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醴陵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醴陵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政府金融辦)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中共株洲市委辦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醴陵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株辦〔2019〕14號),市政府金融辦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株洲市委和市委關於金融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醴陵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 外文名:Financial Work Office of Lil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隸屬機構:醴陵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研究分析國家、省和株洲市金融政策、巨觀金融形勢以及全市金融運行情況,提出改善金融發展環境、加強服務、促進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解決地方金融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統籌推進全市金融穩定改革發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市金融市場體系建設。
(二)負責聯繫駐醴金融管理機構、金融機構和金融服務中介機構,做好支持配合、信息交流和監管聯動工作;協調推動駐醴各類金融機構規範發展,引導、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
(三)組織推進全市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和發展;負責全市企業改制上市、掛牌等直接融資工作;指導上市公司資產併購重組;指導監督地方各類風險投資機構、基金的設立和發展工作。
(四)負責對轄區內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轄區內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強化對轄區內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等的監督工作;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加強對網際網路金融的監管。
(五)組織協調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查處和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整頓和規範地方金融市場秩序,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維護地方金融穩定。
(六)負責金融安全區創建,改善金融生態環境。
(七)指導、協調地方金融人才隊伍建設,配合有關部門審核地方性金融機構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等相關工作。
(八)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九)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負責協調、管理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議、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工作;承擔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後勤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公開、安全保密、信訪維穩工作;負責新聞宣傳、信息簡報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綜合調研計畫,組織重要調研任務的落實;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交辦工作;承擔機關媒體建設和辦公信息化工作;負責人事管理、機構編制、考核獎懲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的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機關的紀檢和反腐敗工作;負責機關幹部思想政治工作和組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活動;參與指導金融人才培訓、引進及交流工作;負責思想政治教育和文明創建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工作。
(二)發展股(監管股)。研究地方金融穩定改革發展重大問題,分析全市金融形勢,掌握運行情況;組織制定全市銀行、保險和資本市場發展相關措施並組織實施;聯繫各類金融機構並做好協調服務工作;組織推進全市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與發展,承擔全市上市後備資源培育工作,指導和推進企業改制上市、掛牌等直接融資工作;指導監督基金及風險投資機構的設立和發展工作;引導金融機構擴大信貸投放規模,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負責融資性擔保公司和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審核和申報,對其日常經營情況進行監管;承擔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機構的監督工作;掌握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的運營情況;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對網際網路金融的監管;承擔全市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開展金融安全知識宣傳普及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查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活動;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處置地方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牽頭協調參與防範和處置各類金融風險。

行政編制

醴陵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行政編制4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0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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