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文作於1710年(康熙四十九年),為重建南宋樂雷髮狀元樓所作。該文記載狀元樓由理宗皇帝賜建、1708年(康熙四十七年)毀於火災和當時重修狀元樓以及再版《廷對八策》的情況,讚揚了樂雷發的人品。
基本介紹
作品概況,作品原文,作品注釋,作者簡介,
作品概況
作品名稱:重建狀元樓碑記
作品原文
邑之有狀元樓,宋時為樂雪磯先生[1]建也。先生舉於鄉,仕理宗朝為太學錄,以薦得召試,直言無諱,遂稱旨賜特科狀元,人皆以為榮。先生不色喜,未幾與執政數議時事不合,且所對策帝雖善其言,亦不果用,遂直引退。翱翔於紫霞泉石間,以一邁一澗自樂。當是時也,元室方興,金宗日蹙,唇亡齒寒之喻,炎祚不絕若縷,誠得如先生數輩忠言,讜論相與匡弼時事,則中原之鹿得失尚未可料,乃天之方蹶,泄泄自若,大廈固非一木之支,而國柄終假於侂胄、彌遠[2]之手,此大命之傾,正不待智者而後知也。厥後事世孔棘,帝悔不用先生言,因賜田八百畝,並敕建斯樓,曰:“以志吾過,且旌善人”。然則先生之名固不僅與一樓相終始,而樓之至今存,亦先生之澤自不可泯也。予自分符茲土,閱志乘,得先生出處大節。因念隋唐以迄於宋,中膺首選者,建坊賜第,率皆生時則榮,歿則已耳。有如特科之遇,如先生去就之決,如先生且使人主之事後。追思建樓崇祀,如先生正寥寥不可數。則登斯樓者,數百年之清風亮節,殆恍乎如或遇之是,豈齊雲摘星徒以供人憑眺而無足重輕於世者乎?戊子之歲[3],祝融災,樓煅於火,予謀所以復之,適先生後人自新田來[4],攜曩時制《策》屬予序,且商及斯樓,予曰是不可緩也,因割俸首事,俾其族人經之營之,始於已醜成於庚寅[5]。尚之巍乎煥乎者一朝而復,予於是益以歡,先生之澤源遠而流長,而後嗣之賢足以不墜其先業。誰謂茲樓之復,僅為一邑之觀美哉?故於先生《廷對八策》既敘而藏之,而於樓之成並為之記,以鐫諸石。
作品注釋
[1]樂雪磯:即樂雷發,字聲遠,號雪磯。
[3]戊子之歲:1708年,即康熙四十七年,歲次戊子。
[4]樂雷發之子樂疑山世居北鄉潭田村,明末分縣後屬新田縣。
[5]己丑:指1709年(康熙四十八年);庚寅:指1710年(康熙四十九年)。
作者簡介
徐旭旦,清代文學家,浙江錢塘人,時任寧遠知縣。為拔貢,奉直大夫,曾任邗江縣博學宏儒。善寫詩賦,支持樂雷發後裔重修狀元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