌措、使用監督及生源的組織與管理工作;調研和協調移民就業、培訓中重大問題;協調和考核有關部門、區縣(自治縣)的移民就業及培訓工作。
(十四)信訪處。負責處理和接待移民來信、來訪;負責對
三峽工程重慶庫區移民信訪工作進行調查研究及業務指導;協助庫區區縣(自治縣)做好移民穩定工作。
(十五)審計處。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經濟活動審計和監督;負責對三峽工程重慶庫區淹沒區縣(自治縣)及接收安置移民區縣(自治縣)移民局的黨政正職領導幹部實施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承擔上級稽查機關、審計部門委託或配合開展稽查、審計工作。
(十六)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事業單位
(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負責省部級以下的公務接待;負責本局各類會議的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本局車輛管理;負責安全、保衛、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本局固定資產及辦公用品的計畫、購置與管理;負責職工福利服務工作。
(二)移民工程諮詢監理中心。負責重慶庫區移民工程監理工作的指導、管理、協調和監督;負責對重慶庫區從事移民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和人員的資質進行審核、認證,以及規定範圍內的準入及業績考核;依法制定並組織實施重慶庫區移民監理細則;承擔重慶庫區重大移民工程項目設計成果的評估;參與重點移民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並組織評估;負責移民工程實施過程中重大技術經濟問題的調研和諮詢;依據《建築法》、《工程建設監理規定》及三峽工程移民建設監理規定,組織開展移民工程監理經驗總結和交流;配合搞好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做好其有關回復工作。
(三)培訓辦公室。負責年度移民培訓計畫建議的提出及其實施管理工作;負責重慶庫區移民幹部的培訓工作;指 導、管理和協調重慶庫區移民培訓工作;配合搞好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做好其有關回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