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鹼相對強度

酸鹼相對強度

酸鹼質子理論認為,酸、鹼的強度是指酸給出質子的能力和鹼接受質子的能力。酸、鹼的強弱首先取決於其本身給出或接受質子的能力,其次取決於溶劑接受或給出質子的能力,強弱是相對的。在同一溶劑中,酸、鹼的相對強弱取決於各酸、鹼本身的性質,而同一酸或鹼在不同的溶劑中的相對強弱則取決於溶劑的性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酸鹼相對強度
  • 外文名:Relative strength of acid and alkali
  • 實質:酸給出質子及鹼接受質子的能力
  • 先決條件:本身的性質及溶劑的性質
  • 強弱特點:強弱是相對的,且因溶劑性質改變
  • 參考標準:一般以水作參考標準
質子理論,拉平效應和區分效應,酸鹼強度順序的考慮因素,

質子理論

質子理論認為,酸和鹼的強弱除了主要取決於物質給出或接受質子的能力,即由酸鹼本身的性質決定外,還與反應對象或溶劑的性質有關,同一種物質在不同的溶劑中,由於溶劑接受或給出質子的能力不同而顯出不同的酸鹼性。如NH3在水中是弱鹼,而在冰醋酸中則表現出強鹼性。又例如HNO3在水中為強酸,在冰醋酸中其酸度大大降低,而在純硫酸中卻表現出鹼性。
因此物質的酸鹼性是相對的,將弱鹼溶於酸性溶劑可增強其鹼性;將弱酸溶於鹼性溶劑可增強其酸性。總之,酸鹼質子理論擴大了酸鹼的範圍,加深了人們對酸鹼反應本質的認識,但由於質子理論的觀點是質子的授受,對於無質子參加的酸鹼反應仍不能解釋,所以質子理論還有它的局限性。

拉平效應和區分效應

由於酸鹼在溶液中的離解是通過溶劑接受(或給予)質子得以實現的,所以物質的酸鹼性強弱不僅決定於物質的本性,也與溶劑的酸鹼性有關。如在水溶液中,HClO4、H2SO4、HCl、HNO3都是強酸,它們將質子定量地轉移給H2O生成H3O+;H3O+是水中最強的酸,比它更強的酸都被拉平到H3O+的水平,這種將不同強度的酸拉平到溶劑化質子水平的效應稱為拉平效應。具有拉平效應的溶劑稱為拉平性溶劑。如果在冰乙酸的介質中,這四種酸不能全部將質子轉移給HAc,並且在程度上有差別,即給出質子的程度不同,從而能區分酸(或鹼)的強弱,這種作用稱為區分效應。具有區分效應的溶劑稱為區分性溶劑。
溶劑的拉平效應和區分效應,與溶質和溶劑的酸鹼相對強度有關。如水是上述四種酸的拉平性溶劑,同時它也是這四種酸和乙酸的區分性溶劑。惰性溶劑沒有明顯的酸性和鹼性,因此沒有拉平效應,是很好的區分性溶劑。 在非水滴定中,利用拉平效應可以測定混合酸(或鹼)的總量,利用區分效應可以分別測定混合酸(或鹼)中各組分的含量。

酸鹼強度順序的考慮因素

溶質與溶劑固有酸鹼性
凡溶質(或溶劑)具有質子化的能力稱為溶質(或溶劑)的固有酸性。凡溶質(或溶劑)具有去掉質子化的能力稱為溶質(或溶荊)的固有鹼性。溶質(或溶劑)的固有酸鹼性的強度至今尚無統一量度,當溶質的固有酸性大於溶劑的固有酸性.則顯酸性;同理,當溶質的固有鹼性大於溶劑的固有鹼性則顯鹼性。
酸鹼相對強度
同一溶質在不同溶劑中,可顯示不同的酸鹼性。不同溶質在同一溶劑中的酸鹼性,則要考慮溶質和溶劑的雙方因素的影響。因此,在比較不同溶質在同一溶劑中的酸鹼性相對強弱,一般可只考慮溶質的固有酸鹼性,但它們的酸性強度有差別,這是因為它們在水中,質子化能力不同的原因。
溶劑中質子親合勢大小
按布朗斯特酸鹼概念,溶質在溶劑中的酸鹼性強弱取決於該溶質對溶劑的共軛鹼質子親合勢的相對大小。因為若溶劑中沒有結合H-的傾向,則很難體現出溶質的酸性。相反,如溶劑中沒有給出質子的傾向.則很難體現出溶質的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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