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商主義賦稅理論

重商主義的賦稅理論是15世紀末到17世紀一種代表資本原始積累時期商業資產階級利益的賦稅理論。重商主義學說以商業資本的運動作為其考察對象,從流通領域研究“貨幣——商品——貨幣”的運動,是“對現代生產方式的最早的理論探討”。其代表人物有法國的孟克列欽、柯爾培爾,英國的斯塔福德、托馬斯·曼等。

重商主義把財富的唯一源泉理解為黃金貨幣,認為國家的強弱決定於貯存黃金的多少,因此,其財政稅收理論和政策的提出無不與增加國家黃金相關。在賦稅理論上他們的主要觀點是: (1)免稅或低稅以誘使工業原料的輸入,降低本國產品的成本。(2) 高稅以阻止外國成品輸入國內市場,避免黃金外流。(3) 設定高額獎勵金,以鼓勵本國商品輸出國外,換回黃金。(4) 用武力侵略殖民地,以掠奪外國廉價原料,並大量輸出本國商品,擴大對外貿易出超,以充裕國庫,彌補稅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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