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撤銷彭水縣梅子埡鄉太原鄉龍溪鄉小廠鄉設立梅子埡鎮太原鎮龍溪鎮大同鎮的批覆,渝府〔2013〕55號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撤銷彭水縣梅子埡鄉太原鄉龍溪鄉小廠鄉設立梅子埡鎮太原鎮龍溪鎮大同鎮的批覆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渝府〔2013〕55號
渝府〔2013〕55號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你縣《關於梅子埡等4個鄉撤鄉設鎮的請示》(彭水府文〔2013〕32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撤銷梅子埡鄉,設立梅子埡鎮。以原梅子埡鄉的行政區域為新設的梅子埡鎮的行政區域。梅子埡鎮人民政府駐梅花村1組(原梅子埡鄉人民政府駐地)。
二、同意撤銷太原鄉,設立太原鎮。以原太原鄉的行政區域為新設的太原鎮的行政區域。太原鎮人民政府駐麒麟村1組(原太原鄉人民政府駐地)。
三、同意撤銷龍溪鄉,設立龍溪鎮。以原龍溪鄉的行政區域為新設的龍溪鎮的行政區域。龍溪鎮人民政府駐周家壩村4組(原龍溪鄉人民政府駐地)。
四、同意撤銷小廠鄉,設立大同鎮。以原小廠鄉的行政區域為新設的大同鎮的行政區域。大同鎮人民政府駐大廠村1組(原小廠鄉人民政府駐地)。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