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送李協律赴湖南辟命因寄沈八中丞》出自唐代著名詩人白居易的全唐詩。白居易(772年~846年),漢族,字樂天,晚年又號香山居士,我國唐代偉大的現實主義詩人。是中國文學史上負有盛名且影響深遠的唐代詩人和文學家,他的詩歌題材廣泛,形式多樣,語言平易通俗。這首詩充分表達了詩人對友人的羨慕依依不捨之情。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醉送李協律赴湖南辟命因寄沈八中丞
- 作者:白居易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出處:全唐詩
- 文學體裁:七言古詩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富陽山底樟亭畔,立馬停舟飛酒盂。
曾共中丞情繾綣,暫留協律語踟躕。
紫微星北承恩去,青草湖南稱意無?
不羨君官羨君幕,幕中收得阮元瑜。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年~846年),漢族,字樂天,晚年又號香山居士,我國唐代偉大的現實主義詩人。是中國文學史上負有盛名且影響深遠的唐代詩人和文學家,他的詩歌題材廣泛,形式多樣,語言平易通俗,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官至翰林學士、左贊善大夫。有《白氏長慶集》傳世,代表詩作有《長恨歌》、《賣炭翁》、《琵琶行》等。白居易故居紀念館坐落於洛陽市郊。白園(白居易墓)坐落在洛陽城南琵琶峰。
白居易生於“世敦儒業”的中小官僚家庭。生地鄭州新鄭(今河南新鄭縣)。11歲起,因戰亂顛沛流離五、六年。少年時讀書刻苦。貞元十六年(800)中進士,十八年,與元稹同舉書判拔萃科。二人訂交。以後詩壇元白齊名。十九年春,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元年(806),罷校書郎,撰《策林》75篇,登“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授縣尉。作《觀刈麥》《長恨歌》 《池上》。元和二年回朝任職,十一月授翰林學士,次年任左拾遺。四年,與元稹、李紳等倡導新樂府運動。五年,改京兆府戶曹參軍。他此時仍充翰林學士,草擬詔書,參與國政。他能不畏權貴近臣,直言上書論事。元和六年,他因母喪居家,服滿,應詔回京任職。十年,因率先上疏請急捕刺殺武元衡兇手,被貶江州(今江西九江)司馬。次年寫下《琵琶行》。開始“吏隱”,在廬山建草堂,思想從“兼濟天下”轉向“獨善其身”,閒適、感傷的詩漸多。元和十三年,改忠州刺史,十五年還京,累遷中書舍人。因朝中朋黨傾軋,於長慶二年(822)請求外放,先後為杭州、蘇州刺史,頗得民心。文宗大和元年(827),拜秘書監,明年轉刑部侍郎,四年,定居洛陽。後歷太子賓客、河南尹、太子少傅等職。會昌二年(842)以刑部尚書致仕。在洛陽以詩、酒、禪、琴及山水自娛,常與劉禹錫唱和,時稱劉白。會昌四年,出資開鑿龍門八節石灘以利舟民。75歲病逝,葬於洛陽龍門香山琵琶峰,李商隱為其撰寫墓志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