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采,漢語一級字,讀作cǎi或cài,最早見於甲骨文,其本義為摘取,選取,即《說文》:“采,捋取也。”後引申為蒐集、選擇、採納、取得、顏色、理會等義;也指精神上的活力或生氣;神色,神態等。為了分化字義,“采”後來專用以表示神采,摘取之義則另加義符手寫作“采”來表示,如今簡化仍用“采”;顏色之義則另加義符彡寫作“彩”來表示;封地之義則另加義符土或宀寫作“埰”或“寀”來表示,如今簡化仍用“采”。

(基本信息欄參考資料來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采
  • 拼音:cǎi、cài
  • 注音:ㄘㄞˇ、ㄘㄞˋ
  • 異體字、綵、、埰、、採、  
  • 部首:采
  • 五筆:esu
  • 四角碼:20904
  • 倉頡:bd
  • 鄭碼:PVF
  • 統一碼:U+91C7
  • 筆畫:8
  • 字級:常用字,一級字 
  • 平水韻:上聲十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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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源演變

采的字形演變采的字形演變
采,會意字。圖1是甲骨文的“采”字,原是用手採摘葉芽的形象,就是今天的“采”字(以“扌”表意,以“采”表音,形聲結構)。故今天摘茶芽便叫“采(采)茶”。圖2還是甲骨文的“采”字,而且是甲骨文里比較多見的一種形體;但已把葉芽兒全簡省掉,只剩下枝條了。圖3和圖4是金文的“采”,圖5是小篆的“采”,都是繼承圖2的甲骨文發展而來的。隸變後楷書寫作“采”。
商代的“采”字會採摘樹葉之意。本義是摘取。《說文》:“采,捋取也。”《詩・唐風・采苓》:“采苓采苓,首陽之巔。”《史記・伯夷列傳》:“登彼西山兮,采其薇矣。”引申為採用。《史記・秦始皇本紀》:“采上古帝位號,號曰皇帝。”又借用為彩色之彩。《玉篇・木部》:“采,色也。”《禮記・月令》:“命婦官染采。”鄭玄註:“采,五色。”這個意思後來寫作“彩”。引申指彩色的絲織品。漢晁錯《論貴粟疏》:“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蠶織,衣必文采,食必梁肉。”《漢書・貨殖傳》:“文采千匹。”顏師古註:“帛之有色者曰采。”這個意思後來寫作“彩”。新中國成立後,“彩”作為異體併入了“彩”字。“采”又音cài,指采邑(古代諸侯分封給卿大夫的土地)。《漢書・刑法志》:“此卿大夫采地之大者也。”這個意思後來寫作“寀”,亦作“埰”。由於“采”有諸多引申義和假借義,所以曾分化出加注“手”旁的“采”來表示本義。新中國成立後,“采”和“寀”作為異體字併入了“采”字。

詳細釋義

拼音詞性釋義英譯例句例詞
cǎi
動詞
用手指或指尖輕輕摘取來。
pick
晉・陶淵明《飲酒》: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
採花;采果子
採集;蒐集。
collect;gather
《漢書・藝文志》:古有采詩之官。
采蘭贈藥;博採眾長;廣收薄采;採訪;採集
挑選;採納。
choose;accept
《資治通鑑》:嶸雖位末名卑,而所言或有可采。
採納;採取
取得;獲得。
acquire
郭沫若《我的童年》:兩邊的人家有很高而闊的街檐,中間挾著一條僅備採光和泄水用的窄窄的街心。
採光
名詞
多色的絲織品。後來寫作“彩”。
colored silks
漢・晁錯《論貴粟疏》:衣必文采,食必梁肉。。
彩色。後寫作“彩”。
color
《史記・項羽本紀》:吾令人望其氣,皆為龍虎,成五采。
采繒;采服;采章
文章的詞藻。
word
《文心雕龍》:繁采寡情,味之必厭。
精神上的活力或生氣。
complexion;spirit
興高采烈
神色;神態。
expression
《漢書·霍光傳》:初輔幼主,政自己出,天下想聞其風釆。
神采;風采
舊指好運。
luky
張相《詩詞曲語辭彙釋》卷六:采,幸運之義。
官;官職。
《書酒誥》:服休服采。蔡沈集傅:服采,起而作事之臣。
彩頭,賭注。
wager
《紅樓夢》第九十二回:馮紫英道:“下采不下采?”
喝采;得采
姓。
《廣韻・海韻》:采,姓。《風俗通》雲漢有度遼將軍釆晧。
cài
名詞
采地,古代卿大夫的封邑。
《禮記・禮運》:大夫有釆以處其子孫。孔穎達疏:大夫以采地之祿養其子孫,故云以處其子孫。
采邑
通“菜”。
清・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頤部》:采,閔借為菜。
(參考資料:)

