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渝北區財政局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14﹞60號)和中共重慶市渝北區委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關於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渝北委發﹝2014﹞18號),設立重慶市渝北區財政局(簡稱區財政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渝北區財政局
  • 機構:政府工作部門
  • 地址:重慶市渝北區
機構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14﹞60號)和中共重慶市渝北區委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關於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渝北委發﹝2014﹞18號),設立重慶市渝北區財政局(簡稱區財政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1.取消已由國家、市、區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根據國務院和市、區政府職能轉變要求需要取消的其他職責。
(二)承接的職責
根據國務院和市、區政府職能轉變要求需要承擔的其他職責。
(三)加強的職責
1.改進預算管理制度。實施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建立權責發生制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建立規範合理的政府債務管理及風險預警機制。
2.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對地方政府債務實行規模控制,嚴格限定政府舉債程式和資金用途,把地方政府債務分門別類納入全口徑預算管理,實現“借、用、還”相統一,切實防範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
3.加強稅收優惠政策管理,加大對中央、市級財稅扶持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規範各類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營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促進區域經濟可持續健康發展。加強社會綜合治稅建設,深化政府各部門稅收協助,堵塞稅收漏洞,確保地方財政收入穩定增長。
4.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逐步建立建全“預算編制有目標、預算執行有監控、預算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反饋、反饋結果有套用”的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
5.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公共服務供給機制。擴大政府購買服務範圍,制定政府購買服務的標準、規範和目錄,建立健全以項目為導向的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機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財稅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二)制定財政、財務、會計和非貿易外匯收支管理方面的有關政策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和執行財政分配政策和分級財政管理體制,擬訂財政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全區財政工作。
(三)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擬訂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經濟調節的建議,擬訂推進統籌城鄉改革和發展的財稅政策。擬訂區與鎮、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參與研究擬訂地方金融和融資政策。
(四)管理全區財政收支,承擔區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區級年度預決算草案,組織執行區級年度預算。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區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調整預算、決算及其它重大財政事項。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負責財政性資金的綜合平衡。組織開展預算績效評價
(五)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
(六)組織執行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並制定具體管理辦法,指導和監督區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政府採購制度,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監督管理政府採購活動。組織擬訂政府購買服務的標準、規範和目錄,負責政府購買服務的監督管理。
(七)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負責公共資源的統計、分析。
(八)負責辦理和監督區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區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區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和資金平衡計畫,執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務管理工作。
(九)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區級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執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並按規定製定具體管理制度。根據區政府授權,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收取區級國有資本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相應指標體系和考核標準。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具體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十)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方面的有關政策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執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並制定具體管理制度。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投融資、資產經營和政府性投資評審的管理工作。
(十一)擬訂和執行政府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負責統一管理政府債務、國債轉貸等財政資金管理工作,防範財政風險。歸口管理全區政府外債,負責全區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贈款的全過程監督管理。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區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組織執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區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三)負責管理會計工作,組織實施會計法律法規,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按規定製定並組織實施具體會計管理制度。
(十四)監督檢查財稅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查處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
(十五)負責財政宣傳和財政信息工作,制定和執行財政政策研究和財政教育規劃。
