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文化廣播電視局

重慶市文化廣播電視局貫徹執行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文物博物館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文物博物館地方性法規、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文化廣播電視局
  • 地區:重慶市
  • 類型:政府部門
  • 下設機構:辦公室等
  • 局黨委書記:汪 俊
主要職責,領導簡介,機關處室,

主要職責

(一)
(二) 擬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推進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文物博物館領域的體制機構改革。
(三) 推進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文物博物館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四) 擬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推進對外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
(五) 指導、管理社會文化事業,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六) 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管理,負責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前置審批工作,負責對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管理和監督(不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
(七) 擬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文物博物館科技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新技術開發套用及科技信息建設。
(八) 指導、管理對外和對港澳台地區的文化交流工作,管理外國駐渝領事館在館外舉辦或聯合舉辦的文化活動;組織全市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九) 負責廣播電視專用網的規劃、管理;組織推進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提高廣播電視人口覆蓋率,參與制定全市信息網路總體規劃。
(十) 負責監管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負責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的進口和收錄管理。
(十一) 指導廣播電影電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科技工作,負責監管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
(十二) 指導、協調和管理全市廣播電視宣傳、發展、傳輸覆蓋等重大事項。
(十三) 負責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負責衛星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管理。
(十四) 負責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負責三峽工程重慶庫區文物搶救保護工作,承擔項目規劃、計畫安排、施工組織、資金管理等職責。
(十五)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簡介

局黨委書記、局長 汪 俊
汪俊,漢族,山東肥城人,大學,高級政工師,1970年10月參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重慶市文化廣播電視局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重慶市文化廣播電視局全面工作。主管幹部人事、計畫財務工作。
分管處室(單位):幹部人事處、計畫財務處。
副局長 劉明華
劉明華,漢族,四川平昌人,研究生,博士,教授,1975年7月參加工作。現任重慶市文化廣播電視局副局長。
分管工作:文化廣播電視研究、教育和評論工作。
分管處室(單位):重慶藝術學校、重慶市文化藝術研究院。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溫俊華
溫俊華,漢族,重慶雲陽人,大普,1979年1月參加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重慶市文化廣播電視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社會文化事業發展、圖書館和文化館(站)、民眾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古籍保護。
分管處室(單位):社會文化圖書館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處),重慶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重慶圖書館、重慶市少年兒童圖書館、重慶市民眾藝術館。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張洪斌
張洪斌,漢族,重慶彭水人,研究生,碩士,經濟師,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86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重慶市文化廣播電視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廣播影視工作。
分管處室(單位):科技處、宣傳管理處(電視劇處)、傳媒機構管理處、網路視聽節目管理處、電影處,重慶廣播電視監測台(重慶市廣播電視安全播出調度中心、重慶市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傳播監管中心)、重慶市電影發行放映有限責任公司。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李廷勇
李廷勇,漢族,重慶綦江人,博士,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重慶市文化廣播電視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政策法規、專業文藝、對外文化交流。
分管處室(單位):政策法規處、藝術處、外事處(港澳台辦公室、引進智力工作辦公室),重慶演藝集團、重慶市川劇院、重慶市歌劇院(重慶交響樂團)、重慶市藝員管理培訓中心、重慶畫院、重慶市藝術創作中心、重慶市文化交流中心。
副局長(掛職) 李 新
李新,漢族,山東昌邑人,研究生,博士,1993年7月參加工作。現任重慶市文化廣播電視副局長(掛職)。
分管工作:協助分管政策法規、專業文藝和對外文化交流工作。
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張 梅
張梅,漢族,重慶豐都人,大學,1979年12月參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重慶市文化廣播電視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主持局紀委全面工作。分管工作: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黨的建設、老幹部、工青婦和統戰工作。
分管處室(單位):市監察局派駐監察室(審計處)、機關黨委(組織處)、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局黨委委員、局長助理 席 華
席華,漢族,山東聊城人,研究生,1975年12月參加工作,1979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重慶市文化廣播電視局黨委委員、局長助理。
分管工作:機關建設、安全穩定、行政後勤。
分管處室(單位):辦公室,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局黨委委員、市文物局局長 幸 軍
幸軍,漢族,四川榮縣人,大學文化,1988年7月參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重慶市文化廣播電視局黨委委員、市文物局局長。
主持重慶市文物局全面工作。
局黨委委員、副巡視員 趙明全
趙明全,漢族,重慶涪陵人,大學本科,1984年6月參加工作,1989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重慶市文化廣播電視局黨委委員、副巡視員。
工作分工:協助分管社會文化事業發展、圖書館和文化館(站)、民眾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古籍保護工作。
副巡視員 肖 敏
肖敏,漢族,重慶奉節人,研究生,碩士,1979年1月參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重慶市文化廣播電視局副巡視員。
工作分工:分管項目建設、文化產業發展、文化市場。
分管處室(單位):產業發展指導處(文化市場處),重慶市美術有限責任公司。
副巡視員 張 鐵
張鐵,漢族,雲南華寧人,大學本科,1972年1月參加工作。現任重慶市文化廣播電視局副巡視員。
工作分工:協助分管廣播影視工作。

