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江津區水利局

重慶市江津區水利局

重慶市江津區水利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重慶市江津區水利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市委市政府關於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區委區政府關於水利工作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江津區水利局
  • 行政級別:正處級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水利水資源法律法規規章及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區水利發展規劃和措施措施建議,組織編制全區水資源規劃、江河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區域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流域、區域以及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按許可權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組織指導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工作。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負責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負責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
(四)負責節約用水工作。落實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五)負責水文工作。負責全區水文水資源監測、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對國家和市管河流以外的其他河流實施監測,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水文情報預報和水資源公報。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六)組織開展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工作。負責江河湖庫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負責河庫水生態保護與修復、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連通工作。負責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承擔全區河(庫)長制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及重慶市江津區河長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提出區級及以上水利資金的安排建議,並統籌協調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負責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的監督管理,組織工程驗收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水利建設項目前期工作。
(八)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工作。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承擔重慶市江津區水土保持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負責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組織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負責指導和監督農村飲水工程建設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負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工作。指導監督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負責三峽工程後續工作規劃的綜合協調、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三峽庫區對口支援等工作。
(十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區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水庫和水利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二)負責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處理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大壩、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負責監督、管理、指導水利建設市場。負責對本系統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依法查處招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十三)負責水利綜合行政執法,具體執法交由相關執法隊伍承擔,並以部門的名義統一執法。
(十四)承擔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應急、安全、穩定、生態環境保護等相關工作職責。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重慶市江津區水利局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庫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七)與有關部門職責分工。關於防汛抗旱工作。重慶市江津區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措施並指導實施;承擔日常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水庫和水利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重慶市江津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組織協調防汛抗旱應急救援工作;承擔全區應對災害指揮協調工作,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水旱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區級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

現任領導

局長:吳秀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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