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醫療美容廣告執法指南
- 頒布時間:2021年11月1日
- 發布單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為提升醫療美容廣告監管規則的科學性、規範性,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依照《廣告法》《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研究起草了《醫療美容廣告執法指南(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2021年...
(一)嚴厲打擊非法開展醫療美容相關活動的行為。醫療美容活動涉及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須依法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才能開展執業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具備法定條件,不得開展醫療美容服務,不得違法採購、使用醫療美容類藥品和醫療器械,不得發布醫療廣告或變相發布廣告。重點加強生活美容服務機構監管,查處生活...
《關於進一步加強醫療美容綜合監管執法工作的通知》是衛生健康委辦公廳、網信辦秘書局、教育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海關總署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藥監局綜合司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20年04月03日。檔案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網信辦、教育廳(局)、公安...
第二十一條 化妝品生產經營者可對照《廣告絕對化用語執法指南》對其化妝品廣告用語進行規範,避免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第一”“特級”“頂級”“極品”“冠級”“極致”等用語,以及與其含義相同或者近似的其他用語。第二十二條 化妝品廣告不得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與藥品、醫療...
(一)醫療、醫療美容、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中出現與療效、治癒率、有效率等相關的絕對化用語的;(二)招商等有投資回報預期的商品廣告中出現與投資收益率、投資安全性等相關的絕對化用語的; (三)教育、培訓廣告中出現與教育、培訓機構或者教育、培訓效果相關的絕對化用語的。十...
《成都市醫療美容廣告發布規範》是由美唄醫美、愛美客等業內企業參與編輯的規範,於2023年10月20日正式發布。發展歷史 2023年10月20日,《成都市醫療美容廣告發布規範》團體標準正式發布。內容解讀 標準要求:廣告內容應符合社會良好風尚,避免製造“容貌焦慮”。對於醫療美容領域,應特別注意避免將容貌不佳與“低能”...
今後,各級工商行政部門將結合黨的十八大報告中提出的相關精神,繼續把關係人民民眾安全和違法問題易發多發的虛假醫療、藥品、保健品、美容服務、化妝品廣告及收藏品、招商加盟等廣告作為整治重點,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促進廣告市場秩序持續好轉。同時將配合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進一步深化開展清理整頓...
執法人員接到舉報線索對撫州東方薇琳醫療美容有限公司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並通過手機對其微信公眾號中的薇琳商城、新氧網店上相關連結進行排查。經查,當事人在薇琳商城發布的韓式精雕重瞼術廣告中涉及“手術流程”、“手術原理”等內容;在新氧APP上發布廣告使用“超精細化剝離出具有完整張力組織的腔隙將鼻假體準確植入...
2021年8月27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醫療美容廣告執法指南(徵求意見稿)》,明確指出要依法整治各類醫療美容廣告亂象。意見稿提及將重點打擊製造“容貌焦慮”、利用廣告代言人為醫療美容做推薦以及使用患者名義或形象進行診療前後效果對比等醫美廣告亂象。2021年8月,市場監管總局明確,嚴打醫療美容廣告製造容貌焦慮等情形。...
美容醫療機構、醫療美容科(室)設定是否符合相關標準;執業人員是否具備相應資質;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是否健全並落實到位;消毒隔離制度是否健全,醫療廢物處置是否得當;是否定期開展執業人員法律法規、消毒隔離、院內感染等方面的知識培訓;是否違法發布虛假醫療美容廣告,誤導欺騙消費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