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2月26日重慶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快我市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的決議
- 頒布時間:1998年12月26日
- 實施時間:1998年12月26日
- 頒布單位:重慶市人大常委會
1998年12月26日重慶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快我市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的決議 頒布單位 重慶市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8.12.26 實施時間 1998.12.26 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聽取了市人民政府《關於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加快我市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的報告》,進行了...
2024年1月20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六屆重慶市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在重慶市人民大禮堂隆重開幕。李靜代表政協第六屆重慶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向大會作工作報告。2024年1月23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六屆重慶市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在重慶市人民大禮堂閉幕,選舉產生了政協第六屆重慶市委員會主席,增選了常務委員。...
2001年9月26日重慶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快實施科教興渝戰略的決議 頒布單位 重慶市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1.09.26 實施時間 2001.09.26 實施科教興渝戰略以來,我市的科技、教育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科技、教育有力地促進了...
同時,政府也是重慶市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地方國家權力機關所通過的決議人民政府必須貫徹執行。一方面要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另一方面也要對上一級國家行政機關負責。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區域旅遊協作發展機制推進“一心三帶”旅遊經濟發展的意見 [1...
為了保障和促進我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畫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的實現,建設繁榮、富裕、文明、進步的新重慶,根據憲法確認的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和《中共重慶市委關於深入開展依法治市的決定》,特作如下決議:一、以憲法和法律為依據,以鄧小平理論和黨的十五大精神為指導,堅定不移地實現依法治市的戰略目標。推進依法...
重慶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聽取了市財政局局長封毅受市人民政府委託所作的《關於2014年市級財政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報告》,審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市級財政預算調整方案,同意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在審查報告中提出的建議。會議決定,批准2014年...
2001年7月20日重慶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為適應新世紀我市各項事業建設和發展的要求,積極推進依法治市進程,促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進一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在前三個"五年普法教育"的基礎上,從2001年到2005年在全市公民中繼續實施...
重慶市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9.11.25 實施時間 1999.11.25 重慶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認真學習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
要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制定依法治市規劃,確定階段性工作計畫,落實責任,認真組織實施。要積極探索和推進地方、行業和基層依法治理的實踐形式,深入開展“法治區縣(自治縣、市)”創建活動。要圍繞平安重慶、和諧重慶建設以及社會熱點、難點問題開展專項依法治理。鼓勵市民積極參與公共管理,促進依...
重慶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實施國務院《退耕還林條例》情況的報告、市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關於《退耕還林條例》執法檢查情況的報告。會議認為,我市退耕還林工程從2000年、2001年試點,2002年正式實施以來,...
四、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在財政管理上,根據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財政方針,服從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領導;上級國家行政機關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行使財政管理的職權。五、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應該根據國家發展國民經濟的方針、要求和本地方的經濟、文化特點,提出發展本...
2014年5月29日,四川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9次會議通過《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深入推進依法治省的決議》。該《決議》分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推進科學立法,不斷提高立法質量;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推進公正司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加強社會法治,改進社會治理...
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的決議 頒布時間 2001年05月25日 實施時間 2001年05月25日 頒布單位 貴州省人大常委會 2001年2月28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
武漢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廢止《關於大力宣傳和執行婚姻法的決定》(1980年12月27日,武漢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關於加強武漢市治安工作的決議》(1981年6月16日,武漢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關於堅決打擊經濟領域中...
為了貫徹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推動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劃的實施,進一步增強全社會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加快依法治省進程,為“十二五”時期四川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特作如下決議:...
為了貫徹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推動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劃的實施,進一步增強全社會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加快依法治省進程,為“十二五”時期四川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特作如下決議: [1...
2016年7月23日,四川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27次會議通過《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開展第七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該《決議》分全面深入學習宣傳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堅持國家工作人員帶頭學法守法用法、推動全民學法守法用法、創新推動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推進...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支持、保護和發展農村專業戶的決議 頒布單位 四川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4.03.02 實施時間 1984.03.02 四川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學習了《中共中央關於一九八四年農村工作的通知》,聽取了劉純夫副省長所作《繼續穩定和完善農業聯產...
第十三條 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是自治縣的地方國家權力機關。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依照法律規定選舉產生。苗族、土家族和其他少數民族的代表名額和比例按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有關規定確定。第十四條 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對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