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廣告協會學術委員會是重慶市廣告協會組織的從事廣告學術理論研究的分支機構,由熱心廣告學術理論研究的人士自願組成。
學術委員會業務上接受中國廣告協會學術委員會和重慶市廣告協會指導。
學術委員會的宗旨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提高廣告理論與學術研究水平,推廣學術理論成果,推動重慶廣告事業的健康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廣告協會學術委員會
第三條 委員會的宗旨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提高廣告理論與學術研究水平,推廣學術理論成果,推動重慶廣告事業的健康發展。
第四條 委員會的任務:
1. 針對廣告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專題學術研討,並就重慶廣告業發展問題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
2.組織與廣告業有關的產業研究、市場研究、媒介研究、消費者研究、創意研究,為廣告行業提供學術理論方面的諮詢;
3.收集、研究國內外廣告信息和研究成果,探討其發展趨勢及新觀念、新方法、新技術、新動向,為廣告行業提供國內外先進的廣告資訊;
4.建立廣告人才信息庫。為發現、培養與合理使用廣告人才,為廣告業提供人才培訓服務;
5.組織優秀廣告論文評選、廣告作品大賽,編輯出版廣告期刊、廣告學術論著,開展各種廣告學術活動;
6.開展國內或國際間的廣告學術交流。
第五條 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廣告工作者,均可申請加入學術委員會:
1.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出版過廣告學術專著或在全國性報刊發表過廣告
2.從事廣告工作5年以上,並獲得過全市優秀廣告論文或廣告作品獎項,
3.對廣告理論或實務做出過突出貢獻的知名人士。
第六條 對廣告業做出過重要貢獻的委員,經常委會批准,並報重慶市廣
第七條 申請加入學術委員會,需提交能代表本人學術水平,反映學術成果
第八條 委員的權利和義務
委員享有以下權利:
1. 委員會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 參加委員會組織的學術活動;
3. 獲得或使用委員會的圖書資料及其他有關資料;
5. 在重慶市廣告協會組織的有關學術活動中享有優先參與權;
6. 對本委員會的批評和建議權;
7. 有申請退會的自由。
委員應盡以下義務:
1. 遵守重慶市廣告協會章程和學術委員會的工作條例;
2. 每年向學術委員會至少提交一篇學術論文,積極參加學術研討活動;
3. 完成學術委員會委託的研究課題或與廣告學術有關的工作;
4. 以學術委員會名義發表論文或參加活動,應事先向學術委員會常委會備案。不能事先備案的,也應事後予以備案;
5. 按時交納會費。每位委員每年初需主動向委員會繳納會費200元。
第十條 學術委員會的委員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其任務是:
1. 貫徹執行重慶市廣告協會的有關決議;
2. 確立學術委員會的工作方針與任務;
3. 審查學術委員會常委會的工作報告;
4. 制定和修改學術委員會的工作條例;
第十一條 委員會委員大會推選常務委員,組成常務委員會,並報重慶市
1. 重慶市廣告協會學術委員會的正式委員;
2. 從事廣告經營、教學、科研及管理等專業工作,並在業內有較高的知
3. 在廣告學術理論研究方面,具有一定水平和代表性;
4. 熱愛並積極參與學術委員會的工作,具有奉獻精神。
第十二條 常務委員會的職責:
1. 執行委員大會的決議,在委員大會閉會期間,行使委員大會職權;
2. 討論制定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方案,組織實施各項工作計畫;
3. 根據委員會工作條例及有關規定,審批新委員及榮譽委員;
4. 對委員進行資格年檢,其年檢報告以書面形式通報全體委員;
5. 籌備召開委員大會。
第十三條 新一屆常務委員會成員的候選人,由上一屆常務委員會推薦提
第十四條 主任委員候選人由重慶市廣告協會提名,由常務委員會選舉產
1. 執行委員會及常委會的決議,代表委員會主持日常工作;
2. 收集和整理本會的相關資訊並及時在協會的網站公布與更新;
3. 每季度召開一次常務委員會例會,向常委會作年度工作總結;
4. 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有關會議,促進委員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5. 每年二月底前,將上年度會費收繳與使用情況,報告常委會。
第十七條 委員會的經費來源:
1. 委員繳納的會費;
2. 諮詢、培訓服務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
3. 海內外有關組織或個人的捐助與贊助;
4.主任、副主任、常務委員單位提供的資助。
第十九條 本工作條例的修改程式為:由委員會常委會提出建議,經出席委
第二十條 本工作條例如有與重慶市廣告協會章程相悖之處,以重慶市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