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九龍坡區城市管理局

重慶市九龍坡區城市管理局

重慶市九龍坡區城市管理局是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位於楊家坪直港大道17號建設大廈,現任領導為郭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九龍坡區城市管理局
  • 辦公地址:楊家坪直港大道17號建設大廈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供水節水、園林綠化管理、城市管理執法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城市管理髮展戰略、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區城市管理基礎設施維護工程技術方案的審查工作;負責城市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
(三)負責區管城市道路、人行地下通道、橋樑、隧道等設施維護的管理;負責城市道路照明、景觀照明等城市照明設施維護和建設的管理;負責鎮(街道)市政設施維護管理的指導監督;指導區級社會單位市政設施維護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區城市供水、節水、供熱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城市供水水質。
(五)負責全區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城市水域環境衛生管理、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徵收管理和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管理。
(六)組織開展轄區城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七)指導監督全區城市戶外廣告、店招店牌設定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區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築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處置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的監督。
(九)負責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負責鎮污水處理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十)負責全區園林綠化管理和城市公園行業管理;依法負責城市建設項目綠化工程設計方案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城市公園應急避難場地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園林綠化行業市場管理;指導監督園林綠化工程招投標、定額、質量管理。
(十二)負責授權範圍內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指導監督鎮、街、商圈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十三)負責城市管理的數位化、智慧化平台建設與運行的監管;負責城市管理的科學研究和創新管理成果的推廣和運用;開展城市管理行業人員培訓。
(十四)負責城市管理行業安全生產、安全運行的監督、管理和指導;負責城市管理行業應急管理、應對處置的組織、協調和指導。
(十五)負責制定機關及所屬單位節能減排計畫並監督實施。
(十六)承辦區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郭 奇: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區城市管理局全面工作。
周 千:副書記 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分管黨的建設、市政設施建設管理、燈飾照明和水務管理、項目建設工作;分管市政科、供節水管理科、市政設施維護管理處和局項目辦。
宋 捷:黨委委員、區紀委派駐紀檢組組長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曹長琴: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分管園林綠化工作;分管綠化科和園林綠化管理處。
胡 志: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分管市容環衛管理、城市綜合管理及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市容環衛科、安全與督查科、城綜管辦和環境衛生管理處。
代 儀:副局長 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分管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行政審批、設施移交、停車管理及工會婦聯工作;分管法制科(行政審批科)、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停車辦。
譚洪波:局黨委委員、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長 主持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全面工作。
楊紹洲:黨委委員 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分管組織、宣傳、統戰、共青團、信訪穩定、人事、財務、保密、檔案工作;分管辦公室。
張世慶:黨委委員 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分管數位化城市管理工作;分管數位化城市管理中心。
局領導AB角:
周 千—曹長琴
胡 志—代儀、譚洪波
楊紹洲—張世慶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承辦文電、會務、機要、統計、保密等機關日常工作;擬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畫、工作報告、宣傳報導等綜合性重要文稿;承辦政務信息公開、信訪、公務接待、值班、目標考核、重大事項、會議議定事項、領導批示和交辦事項的督辦督查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黨風廉政、精神文明建設、組織、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老幹部、檔案等工作;編制年度部門預決算並監督執行;承辦機關資產、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管理、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及招投標管理工作;承辦本系統項目預(決)算管理、內部審計、財務核算和行業統計工作。
(二)法制科(行政審批科)
組織擬訂有關規範性檔案,制定全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相關規範及標準,對城市管理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以及局機關契約文本的合法性審查;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涉法事務;指導和監督全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開展,協助解決處理執法糾紛的有關問題;負責跨部門、跨區域聯合執法行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對全區重大案件中作出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行政行為進行規範性、合法性審查;指導和監督全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執法培訓工作;負責全區戶外廣告設定規劃的編制和管理,指導協調街鎮、商圈的戶外廣告、店招店牌設定管理工作;依法負責建設項目綠化工程設計方案審批工作,指導並聯審批建設項目涉及園林綠化配套指標核定和建設項目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核定工作;集中承辦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負責審批服務相關工作的統籌協調。
(三)市容環衛科
承擔全區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牽頭擬訂相關專項規劃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執行;統籌安排全區市容環衛綜合整治任務以及對市容環衛管理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全區市容環衛檢查評比工作;參與全區城市環衛設施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承擔城市水域垃圾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城市管理日常巡查,監督和綜合考核評價工作。
(四)市政科
承擔直管的城市道路、橋樑、堡坎、隧道、人行地下通道、涵洞等市政基礎設施和照明燈飾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各鎮街、商圈做好管轄範圍內市政基礎設施和照明燈飾設施的維護管理;組織、參與區屬市政設施維護、照明設施和夜景燈飾項目的方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全區行政區域內停車場管理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
(五)供節水管理科
負責全區城市供水、節水的行業監督管理;組織擬定城市供水、節水的實施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執行;承擔城市供水企業的水質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二次供水管理;指導鎮街(商圈)供水、節水管理工作;負責城市供熱管理。
(六)園林綠化科
負責全區城市園林綠化和公園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擬定城市園林綠化實施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指導城市綠化工程實施和綠地養護管理工作;指導建設項目綠化工程設計方案編制工作;承擔占用(含臨時占用)城市綠地和移、伐樹木以及集中綠化事項的監管工作;承擔城市園林植物和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監管工作;指導園林綠化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基層和社會單位、小區(樹段)園林綠化工作;組織開展全區花展和盆花上街、美化市容等活動。
(七)安全與督查科
承擔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檢查行業內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安全生產重要專項工作的牽頭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城市管理問題工作的協調和督查;組織和指導局系統安全生產監管教育、培訓工作;牽頭組織和指導行業應急預案編制和演練工作,參與安全生產事故搶險救災的組織、協調工作以及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城市管理的數位化、智慧化建設和運行的監督管理及人員培訓、安全保密等工作;指導數位化城市管理中心和市政管理行業信息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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