(十六)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重慶市渝北區財政局設1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檔案、統計、計畫生育、節能減排、雙擁、國防教育、機要保密、應急管理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安全保衛、信訪維穩、文明創建、環境衛生、幫扶慰問和聯繫村居工作;負責法制宣傳教育,組織協調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法律事務;承擔領導指示、重大決策、重要任務以及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等交辦督辦;負責新聞宣傳、信息編髮以及財政政務公開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負責規章制度、計畫、總結等綜合性文稿起草,組織重大調研;負責機關年度預決算,承擔機關日常財務管理、政府採購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機關辦公用品、財產物資、辦公用房和車輛管理等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水電、辦公設備、信息網路安全等日常維護工作。
(二)預算科
負責編制中長期財政規劃,擬訂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及改革方案;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研究提出編制年度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編制年度區級預決算草案,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辦理預算追加(減)事宜,匯總年度全區財政預算,辦理全區財政結算事項;指導鎮街預算管理和改革,擬訂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和區域財政政策,負責區對鎮街的轉移支付工作;負責管理財政票據日常管理,區級部門政府非稅收入具體徵收管理;負責住房貨幣化及廉租住房保障資金有關工作;負責成品油價格財政補貼管理有關工作;擬訂政府購買服務的標準、規範和目錄,負責政府購買服務的監督管理。
(三)稅政科
研究提出稅收調節經濟運行和國民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議;按照稅法規定提出稅收政策建議;負責財稅扶持政策的審核;承辦中央規定的稅收先征後退工作;負責稅收政策和財稅扶持政策的追蹤問效;依法監督檢查財稅政策執行情況;開展稅源調查分析;協調處理稅收征管和協稅護稅事宜;負責與稅務、工商等部聯繫協調稅政工作;承辦市財政局稅政處、區財政局等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政府採購科
編制政府採購預算,審批政府採購方式及下達政府採購計畫,擬定政府採購目錄。管理政府採購信息發布、統計、匯總、分析,上報政府採購信息,負責政府採購監督管理,監督檢查政府採購當事人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受理和處理政府採購供應商的投訴。
(五)行政政法科
承擔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參與相關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組織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擬訂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負責聯繫單位財務運行的動態監管;審核匯總聯繫單位部門決算;管理相關專項資金並負責追蹤問效。
(六)教科文科
承擔教科文單位資金安排管理,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參與相關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擬訂事業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負責聯繫單位財務運行的動態監管;審核匯總聯繫單位部門預算決算;管理相關專項資金並負責追蹤問效。
(七)經濟建設科
承擔交通、環保、城建、市政、房管、發展和改革、園區等方面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與國土部門共同負責地質災害、土地成本返還工作;落實審核黃標車相關政策;參與相關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協調安排財政投資項目和國債轉貸項目;承擔基本建設等專項資金管理工作,並負責追蹤問效;負責政府性投資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政決算審批;負責聯繫單位財務運行動態監管;審核匯總聯繫單位部門決算;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負責廉租住房保障資金有關工作;負責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場所建設與管理有關工作。
(八)農業科
承擔農業、林業、水利、扶貧、供銷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參與相關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承擔支農資金及相關融資資金等專項資金管理工作,並負責追蹤問效;負責聯繫單位財務運行的動態監管;審核匯總聯繫單位部門決算;指導村級財務管理;負責財政直補農民有關資金髮放監督管理工作;管理有關農村村級財政補助資金等相關專項資金,並負責追蹤問效。
(九)社會保障科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和計畫生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參與相關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就業、社會保障、衛生等資金;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編制區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審核全區社會保險資金預決算草案;負責聯繫單位財務運行的動態監管;審核匯總聯繫單位部門決算。
(十)企業科
研究提出支持企業改革和產業發展的財政政策建議;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工作;貫徹落實支持三峽庫區經濟社會發展的財政政策;管理工業、商貿、移民等相關產業專項資金;組織實施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擬訂具體管理辦法,編制全區企業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組織貫徹落實涉外財政政策、規章制度;研究制定促進地方金融業改革發展的財稅扶持政策;負責對金融機構開展政策性貸款、擔保、保險等有關財政補貼和風險補償的兌現。
(十一)政府債務管理科
負責全區政府性債務統計、分析、評價、預警和風險管理工作,制定相關規章制度,提出政府性債務風險防範和化解措施;負責政府外債資金、國債轉貸資金、地方債券轉貸資金的監督、管理和還本付息統計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將政府外債、國債轉貸、地方債券轉貸項目中需區級財政償還的年度債務還款納入預算編制;其他債務管理相關工作。
(十二)會計監督科(行政審批科)
貫徹執行國家會計法規、會計準則、財務規則和內部控制等規章制度;管理全區會計從業資格工作;負責會計從業資格證的申辦、註冊、變更、調轉以及會計從業人員的日常備案工作;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報名考試工作;負責以會計人員財會知識和內部控制規範為主的業務培訓;對代理記賬機構執業資格進行審批、備案、管理和監督;負責會計委派工作;管理和指導會計學術類社會團體組織;貫徹執行財政監督檢查政策的制度,負責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監督財政收支情況,包括對稅收收入和非稅收入,以及對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採購、轉移支付和專項支出的監督;負責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工作;負責對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的財務會計活動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的監督,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十三)人事科
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的教育培訓計畫;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黨的組織、紀檢(監察)、群團組織等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重慶市渝北區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為3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19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3名。
主任:潘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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