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保稅港區開發管理有限公司是由重慶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出資組建的市屬重點國有企業,於2008年12月17日完成工商登記註冊,同月18日正式掛牌。
基本介紹
背景介紹
重慶兩路寸灘保稅港區(以下簡稱“重慶保稅港區”)是重慶兩江新區的重要組成部分,於2008年11月12日經國務院批准設立,規劃面積8.37平方公里,是國內唯一一個內陸型保稅港區;唯一一個位於主城、緊鄰城市中央商務區的保稅港區;第一個空港加水港一區雙核的保稅港區。其中,水港功能區位於江北寸灘,涵蓋長江中上游外貿貨櫃樞紐港——寸灘港及周邊交通樞紐, 致力於發揮保稅倉儲、物流和商品展示交易等功能;空港功能區位於渝北兩路,無縫對接國內首批規劃建設4條跑道的重慶江北國際機場, 致力於發揮保稅加工、物流等功能,吸引高端電子產業企業落戶。
作為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以及重慶國家信息產業基地,依託一區雙功能的獨特優勢,憑藉兩江新區的先行先試權,通過政策創新和功能拓展,集聚國際國內人才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必將成為輻射長江上游地區、西部地區和內陸地區重要的保稅生產加工基地、外貿物流樞紐中心、國際特色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和進出口貨物集散口岸。
發展歷史
公司內設機構:董事會辦公室、 黨委工作部、 監事會辦公室、 公司辦公室、 資產財務部、 建設管理部、 總工程師辦公室、 土地管理部、 口岸事務部、 投資發展部、 管理服務中心
地理位置
重慶位於長江、嘉陵江交匯處,是中國西南地區的工商業重鎮,也是中國西部唯一的中央直轄市。重慶兩港保稅港區由寸灘港及周邊地塊和江北機場地塊組成,是寸灘港和江北機場功能的延伸,是重慶市物流產業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重慶市及周邊地區工業發展的重要依託。
區域優勢
西部大開發縱深推進。“十二五”時期,我國西部大開發進入第二個十年,國家將進一步加大開發力度,支持和推進西部發展,成渝經濟區將有望成為繼長三角、珠三角、環渤海灣之後的第四經濟成長極。東部地區產業向中西部地區轉移的趨勢不斷加強,西部地區有序承接國際國內產業轉移、將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和競爭優勢的政策面趨好。同時,我國將進一步擴大內需,解決中國經濟存在的中長期失衡與矛盾問題,調整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這一發展戰略,將使國內被長期壓抑的需求釋放出來,通過內需的增長帶動進出口的增長。
全市經濟實力提升加快。重慶經濟進入了工業化中期的初級階段,正處於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加快推進階段,今後五年,是實現胡錦濤總書記“314”總體部署、率先在西部實現全面小康的戰略機遇期。打造內陸開放高地、“五個重慶”建設、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三大戰略性舉措使得重慶經濟穩步增長,2010年全市經濟發展水平邁上新台階,GDP超過7800億元、位居全國第三;人均GDP邁上4000美元新台階、趕上全國平均水平;完成地方財政收入1991億元、 入駐重慶的世界500強企業達到154家,其中境外企業125家,居西部第一。
兩江新區創新優勢凸顯。2010年5月5日,國務院正式批覆同意設立重慶兩江新區,這也是繼上海浦東和天津濱海新區之後的中國第三個國家級新區。兩江新區除享受國家給予上海浦東新區和天津濱海新區的政策外,還疊加了重慶及西部大開發的優惠政策,包括對於土地、金融、財稅、投資、外貿等領域賦予改革創新、開拓開放的先行先試權,允許和支持試驗一些重大的、更具突破性的改革措施。重慶保稅港區特別是空港功能區地處兩江新區腹地,可以充分享受兩江新區的十大優惠政策,通過體制創新、機制創新和政策創新,激發無窮的發展動力和活力,給保稅港區的發展帶來了新的戰略機遇。
