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文化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站是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同意建立文化供銷等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站的函(勞社廳函[2006]728號)》、文化部辦公廳《關於同意建立文化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站的函(重慶站)(辦人函[2O07]127號)》以及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批准建立重慶市文化行業國家職業技能鑑定所的通知(渝人社〔2009〕208號)》批准設立,是重慶市文化行業特有職業(工種)唯一的鑑定機構。
重慶市文化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站是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同意建立文化供銷等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站的函(勞社廳函[2006]728號)》、文化部辦公廳《關於同意建立文化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站的函(重慶站)(辦人函[2O07]127號)》以及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批准建立重慶市文化行業國家職業技能鑑定所的通知(渝人社〔2009〕208號)》批准設立,是重慶市文化行業特有職業(工種)唯一的鑑定機構。
重慶市文化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站是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同意建立文化供銷等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站的函(勞社廳函[2006]728號)》、文化部辦公廳《關於同意建立文化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站的函(重慶站)(辦...
重慶市文化行業國家職業技能鑑定所是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同意建立文化供銷等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站的函(勞社廳函[2006]728號)》重慶市文化行業國家職業技能鑑定所是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同意建立文化供銷等行業特有工種職業...
重慶市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直屬國家職業技能鑑定所鑑定職業:1.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等16個全國統一鑑定職業;2.公共營養師等市級統一鑑定職業及新職業試驗性鑑定;3.已開展鑑定的全部職業的一、二級鑑定;4.市人力社保局授權開展鑑定的其他...
◆重慶市文化和旅遊研究院(重慶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重慶市文化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站、重慶市文化和旅遊規劃院)主要職責:開展文化旅遊研究和套用。為文化旅遊人才隊伍建設提供服務。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開展文化行業職業...
兼任重慶市文化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站副站長,重慶市社會藝術水平考級中心副主任,重慶市文化行業職業技能鑑定專家委員會委員兼秘書長。重慶市渝中區政協第十三屆委員會副主席,民進重慶市渝中區委主委,重慶市文化藝術研究院副院長、市...
2023年10月31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公布,川江號子項目保護單位重慶市文化和旅遊研究院(重慶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重慶市文化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站)、四川省藝術研究院評估合格。社會影響 榮譽表彰...
2023年10月31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公布,漆器髹飾技藝(重慶漆器髹飾技藝)項目保護單位重慶市文化和旅遊研究院(重慶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重慶市文化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站)評估合 格。
重慶市職業技能鑑定考務管理辦法,第一條是為規範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程式,第二條是本辦法是我市組織實施職業技能鑒。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程式,實現職業技能鑑定考務管理的規範化和標準化,保證職業技能...
(四)行業特有工種的職業技能鑑定站(所),一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審批;跨地區的行業特有工種的職業技能鑑定站(所)和中央、國家機關、解放軍各總部機關直屬單位的職業技能鑑定站(所),由勞動部審批。第十一條 職業...
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批覆的關於同意建立消防等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站的檔案。 中文名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同意建立消防等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站的函 文號 人社廳函〔2010〕181號 時間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單位...
第七條 職業技能鑑定所(站)名稱由承辦單位全稱冠職業技能鑑定所(站)組成;地級以上市職業技能鑑定所也可按審批前後序號統稱為“××市第××職業技能鑑定所”。承擔通用類職業(工種)鑑定的稱“職業技能鑑定所”;承擔行業特有職業(工種...
學院以服務軌道交通為己任,建有軌道交通專業集群,內設國家職業技能鑑定站、重慶市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重慶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專業人才培訓基地。學術研究 學院教學能力突出,近年連續取得全國中等職業學校信息化教學大賽一等獎、國家“康尼杯...
中國民用航空局《關於申請民航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收費的函》(民航函[2012]1302號)收悉。根據《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批准收取民航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考試考務費的通知》(財綜[2011]108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進...
吉林省文化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站 2019年11月12日,吉林省文化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站入選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獲得對“滿族說部、東北二人轉”的保護資格。
第六條報關員職業技能鑑定站的設立,由海關總署報關員職業技能鑑定工作委員會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由具備建站條件的單位提出申請,填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的《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站審批登記表》,海關總署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