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二)負責協調推進全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統籌規劃全區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負責全區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負責區級衛生健康領域綜合執法,具體執法交由執法隊伍承擔,並以部門的名義統一執法。
(三)負責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組織實施推動全區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四)負責擬訂全區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民眾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落實。擬訂全區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和指導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組織開展職業病防治法規和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開展職業人群健康促進工作。完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業職能範圍內的應急處理和後續調查工作。
(五)組織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全區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承擔大足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六)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市補充藥物目錄。
(七)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醫療廢棄物和醫療廢水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組織開展環境與健康監測、調查及評估、預防和控制與環境污染有關的疾病。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開展食品安全企業標準事前備案,負責食源性疾病及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負責衛生健康機構安全監督管理。根據《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做好相關工作。
(八)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基層衛生、婦幼健康服務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指導和考核評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慢性病防控工作。
(九)負責全區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的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組織實施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範、標準。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負責醫師、護士執業註冊審批,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
(十)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落實計畫生育政策。
(十一)負責機關、所屬單位和行業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承擔健康扶貧工程相關工作。
(十二)擬訂全區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將其納入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十三)負責區級保健對象和高層次人才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在區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承擔區委、區政府委託或指定的有關保健醫療方面的工作任務及相關事項。
(十四)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中國戰略大足實踐,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與相關經濟社會發展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落實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對接市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擬訂人口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區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
4.與區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黨建辦公室。指導所屬單位黨群工作;指導全區公立醫院黨的建設;負責機關黨務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及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全區衛生健康系統黨的宣傳、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二)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全委性文稿起草、編髮綜合信息、政務公開、機要保密、後勤服務和統籌負責衛生健康工作目標管理等工作;負責健康扶貧工程相關工作;負責辦理民眾來信來訪、衛生健康機構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衛生健康新聞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
(三)人事科。貫徹落實人事人才政策;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
(四)改革發展科。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區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指導衛生健康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醫療衛生健康服務在政策法規、資源配置、服務體系、信息化建設、宣傳教育、健康促進等方面的融合;組織實施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五)信息統計科。擬訂衛生健康信息化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承擔全區衛生健康系統的信息化建設,負責衛生健康行業統計調查制度建設和管理;開展衛生健康行業大數據智慧型化套用和產業發展。承擔衛生健康信息綜合分析處理和統計工作。
(六)財務科。承擔機關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行業財務會計工作的指導和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協同相關部門制定、監督衛生健康服務、藥品價格及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指導、監督衛生健康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
(七)政策法規與行政審批科。負責全區衛生健康系統法治、綜治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行政應訴等法律事務工作;牽頭推進衛生健康行業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承擔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的監督工作;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指導衛生健康行政執法和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衛生健康系統行政審批工作;承擔全區符合政策照顧生育對象的調查、審核、審批工作;負責需照顧生育家庭的病殘兒鑑定工作,負責收撿養生育情況的調查工作。
(八)公共衛生科。承擔綜合管理基層衛生健康工作,組織實施有關政策、標準和規範;負責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組織落實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貫徹實施重慶市營養健康監測與評估標準,負責全區營養健康管理工作;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民眾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慢性病防控工作並考核評估防控效果;完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業職能範圍內的應急處理和後續調查工作;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管理,組織完成各項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任務;組織開展環境與健康監測、調查及風險評估,預防和控制與環境污染有關的疾病;組織協調突發環境事件中相關疾病預防工作;牽頭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
(九)醫政醫管與中醫科。擬訂全區西醫業務、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計畫和考核方案並組織實施;推廣醫學科研成果套用;組織指導實施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醫療機構的設定、驗收、執業許可證審批,醫療機構達標評審;開展醫師、護士執業審批,負責對醫療糾紛醫療事故的調查、取證,提出初步處理意見;負責區級保健對象和高層次人才的醫療保健管理工作;負責擬訂並落實全區中醫發展規劃、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機構的設定規劃、科技教育專項規劃、綜合性工作計畫;組織對傳統中醫藥理論、醫術、秘方、驗方的整理、總結和推廣;負責組織實施中醫科技項目成果推廣;負責協調中醫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十)衛生應急辦公室。承擔全區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開展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警信息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承擔全區院前急救體系建設與管理工作。
(十一)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科。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
(十二)健康促進與老齡健康科。擬訂全區公眾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目標、規劃,組織開展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系統科學普及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貫徹落實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
(十三)職業健康科。組織實施國家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開展職業人群健康促進工作。
(十四)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承擔全區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貫徹落實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組織開展愛國衛生活動和各類區級衛生及健康創建活動;組織開展全區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根據《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做好相關工作;承擔重慶市大足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六)審計科。擬訂全區衛生健康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和制度;指導和監督系統內部審計工作;組織實施所屬單位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對重大項目進行內部審計;指導所屬單位開展專項審計工作。
現任領導
主任:謝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