區位條件優越、物流運輸便捷。重慶位於中國版圖的幾何中心,具有承東啟西、連線南北的區位優勢,是內陸唯一的國家中心城市,水陸空立體物流通道發達。以重慶保稅港區為中心,500公里為半徑劃圈,經濟腹地達80萬平方公里以上。作為西部唯一能夠實現水路、航空、鐵路、公路“零換乘”的交通樞紐,重慶具備打造以空鐵為對外出海捷徑、以水陸為對內輻射網路的保稅多式聯運體系條件。重慶機場可供波音747系列貨運大飛機滿載起飛,到2015年客運量可望達到5000萬人次/年,貨運量將增至200萬噸/年,成為我國第四大複合型國際門戶樞紐機場。渝深鐵海聯運、渝新歐等國際聯運大通道也已全線貫通,“重慶造”抵達歐洲更加便捷迅達;“渝歐空中貨運航線”和“安智貿航線” 已將重慶港納入計畫,重慶有望成為中國的“西大門”。隨著市內外綜合交通體系建設的不斷完善,重慶保稅港區最終將有機融入“一江兩翼三洋”的大物流體系和經濟全球化的進程。
一、保稅港區內企業與境內區外之間貨物貿易項下交易,可以人民幣計價結算,也可以外幣計價結算;貨物貿易項下從屬費用計價結算幣種按商業慣例辦理。
二、保稅港區內企業付匯時無法提供相關憑證和商業單據的,可在付匯後90日內按相關規定向付匯銀行提供,並由付匯銀行按規定辦理核注結案及簽注等手續。
三、保稅港區內企業直接從境外進口,或者從區內、境內區外購買境外企業貨物,按相關規定向銀行提供有效憑證和商業單據,從外匯賬戶或購匯對境外支付。
四、保稅港區外商直接投資企業發生清算時,其外方清算所得經核准後可用於境內再投資或者匯出境外。
進出口環節稅收及監管政策
一、境外進入保稅港區的貨物予以保稅。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保稅港區內企業的貨物交易不徵收增值稅、消費稅;保稅港區內企業直接出口的貨物免徵增值稅和消費稅。保稅港區內生產企業生產出口貨物耗用的水、電、氣(汽),準予按現行政策規定水、電、氣(汽)適用的出口退稅率退還增值稅。
三、境內貨物進入保稅港區視同出口,按現行政策規定的出口貨物適用出口退稅率實行退稅。
四、對保稅港區內生產企業在國內採購用於生產出口產品的並已取消出口退稅的列名原材料,保稅港區外企業可憑海關簽發的出口貨物報關單等相關憑證,按增值稅法定徵稅率辦理出口退稅。如列名原材料出口退稅率進行了調整,保稅港區內生產企業在國內採購加工出口的,統一按調整後的退稅率執行。
五、貨物出保稅港區進入國內銷售,按貨物進口的有關規定,辦理報關手續,並按貨物實際狀態徵稅。
六、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從境外進入保稅港區的下列貨物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稅,具體包括:保稅港區內生產性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所需的機器、設備和建設生產廠房、倉儲設施所需的基建物資,保稅港區內企業生產所需的機器、設備、模具及其維修用零配件,保稅港區內企業和行政管理機構自用合理數量的辦公用品等。
七、保稅港區與境外之間進出的貨物,不實行進出口配額、許可證件管理,但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保稅港區與區外之間進出的貨物,經海關核准,區內企業可以辦理集中申報手續,在1個自然月內將申報清單數據進行歸併,填制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在次月底前向海關辦理集中申報手續。
九、保稅港區與其他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者保稅監管場所之間的流轉貨物,不徵收進出口環節的有關稅收。
自全球第二大個人電腦品牌、第二大筆記本電腦供應商宏碁公司(Acer)2010年12月1日與重慶市政府簽約,將其全球生產基地落戶重慶保稅港區空港功能區後,其代工企業和碩、緯創、仁寶也相繼與重慶市政府簽約,落戶空港功能區。空港功能區圍繞承接宏碁、華碩等知名企業及其代工企業入駐,基本形成了“2+3+N”筆電基地的大格局。空港功能區已建成約12萬平方米的筆電廠房和28萬平方米的員工宿舍區,並交付企業正常使用。至2011年7月,三家代工企業完成生產線安裝調試,陸續展開規模量產,筆記本電腦總裝產能達2600萬台/年。至2015年全面建成後,將形成年產能4000萬-6000萬台、年進出口額達3000億-5000億元,以筆記本電腦為主的電子信息產業保稅加工生產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