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北部新區管理委員會

重慶北部新區管理委員會

重慶北部新區管理委員會,為市委的派出機構,機構規格為正廳局級;北部新區黨工委與北部新區管委會實行合署辦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北部新區管理委員會
  • 位置:重慶
  • 實質:委員會
  • 作用:職責調整
部門設定,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地址,

部門設定

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委託管理重慶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決定》(渝府發[2010]74號)精神,北部新區不再實行“三區合一”管理體制。設立中共重慶北部新區工作委員會(簡稱北部新區黨工委),為市委的派出機構;設立重慶北部新區管理委員會(簡稱北部新區管委會),為市政府的派出機構,機構規格為正廳局級;北部新區黨工委與北部新區管委會實行合署辦公。

職責調整

(一)經開區、高新區分別委託南岸區九龍坡區管理後,北部新區不再管理原經開區南區和原高新區石橋鋪、二郎片區,其他管轄範圍和職責任務不變。(二)進一步強化北部新區管委會在開發建設、產業發展、招商引資、社會管理等方面的職能。

主要職責

根據市委、市政府有關檔案精神及以上職責調整,北部新區黨工委、北部新區管委會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北部新區黨工委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的決議、決定、指示、工作部署;研究決定區內黨的工作的重大問題;對北部新區實行政治領導,保證黨在北部新區各項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
2、負責區內黨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審批區內基層黨委的設立;在市委組織部的指導下,抓好區內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在市委新經濟社會組織工委的指導下,抓好區內新經濟社會組織黨組織建設。
3、貫徹黨的幹部路線、方針和政策;協助市委及市委組織部管理北部新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負責管理街鎮、區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以及區機關幹部隊伍建設。
4、負責區內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和宣傳教育工作。
5、負責調查研究北部新區建設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市委提出北部新區建設和發展的政策性建議。
6、負責區內統戰、群團等工作。
7、負責區內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協助市紀委做好區內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8、市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北部新區管委會主要職責
1、根據市政府授權,負責人和、大竹林、鴛鴦、翠雲、天宮殿街道禮嘉鎮行政管理和經濟社會發展事務。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市政府有關決定、命令和指示;研究制訂並發布北部新區的規章制度和重大政策。
3、負責編制北部新區總體規劃、控制性詳規、城市設計,區內建設規劃和建設項目選址定點,按規定報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統一規劃、建設和管理區內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負責區內土地開發利用、新城建設;負責區內建築管理和建築市場管理
4、負責制訂和實施北部新區產業發展計畫;負責北部新區招商引資,研究制定招商引資優惠政策並負責監督實施;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或審核進區投資項目、科技開發項目,負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或推薦工作,確認享受優惠待遇的單位。
5、負責制定區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負責區內國民經濟的綜合統計、專項統計和物價監督管理工作。
6、負責區內財政預算、財政收支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及審計,統籌安排財政專項資金
7、負責區內環保、市政、園林綠化、交通運輸、安全生產監管等工作;負責區內科技、教育、文化、體育、衛生、計畫生育、民政、涉外等社會事務;負責區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社會穩定工作;負責北部新區的法制工作,組織有關部門開展行政綜合執法,查處違法行為。
8、負責區內勞動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根據市機構編制管理部門的授權,負責區內街道及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對企業事業單位進行指導監督,保障經營自主權,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9、負責重慶火車北站地區綜合管理工作。
10、負責監督、協調及協助管理市、區各有關單位在北部新區的派出機構或分支機構的工作。
11、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址

重慶市北部新區金渝大道66號(金山大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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