古籍釋義

說文解字

【卷六】【木部】采
捋取也。從木從爪。倉宰切

說文解字注

(采)捋取也。
大雅曰。捋采其劉。周南芣苢傳曰。采、取也。又曰。捋、取也。是采捋同訓也。詩又多言采采。卷耳傳曰。采采、事采之也。此謂上采訓事、下采訓取。而芣苢傳曰。采采、非一辭也。曹風采采衣服傳曰。采采、眾多也。秦風蒹葭采采傳曰。采采猶萋萋也。此三傳義略同。皆謂可采者眾也。凡文采之義本此。俗字手采作采、五采作彩。皆非古也。釋詁曰。采、事也。此言假借。采事同在一部也。
從木。從爪。
此與𥝩同意。𥝩之訓曰。禾成秀人所收也。則𥝩亦可雲木成文人所取也。此採為五采字而毛詩屢言采采與。
倉宰切。

康熙字典

【酉集下】【釆字部】采 ·康熙筆畫:7 ·部外筆畫:0
《唐韻》:倉宰切,《集韻》《韻會》:此宰切,並音采。《說文》:捋取也。《詩・周南》:采采卷耳。朱註:采采,非一采也。
又擇也。《禮・昏義》:昏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釋文》:采,擇也。疏:納采者,謂採擇之禮。《史記・秦始皇紀》:采上古帝位號,號曰皇帝。班固《西都賦》:奚斯魯頌,同見采於孔氏。
又采色。《書・益稷》:以五采彰施於五色。《史記・項羽紀》:吾令人望其氣,皆為龍虎,成五采,此天子氣也。
又物采。《左傳・隱五年》: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疏:取鳥獸之材以章明物色,采飾謂之為物。《文六年》:分之采物。疏:采物,謂采章物也。
又《魯語》:天子大采朝日,少採夕月。註:大采,袞職也。少採,黼衣也。
又左思《蜀都賦》:符采彪炳。註:符采,玉橫文也。
又事也。《史記・司馬相如傳》:使獲燿日月之末光絕炎,以展采錯事。註:采,官也。展其官職,設厝其事業者也。
又官也。《書・堯典》:帝曰:疇咨若予采。傳:采,事也。馬云:官也。《禮・明堂位》:九采之國。疏:各掌當州諸侯之事。
又采地。《禮・禮運》:大夫有采,以處其子孫。《前漢・地理志》:大夫韓武子食采於韓原。
又飾也。《前漢・嚴助傳》:樂失而淫,禮失而采。註:如淳曰:采,飾也。師古曰:采者,文過其實。
又墓地。《揚子・方言》:冢,秦晉之閒謂之墳,或謂之采。註:古者卿大夫有采地,死葬之,因名。
又風采。《前漢・霍光金日磾傳》:政自己出,天下想聞其風采。左思《魏都賦》:極風采之異觀。
又《詩・秦風》:蒹葭采采。傳:采采,猶萋萋,盛也。
又《詩・曹風》:蜉蝣之翼,采采衣服。傳:采采,眾多也。朱註:采采,華飾也。謝靈運《緩歌行》:采采彤雲浮。
又幣也。《史記・周本紀》:召公奭贊采。註:正義曰:采,幣也。
又詩篇名。《禮・玉藻》:趨以《采齊》,行以《肆夏》。
又姓。《風俗通》:漢度遼將軍采皓。
又地名。《左傳・僖八年》:晉里克帥師,敗狄於採桑。註:平陽北屈縣西南有採桑津。
又玉名。司馬相如《上林賦》:晁采、琬琰,和氏出焉。註:晁采,玉名。
又木名。《史記・秦始皇紀》:堯舜采椽不刮。註:索隱曰:采,木名。即今之櫟木也。
又草名。《博雅》:采,䆃采也。
又《韻會》《正韻》並倉代切,音菜。臣食邑。《周禮・天官・八則注》:公卿大夫采邑。音菜。《孟子・元士受地視子男注》:所受采地之制。音菜。《前漢・食貨志注》:采,官也。因官食地,故曰采地。
又與菜同。《周禮・春官・大胥》:春入學,舍采合舞。註:舍采,謂舞者皆持芬香之采。鄭康成曰:舍即釋也,采讀為菜。始入學,必舍菜,禮先師也。菜,蘋、蘩之屬。
又《五音集韻》:子苟切,音走。採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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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韻匯集

字頭小韻聲符反切聲母韻母韻目韻部擬音聲調
上古音系
shɯːʔ
廣韻
倉宰
上聲
蒙古字韻
tsʼaj
上聲
中原音韻
皆來開
皆來
上聲
洪武正韻
此禮
三薺
上聲
此宰
六解
上聲
倉代
六泰
去聲
分韻撮要
第十九栽宰載
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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