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江津區科學技術局

重慶市江津區科學技術局

重慶市江津區科學技術局是重慶市江津區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將區科學技術委員會(區知識產權局)的職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外國專家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區科學技術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不再保留區科學技術委員會(區知識產權局)。

重慶市江津區科學技術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市委和區委關於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創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江津區科學技術局
  • 主管部門: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方針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協調開展重大科技決策諮詢。
(三)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和科技金融結合。協調管理區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
(四)負責編制區級科技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統籌協調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實施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科技項目協調、評估、監管機制。
(五)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規劃、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
(六)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科技精準扶貧、科技特派員管理、科技下鄉工作。
(七)牽頭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政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等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八)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區域政產學研和創新創業工作,指導眾創空間、科技孵化器、科技創新中心等的建設。
(九)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的培育、引進、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
(十)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負責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承擔科技保密工作。
(十一)擬訂科技對外交流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國內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指導相關部門和企業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
(十三)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科普基地建設。
(十四)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防震減災規劃,負責地震觀測環境審查、震情監測、地震巨觀異常處置、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和群測群防體系建設。
(十五)承擔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應急、安全、穩定、生態環境保護等相關工作職責。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圍繞實施科教興區、人才強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技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畫管理改革。按照國家要求推進政府部門不直接管理具體科研項目,委託專業機構開展項目受理、評審、立項、過程管理、驗收等具體工作。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統籌我區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十八)與重慶市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外國人來津工作許可職責分工,依據《中央編辦關於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職責分工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18﹞97號)規定執行。

現任領導

重慶市江津區科學技術局局長:易永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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