機關處室

一、 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和所屬單位業務;督促機關重大事項的落實;擬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文電、宣傳、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保密、信訪、安全保衛工作和機關財務工作;管理機關行政事務;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目標管理及考核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擬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和文物博物館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統籌協調重要文化政策調研工作;承辦機關法律事務;指導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文物博物館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幹部人事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教育培訓、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領導幹部考核、後備幹部培養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文物博物館行業人才建設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和職業技能鑑定工作。
四、 計畫財務處
管理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文物博物館行政事業經費;指導、監督所屬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系統內的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基本建設、國有資產、政府採購工作;指導本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五、藝術處
擬訂文學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藝品種,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文藝作品和代表重慶水準及地方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指導、協調全市性各門類藝術創作、展演及重大文藝活動。
六、科技處
擬訂文化藝術、文物博物館、廣播電影電視科技發展規劃、政策和技術標準;推進文化藝術、文物博物館科技信息化建設;擬訂廣播影視傳輸覆蓋網和監測監管網的規劃,指導其分級建設與開發;組織編制廣播電視專用頻段規劃,指配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功率等技術參數;負責廣播電視的安全播出監管和技術保障;指導廣播電視系統的技術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推進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負責廣播電視技術質量監督工作,指導監測、計量檢測工作。
七、產業發展指導處(文化市場處)
擬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文物博物館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扶持和促進產業建設和發展;推進產業信息化建設;指導文化產業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督促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實施;負責動漫遊戲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工作;對演出市場、娛樂市場、網路文化、動漫市場、藝術品市場等文化市場進行管理和監督;對文化市場經營單位和經營活動實行行政許可;負責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管理和監督;對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進行監督。
八、 社會文化圖書館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處)
擬訂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圖書館和文化館(站)事業;指導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和古籍保護工作;指導基層民眾文化活動,指導村文化活動室和社區文化中心建設。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保護規劃;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承辦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的申報與評審工作;組織實施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九、外事處(港澳台辦公室、引進智力工作辦公室)
指導、管理對外文化交流和對外文化宣傳工作;組織實施對外及對港澳台地區的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文物博物館交流與合作;審核、報批派出和引進交流項目;組織擬訂對外及對港澳台地區的文化交流政策;管理外國駐渝領事館在館外舉辦或聯合舉辦的文化活動;組織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十、 宣傳管理處(電視劇處)
擬訂廣播電視宣傳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管廣播電視的宣傳和播出工作;指導、監管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卡通片的製作和播出;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廣播電視活動;指導、監管電視劇的製作;指導並協調電影、電視劇創作題材備案公示;組織審查國產電視劇、引進電視劇和對外合拍電視劇的內容;負責發放和吊銷國產電視劇的發行許可證,負責電影攝製、公映許可證的審查;組織和管理廣播電視節目政府獎的評定。
十一、傳媒機構管理處
擬訂廣播電視節目播出機構和製作機構的發展規劃;承辦縣級以上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及頻道頻率的審核工作;負責廣播電視(有線電視)站的審批;負責廣播電視節目和電視劇製作單位的審批、審核以及從事相關業務機構的監管;對廣播電視播出(轉播)機構的業務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本市區域內或跨市區域經營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的審批、審核;負責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安裝和使用單位的管理,監管移動電視業務及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和公共視聽載體的廣播影視節目播放。
十二、網路視聽節目管理處
擬訂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和宣傳;承辦開辦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含IP電視、網路廣播電視、手機視聽節目)服務業務的審核、審批工作;負責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
十三、電影處
負責指導、監管電影發行和放映工作,電影劇本(梗概)備案的上報、批覆和影片的初審、上報,協調全市性重大電影活動,指導和組織實施惠民電影放映工程。
十四、市文物局綜合處
負責文物統計、信息、宣傳、政策研究和財務、基建管理等工作。
十五、 市文物局文物保護處(三峽文物保護處)
協調、指導全市文物保護、考古和重大項目的實施工作,組織開展文物資源調查工作;承擔文物保護與考古有關審核、審批事務和相關資質、資格認定工作;承辦世界文化遺產、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國家歷史文化名鎮(村)推薦申報和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及歷史文化名鎮(村)的審核工作;負責三峽工程重慶庫區文物保護工作。
十六、市文物局博物館處
承擔全市博物館業務指導和規範管理工作;擬訂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國家二、三級文物藏品的有關審核、審批事項;指導、協調全市博物館建設及博物館間的協作、交流工作;指導博物館信息化建設;負責國家珍貴文物藏品的登記、調撥、交流的審批等工作;負責指導民間珍貴文物搶救、徵集工作。
十七、市 文物局安全與督察處
負責指導、督察全市文物、博物館安全工作和配合公安、文物執法等有關部門查處各種文物違法犯罪活動。
十八、市監察局派駐監察室與局紀委、審計處合署辦公
監督檢查本系統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情況和執行市委、市政府決定的情況;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負責開展對本局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組織對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經濟活動進行內部審計;監督機關作風建設工作。
十九、 機關黨委與組織處合署辦公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的組織、宣傳、統戰工作;指導機關及所屬單位群團工作。
二十、 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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