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智慧城管建設的指導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中發〔2015〕37號)以及《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提出的“推進智慧城市建設”等精神,根據市委、市政府對城市管理的具體定位以及《重慶市深入推進智慧城市建設的總體方案(2016?2020)》(渝府辦發〔2015〕135號)有關要求,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推進我市智慧城管建設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 建設時限及總體目標,二、 建設原則及整體構架,三、建設任務,四、實施要求及職責分工,五、保障措施,

一、 建設時限及總體目標

建設時限:2016-2020年。
總體目標: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促使行業物聯感知技術套用顯著提升,實現重大橋樑、隧道、行業作業車輛、大型戶外廣告設施監控率達到100%,照明設施、重要環衛設施、重要區域下水道危險源監控覆蓋率達90%;加大行業資料庫建設,城市管理地下管網、數字城管普查達到100%;加強網際網路與行業管理結合套用,構建扁平化工作機制;信息化助力行業管理改革創新的效應不斷凸顯,建立城市管理用數據說話、數據決策、數據管理和數據創新的工作機制,提升城市管理精細化、規範化、科學化水平,實現城市管理要素、過程、決策等全方位的信息化、智慧化。

二、 建設原則及整體構架

(一)統籌規劃。堅持頂層設計,科學編制建設規劃,確保我市智慧城管建設工作科學、有序、高效,推動行業信息化一體發展。
(二)統一標準。堅持過程管理,建立智慧城管建設、運行標準規範和管理體系,充分發揮現有信息系統功能,按照整合、共享、集約、安全建設原則,破除信息孤島,節約資金投入。
(三)試點示範。堅持在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區先行開展智慧城管示範建設,以問題為導向,在需求強烈、技術成熟的領域率先啟動,分階段發展,分步驟實施,形成可複製的解決方案,促進智慧城管整體發展。
(四)因地制宜。按照五大功能區,充分考慮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管理實際情況,體現差異性和針對性,突出轄區管理重點和特色,重視創新驅動城市管理水平提升,確保系統的適用性、科學性和合理性。
(五)分級建設。堅持市、區縣(自治縣)分級建設,建立高效的市、區縣(自治縣)聯動工作機制,確保全市統一行動與區縣(自治縣)自我運行的有機統一,實現上下聯動合力推動智慧城管發展。
重慶市智慧城管建設的整體構架概括為“1322”:1個城市管理大數據中心;城市管理業務平台、數字城管綜合監管協調平台、便民惠民服務平台等3大功能板塊;城市管理行業應急指揮、城市管理數據決策分析等2個支撐平台;智慧城管管理中心、視頻監控整合等2個輔助工程。

