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永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為進一步加強我區狂犬病防控工作,規範犬類管理,強化基礎免疫,切實有效防止狂犬病疫情的發生,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經區政府同意,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永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重慶市永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一、充分認識加強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狂犬病是人畜共患傳染病,潛伏期長,發病急,病死率高,危害大。由於廣大民眾有養犬防盜的習慣,近年來城鄉養犬量逐年增加,但對犬只的管理力度不夠,狂犬病免疫密度低,如果防控措施不到位,一旦發生疫情,將會給人民民眾身體健康、生命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為此,各鎮街、區政府有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充分認清狂犬病對人畜生命安全的危害性,充分認識加強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將狂犬病防控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結合本轄區、本部門實際,採取有力措施,把狂犬病防控工作做實、做細、做好。
二、加強領導,強化措施,紮實做好犬的免疫和管理工作,有效防止狂犬病疫情的發生
各鎮街、區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狂犬病免疫工作的組織領導。區農委要組織免疫隊伍,開展犬的免疫管理工作。一是加強政策宣傳,引導城鎮養犬人持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犬只預防接種和檢測合格證向公安部門申報辦理準養證。二是各鎮街對農村養犬人進行逐戶登記,逐只免疫,建立免疫檔案,由獸醫技術人員免疫注射。三是由各鎮街組織開展無主犬只撲捉工作,區政府相關部門予以配合。四是對城鎮養犬人不申報辦理準養證或不攜犬到所在地畜牧獸醫站注射狂犬疫苗的,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對農村養犬人不接受免疫的,對犬進行強制免疫或撲殺;犬一旦傷人,追究養犬人刑事、民事責任。五是將狂犬病防控經費納入當地財政預算,切實解決防控工作經費和必需的物資儲備。
三、明確職責,密切配合,做好狂犬病防控工作
狂犬病防控工作量大,任務艱巨,責任重大,各有關部門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盡其責,各司其職,加強協作互相支持,互通信息,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切實做到防控工作協調一致,措施一致,行動一致,共同做好狂犬病防控工作。
區財政局:將全區犬只免疫組織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區農委:牽頭負責全區犬的數量清理、摸底建檔,負責獸用狂犬病疫苗的供應,狂犬病疫苗的免疫、建檔,犬的產地檢疫,狂犬疫情監測,疫情報告和被撲殺犬的無害化處理等工作,並向相關部門通報疫情信息。
區衛生計生委:負責人用狂犬病疫苗的注射、病人搶救治療、人類狂犬病疫情監測報告工作,加強醫務人員培訓,嚴格按照《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工作規範》的處理原則,對被犬傷害的就醫者進行傷口處理、注射人用狂犬病疫苗和狂犬免疫球蛋白,並向相關部門通報疫情信息。
區公安局:依法實施養犬登記,對養犬人遵守登記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受理有關養犬的投訴,及時調處治安糾紛,查處違反《重慶市養犬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養犬行為。
區工商分局:依法為從事犬只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辦理工商註冊登記,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行為。
區食品藥品監督分局:負責人用狂犬病疫苗等藥品質量監督管理等工作。
區民政局:負責按照規定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狂犬病人納入民政救助範圍。
區新聞社、區廣電傳媒集團:協助區衛生計生委、區農委在全區範圍內廣泛開展防控知識宣傳教育,加大宣傳力度,讓廣大民眾了解狂犬病的特徵,知曉狂犬病可防、可控、難治的危害性,掌握基本防治知識,提高自我防範意識,形成群防群控的長效機制。
各鎮街:負責本轄區犬的數量的清理摸底,組織開展養犬的審批、違章養犬的處理,對狂犬、野犬的捕殺以及狂犬病人的相關管理等工作,並向相關部門通報疫情信息。
四、加強疫情監測,嚴格疫情報告制度,提高預警能力
各鎮街和區衛生計生委、區農委要制定疫情監測方案,建立健全疫情監測網路體系,對與外省、市、縣毗鄰地區、養犬密集區、高危人群要加大監測力度,密切注意疫情動態,準確掌握疫情信息,提高預警預報水平,做到疫情早發現、早報告、快反應、嚴處置。被犬咬傷的人,要及時到所在地衛生院等醫療機構診治,嚴防狂犬病傳播。
五、加強督查,強化責任,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各鎮街、區政府有關部門務必按照通知要求,積極開展狂犬病防控工作,切實做到人員到位、宣傳到位、措施到位、經費到位、責任落實,切不可存在僥倖心理、麻痹大意。區政府督查室將不定期對狂犬病防控工作組織開展督查。如因領導不力、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導致狂犬病疫情發生蔓延的,將依據有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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