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雲陽縣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試行辦法的批覆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雲陽縣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試行辦法的批覆》是重慶市人民政府發布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雲陽縣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試行辦法的批覆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渝府〔2009〕83號
渝府〔2009〕83號
雲陽縣人民政府:
你縣《關於審核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試行辦法的請示》(雲陽府文〔2009〕80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雲陽縣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
二、對《試行辦法》作如下修改,請你縣修改後印發。
(一)將《試行辦法》改為《重慶市雲陽縣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試行辦法》。
(二)《試行辦法》第四章第十條關於財政補助辦法的規定,與《重慶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做好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擴大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渝城鄉醫保組發〔2008〕2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的規定不一致,應嚴格按照《實施意見》的規定執行,完整表述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補助辦法。
三、請你縣嚴格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渝府發〔2007〕113號)和《實施意見》規定,認真組織實施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各項工作。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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