三、建設任務

(一)建設城市管理大數據中心。
1.建設城市管理數據資源體系。按照“三庫四平台”有關要求,開展城市管理數據資源普查,摸清行業空間地理基礎數據、業務管理專題數據、層級管理交換數據、政務服務數據等現狀,實現行業數據資源全要素目錄管理。
2.建設城市管理數據管理平台。依託水土雲計算中心,加大城市管理領域各類數據的採集及整合入庫工作,形成包括行業範圍內的人、地、物、事、組織等全方位主題資料庫群,加大行業關鍵運行狀態信息自動採集建設力度;建立行業數據資源管理系統,逐步實現行業信息系統關鍵業務數據集中存儲管理。
3.建設城市管理數據監管平台。依託重慶市綜合市情系統,按照全市信息資源共享交換目錄與編碼標準規範,建設城市管理內部運行和對外公開使用的資料庫,建設城市管理業務數據資源監管服務平台,實現智慧城管內部各分項系統協同工作。
(二)建設智慧城管業務平台。
4.建設智慧城管工程檔案管理系統。採用物聯網和射頻等技術,對檔案實體實行信息化採集和電子標籤化管理,實現檔案智慧型化識別、定位、跟蹤、監控和管理;構建檔案信息智慧保護平台,實現檔案信息智慧型備份、數據安全的智慧檢測,為城市管理行政審批和業務管理提供基礎支撐數據,服務城市管理設施規劃、建設、維護管理。
5.建設智慧市政設施管理系統。加大三維地理信息系統、無線射頻、感測器、視頻、移動終端等技術設備套用,提升設施維護、地下管網、橋樑結構、工作車輛等線上監控覆蓋範圍和預警能力;最佳化管理流程,創新管理機制,推廣移動終端在日常巡查監管中的套用,建立綜合指揮管理體系,形成呼叫、巡查、調度、監督、處理、統計及考核等一體化的服務管理模式,全面掌握市政設施部件的狀態及各類事件發生和處置的過程,提高動態監管和應急指揮能力,提升市政設施維護精細化水平和服務質量。
6.建設智慧城市照明管理系統。加大全球定位系統、光控、時控、地理信息系統、無線通信、移動終端等技術手段套用,實時監測照明設備、電源線路、變壓器等工作狀態,形成遠程操控、電量監測、故障預警、應對快捷的城市照明綜合管理平台;通過最佳化管理機制,理順管理流程,科學評價照明節能效果,提升城市照明品質;加大城市照明設施在智慧城市中無線網路、社會治理、視頻監控、汽車充電等方面的套用。
7.建設智慧市容環衛管理系統。加大對垃圾填埋場、垃圾焚燒廠、垃圾中轉站、垃圾綜合處理廠、公共廁所、糞便處理設施、戶外廣告、作業車輛等市容環衛設施智慧型監控套用;對道路清掃保潔、生活垃圾(含餐廚垃圾,下同)分類及運輸處置、水域漂浮垃圾收集轉運、建築垃圾運輸消納等活動實施全過程智慧型監控;建立市容環衛格線化管理責任機制,實現從作業過程到結果全面監管,科學評價區域、部門、單位和人員作業效果,推進精細化管理,探索市容環衛管理由城市逐步延伸至鄉鎮,實現城鄉市容環衛管理水平一體化。
8.建設智慧水務監督管理系統。加大城市排水防澇、供水等基礎設施運行實時監測,開展城市雨水仿真模型建設;運用數據採集儀、無線網路、水質水壓水量等監測設備,實時監測城市供水水壓、水質、水量和二次供水設施作業等狀態以及污水處理廠的運行,通過感應、仿真、診斷、預警、調度、處置、控制、服務等功能,建立市市政委、供水企業、污水處理廠等一體化的指揮調度系統,實現行政主管部門和企業對日常和應急情況下城市內澇區域預警、城市供水安全、污水無害化處理等的全面管理。
9.建設智慧城管執法管理系統。充分運用物聯網、雲計算、視頻監控、衛星定位、移動終端等技術,建立全域覆蓋、圖文互動的城市街面市容秩序“智慧型管控”執法系統,提升執法隊伍裝備水平,加大對重點區域、路段、市政施工工地、建築垃圾消納場、作業車輛、固定攤點和市容環衛日常執法巡查等的實時監控力度,提高城市市容秩序管控能力;加強執法信息共享互通和城管執法人員、執法案件的管理,提高城管執法工作水平和效率,規範執法程式和行為,實現執法過程透明公開。
(三)建設智慧城管綜合協調監管平台。
10.最佳化完善數字城管系統。加快市、區縣(自治縣)數字城管平台的規劃、建設和整合,加快數字城管向智慧化升級,實現感知、分析、服務、智慧、監察五位一體;進一步促進數字城管與網際網路技術的融合,加大智慧型感應技術套用,拓寬城管問題發現渠道;建立健全區縣(自治縣)、街道(鄉鎮)、社區城管格線,明確格線管理對象、管理標準和責任人,形成分工明確、指揮有力、統一協調、運轉高效的工作格局,實現城市管理常態化、精細化和制度化;夯實數字城管運行基礎,完善工作機制,利用數字城管對市政府有關部門參與城市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綜合評價。
(四)建設智慧城管便民惠民服務平台。
11.完善“12319”城市管理服務熱線。整合城市管理相關的市民電話服務平台,實現全市“12319”城市管理服務熱線統一受理;加大網際網路技術套用,暢通公眾有序參與城市管理的渠道,實現“12319”城市管理服務熱線與“110”報警電話等其他熱線的對接,加大部門間城市管理問題處置高效聯動,提高問題處置效率和市民滿意度。
12.建設市政行業便民利民信息系統。加大微信、微博和移動終端與城市管理相結合的力度,增加辦事指南、行政審批、公廁點位、停車樓場、路橋收費、城市道路維護、供水等便民信息,適時對接全市信息惠民套用平台,提供更為豐富的惠民套用服務。
13.建設停車誘導便民服務系統。對停車位信息、車輛信息、公交信息、交通狀況等資源進行整合和監控,加大與公安交巡警有關數據系統對接;啟動停車誘導系統建設,實現對停車位資源的合理調度和高效誘導,逐步解決停車難等民生問題。
(五)建設智慧城管支撐系統。
14.建設城市管理應急指揮管理系統。加快城市管理應急風險普查和資料庫建設,建成集中統一的信息資源服務體系,構建滿足不同層級需求的資料庫,整合行業應急資源,強化數據分析套用,構建行業互聯互通應急平台;提升應急處置相關的人力、物力及重要目標空間分布的動態信息管理,實現應急管理可視化、資源調度多維化、管理協調統籌化,適時將城市管理應急指揮管理系統接入重慶市應急指揮系統,提高城市重大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決策指揮能力。
15.建設智慧城管決策支撐系統。以行業數據中心為基礎,引入數據分析、挖掘處理等大數據套用技術,以行業安全生產、市政設施、城市秩序、市容市貌等為重點,加大數據指標關聯分析模型研究,逐步建立城市管理公用設施輔助規劃模型、危險源安全預警模型、效能評估模型等,構建套用智慧城管輔助決策支撐系統,挖掘城市運行內在規律和特徵,建立依託數據科學決策機制,推進城市管理頑疾治理。
(六)建設智慧城管輔助工程。
16.推進城市管理視頻資源整合套用。完成公安、市政等行業視頻資源整合,儘可能實現城市管理範圍視頻全覆蓋,形成城市管理統一視頻資源池和共享服務體系,加大視頻資源參與城市管理的探索力度,合理最佳化城市管理隊伍和人員配置,提升城市管理效果和水平。
17.建設智慧城管管理中心。按照信息化系統集約化建設要求,加強網路建設,強化信息安全風險評估管理、等級保護等基礎工作,最佳化信息系統基礎支撐環境;根據智慧城管發展,科學定位管理中心職能職責,增加專業隊伍能力建設和人才儲備,做好智慧城管系統的日常管理,完善工作機制,夯實智慧城管運行工作基礎。

