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和加強全市以工代賑管理,提高以工代賑資金使用效益,重慶市制定了《重慶市以工代賑管理實施細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以工代賑管理實施細則
- 實施地區:重慶市
為規範和加強全市以工代賑管理,提高以工代賑資金使用效益,重慶市制定了《重慶市以工代賑管理實施細則》。
為規範和加強全市以工代賑管理,提高以工代賑資金使用效益,重慶市制定了《重慶市以工代賑管理實施細則》。規定全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全市以工代賑管理,提高以工代賑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和《重慶...
第五十一條 本辦法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解釋。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制定或修訂本省以工代賑管理實施細則,並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備案。第五十二條 本辦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國家發展改革委2014年12月29日印發的《國家以...
通知強調,縣級發展改革(以工代賑)部門要對照《工作指南》明確的項目實施細則、資金管理要求等,全面落實“項目建設是手段,就業增收是目的”的政策要求,緊盯務工組織和勞務報酬發放、就業技能培訓等關鍵環節,強化對項目業主單位、施工單位...
各設區市、擴權縣要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抓緊研究制定本地以工代賑項目管理實施細則。二、加快編制以工代賑工程建設“十三五”規劃。設區市、擴權縣要按照國家《管理辦法》要求,認真編制本地以工代賑工程建設“十三五”規劃,明確“...
《國家計畫委員會、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第七批以工代賑實施管理辦法的通知》在1994.11.19由國家計畫委員會,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頒布。中文名 國家計畫委員會、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第七批以工代賑實施管理辦法的通知...
《巫山縣扶貧項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根據《重慶市農村扶貧條例》而制定,由巫山縣人民政府於2014年7月31日正式發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扶貧項目資金管理,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益,根據《重慶市農村扶貧條例》、《關於印發財政...
重慶市以工代賑辦公室是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屬單位。主要職責如下:研究提出區域經濟發展政策。指導區縣(自治縣)處理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協調推進“一圈兩翼”對口幫扶工作。編制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規劃並協調組織實施...
《方案》主要包括工作基礎,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實施範圍、受益對象和重點建設領域,賑濟模式,推廣以工代賑方式,組織實施,項目管理,保障措施等8個部分。《方案》明確 “十四五”期間,全省將以農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和農村產業發展...
第二十四條 以工代賑資金實行報賬制管理,按工程進度撥款。由項目實施單位填寫以工代賑項目資金撥付審批表,並附項目實施契約書、設計圖紙、項目工程預算、招投標檔案、項目工程建設進度以及合法有效的報賬憑據,經縣發展改革部門審核後,由...
關於印發重慶市地質災害防治金土工程實施意見的通知》(渝辦發〔2008〕87號)檔案精神,我區編制了《萬州區地質災害防治金土工程規劃(2009-2015)》,為了抓好我區“地質災害防治金土工程”項目的實施工作,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為貫徹《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規範和加強以工代賑管理,提高以工代賑資金的使用效益,結合我省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二條 各級發展改革部門是以工代賑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是制定以工代賑...
則 第二十四條 過去的管理辦法、意見,凡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本辦法為準。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省計委負責解釋。地(州、市)縣可參照本辦法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並報省以工代賑領導小組備案。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貴州省以工代賑管理辦法》在1994.10.22由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頒布。第一條 為促進以工代賑和扶貧開發工作健康發展,保障貧困地區經濟開發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以工代...
(1997年11月28日重慶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根據2001年6月26日重慶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的決定》修正)...
第九條 年度以工代賑計畫經省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下達後,任何單位不得擅自調整。遇特殊原因確需調整的,應當按程式履行報批手續。第三章項目管理 第十條 以工代賑按照建設程式從項目前期工作到項目實施、項目建成管護等實行項目全程...
市、縣配套資金落實情況等討論決定分配方案,實行統一安排、相互匹配、綜合投入,並於年初一次通知到各市(地、州)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省扶貧開發辦、省財政廳、省計委、省以工代賑辦、省農業發展銀行等有關扶貧資金管理部門事前要提出...
第五章 項目建設管理 第十五條 各級扶貧移民辦負責組織實施以工代賑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縣級扶貧移民辦會同同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年度搬遷地、安置地的確認和搬遷人口的審核,為編制年度實施方案提供依據。第十六條 縣級發展改革委...
2016年7月29日重慶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8年7月26日重慶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關於修改〈重慶市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等二十五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其中:陝西、甘肅、寧夏、青海、新疆、內蒙古、雲南、貴州、四川、重慶、西藏、廣西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配套資金比例應當達到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四十;黑龍江、吉林、河北、河南、山西、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海南10個省的地方...
第二十一條:扶貧資金實行專款、專帳、專人管理,封閉運行。支援經濟不發達地區發展財政扶貧資金, 以工代賑(國債)資金,由財政設定專帳,明確專人負責,專戶核算。社會捐贈資金按上級下達或捐贈方要求由項目實施單位設立專帳、專戶核算...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或調整第四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是二○○三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各級公司制定的檔案管理實施細則備案 取消 80 中國人民保險...審批使用以工代賑資金項目 調整,下放區縣(自治縣、市) 市計委 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