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黔江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86號)和《中共重慶市黔江區委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關於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黔江委發〔2009〕41號)精神,設立重慶市黔江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黔江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所屬地區:重慶市黔江區
  • 管理範圍:文化廣電新聞出版
  • 屬性:政府機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家、重慶市和本區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職責。
(三)增加動漫、網路遊戲、文化創意、演藝娛樂、文化旅遊、廣告會展、印刷包裝、網路服務和文化經紀等相關產業的規劃、項目建設和市場管理的職責。
(四)增加對從事演藝活動、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管理和監督職責。
(五)加強對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包括影視類音像製品的網上播放)服務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的業務監管職責。
(六)加強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基層文化建設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文化藝術、文物、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工作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區文化藝術、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管理辦法及政策措施。
(二)管理全區文學、藝術事業。推進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文物博物館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指導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規劃、協調、指導藝術創作和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扶持示範型、實驗型、特色型文化藝術品種;管理、指導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藝術教育和培訓工作。
(三)管理全區文物、非遺作品、博物館事業。負責抓好區內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搶救和開發利用工作。
(四)管理全區社會文化事業和公共圖書館事業。管理全區文化娛樂、演出、文物、公共圖書、美術品和音像市場;負責全區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工作的對外交流。
(五)承擔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管理的責任。負責對從事演藝、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管理和監督;承擔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前置審批工作;承擔對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管理和監督(不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
(六)承擔監管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包括影視類音像製品的網上播放)服務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的業務監管責任;承擔對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管理和監督責任。
(七)管理全區影視市場。負責錄像放映、電視節目製作經營單位審批;負責對區內音像製品發行單位的審核和音像製品經營活動的管理和監督;負責區內有線電視(共用天線)和衛星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監督管理。
(八)管理全區書、報、刊(含掛曆、年曆)和電子出版物市場;承擔區內內部資料出版物的審批和登記工作;歸口管理全區印刷行業,負責其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
(九)管理全區廣播電視科技工作。指導廣播電視科研和新技術開發、套用;規劃管理全區廣播電視專用網,組織推進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提高廣播電視人口覆蓋率;參與制定全區信息網路的總體規劃。
(十)指導和監督全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工作。
(十一)負責動漫、網路遊戲管理及文化創意、演藝娛樂、文化旅遊、廣告會展、印刷包裝、網路服務和文化經紀等相關產業建設和市場管理。
(十二)負責著作權、印刷複製業、新聞單位記者證的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全區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工作隊伍建設;推進相關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黔江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協調機關政務和處理機關日常事務工作;擬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畫;承擔全局目標管理工作;承擔全局物業管理及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全局性重點工作任務及交辦事項督查;負責會議、文電、文秘、信訪、保密、檔案、目標管理、行政事務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人大議案、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承擔計畫生育、精神文明、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二)規劃發展科
承擔全區文化產業的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法規的擬訂及監督實施工作;指導全區文化產業的發展,對重大文化產業開發項目組織論證並提出實施方案;負責全局各類開發性、示範性項目的策劃、論證與組織實施;管理協調城鄉電影發行放映工作;承擔動漫、網路遊戲、文化創意、演藝娛樂、文化旅遊、廣告會展、印刷包裝、網路服務和文化經紀等相關產業的規劃和項目建設職責。
(三)文化藝術科
綜合管理全區社會文化、藝術、圖書館事業,擬訂有關發展規劃和事業發展布局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民眾文化、社會文化和民族文化的開展工作;組織文藝創作和藝術生產,指導大型文藝活動、藝術事業改革和文藝工作單位業務建設;負責指導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工作;指導全區藝術教育、培訓工作;加強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基層文化建設;負責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管理和監督。
(四)廣播電視科
承擔全區廣播電視網路規劃建設組織和管理工作;擬訂、協調、指導和組織實施基層廣播電視事業建設發展規劃和科技發展規劃;指導執行有關廣播電視技術政策和技術標準;承擔廣播電視頻率(頻道)的規劃、審核和申報工作;負責廣播電視工程技術質量和入網設備質量標準的監督和管理;收集和套用廣播電視技術和科技情報,推廣套用新技術、新產品;承擔廣播電視技術維護、指導及科技成果的鑑定、申報、管理等工作;負責對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包括影視類音像製品的網上播放)服務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的業務監管;承擔衛星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接收廣播電視節目的管理工作;負責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的民辦機構進行管理和監督。
(五)新聞出版科
研究擬訂和貫徹執行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負責區內內部資料的出版、印製及審批、登記工作;承擔圖書和教材、教輔發行的指導協調工作;監督管理全區印刷行業,負責其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負責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文物管理等經營行政許可;承辦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及設立網上播出前端的審核、審批和報批工作;負責動漫、網路遊戲、文化創意、演藝娛樂、文化旅遊、廣告會展、印刷包裝、網路服務和文化經紀等相關產業的市場管理;負責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管理和監督;負責聯繫、指導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監督管理工作。
(六)文物保護科
承擔全區文物的管理、保護和搶救工作;指導文物保護工程方案的論證、立項和實施;推薦、申報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承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協同上級主管部門搞好區內文物考古及文物鑑定工作。
(七)安全管理科
負責指導廣播電視傳輸機構做好安全傳輸工作和廣播電視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廣播電視節目安全播出;負責擬訂安全保衛、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消防、政治穩定等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檢查所屬單位綜合治理、安全保衛、安全生產、消防工作及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預防和控制非法組織活動,維護內部安全秩序。
(八)財務科
承擔全局年度財務計畫和長期規劃的編制及監督實施工作;審核和管理全局各項年度事業經費及專項資金;監督、指導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基建工作;承擔國有資產監管工作和內部審計、勞動工資工作。
(九)人事科
擬定和實施全局繼續教育發展規劃;承擔有關史志年鑑編撰工作;承擔所屬單位職工年度考核、獎懲工作;負責文化廣電新聞系統黨務群團、機構編制、政工人事、技術職稱管理工作;負責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文物保護等政策法規宣傳工作;指導文化藝術、廣電新聞科研成果評審驗收及成果轉化;負責文化廣電新聞對外合作與交流等工作;負責文化廣電新聞人才隊伍建設。
監察室與人事科合署辦公。主要負責紀律監督、行政監察、廉潔從政等工作;承辦區監察局交辦的工作任務。

人員編制

重慶市黔江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行政編制2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11名。紀檢組長按有關規定配備。
機關後勤人員事業編制3名。

其他事項

依照《行政處罰法》和國務院關於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相關規定,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在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領導下,以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名義行使文化市場行政處罰及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職責;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行使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監督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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