四、實施要求及職責分工

智慧城管建設總體上要把握好與智慧城市建設的關係,遵循智慧城市建設總體目標、數據標準、接口規範及建設內容,滿足全市資源整合和集約共享要求,依託城市管理行業信息化發展,推動全市智慧城市建設健康發展。
在市級層面,智慧城管建設定位是“城市管理行業內全市資源整合及綜合監管平台,智慧城市系統內部門協作聯動分平台”,側重於“方向指引、項目示範、資源整合、監管協調”,實現與智慧城市市級平台對接,以及對區縣級智慧城管平台監管。在區縣(自治縣)層面,智慧城管建設定位是“區縣(自治縣)城市管理綜合業務管理及資源整合共享平台”,側重於“業務管理、資源整合、信息共享”,系統建設應結合區縣(自治縣)城市管理實際並突出區域特色。
市市政委:負責編制全市智慧城管建設發展總體規劃,指導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做好智慧城管規劃編制工作;負責全市智慧城管“1322”重點項目的系統建設、運行維護、提升改造等業務指導;負責制訂智慧城管建設標準、運行規範,做好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在都市功能核心區和都市功能拓展區範圍內建立市、區兩級部門間的協同工作機制,合力推進我市智慧城管建設運行工作;負責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探索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在智慧城管建設運行中的套用;負責城市管理行業的數據匯集,牽頭開展行業相關信息資源與全市信息資源的整合共享。
市發展改革委:統籌全市社會公共信息資源整合與套用工作,負責智慧城管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工作,配合探索PPP模式在智慧城管建設運行中的運用。
市經濟信息委:統籌實現智慧城管便民惠民服務平台融入全市信息惠民套用平台。
市公安局:負責提供符合有關規定且與城市管理相關的視頻監控信息,實現信息共享和接入。
市規劃局:負責在全市綜合市情系統平台建設中,編制信息資源共享交換目錄與編碼標準規範,為智慧城管提供信息資源互聯互通和共享交換。
市水務資產公司:負責開展與城市水務有關的基礎設施資料庫和系統管理平台建設,加快與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數據的融合共享。
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兩江新區管委會:負責編制本地區智慧城管發展規劃,健全和完善本級城市管理指揮體系;開展智慧城管重點項目的建設運行,落實資源整合、立項審批、經費保障、技術支撐及PPP模式探索等工作,並建立智慧城管建設運行各項工作機制;負責智慧城管項目建成後相關業務數據的接入和系統的套用推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健全工作機制。
建立全市智慧城管建設工作協調機制,研究解決全市智慧城管建設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全市智慧城管建設的具體工作由市市政委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按照工作職責全力做好保障,根據工作需要及時研究智慧城管建設過程的信息整合和資源共享等工作;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兩江新區管委會是區縣級智慧城管建設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綜合協調智慧城管建設。
(二)制定推進計畫,強化工作督查。
將智慧城管建設作為一項全局性的重要工作,嚴格遵循智慧城管總體建設框架,按照適度超前的原則,制訂工作推進計畫、分解任務目標,最佳化並論證建設方案,確保系統建設有序推進;定期交流並跟蹤智慧城管建設工作的推進情況,量化工作任務,加強檢查和指導,確保工作紮實推進。
(三)加強經費保障,加大工作投入。
通過整合現有資源、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統籌盤活存量資金等方式籌措資金保障智慧城管建設,充分發揮市場作用,鼓勵利用PPP模式和集約化建設,加快智慧城管建設步伐。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