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肅州區統計局

酒泉市肅州區統計局

酒泉市肅州區統計局是酒泉市肅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統計工作方針、政策及有關統計工作法律、法規,執行國家統計標準和基本統計制度,負責地方統計政策、規範性檔案的擬定和監督實施工作,制定全區統計改革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承擔國家和地方統計調查任務,負責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承擔國家和地方統計調查任務,搞好統計優質服務,嚴格依法行政,並承擔相應責任。
(二)負責全區國民經濟核算和投入產出調查,承擔全區國內生產總值核算、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承擔全國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肅州區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全國投入產出調查等專項調查。匯總、整理並提供有關統計數據。
(四)承擔全區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房地產業、固定資產投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農業現代化發展、社會服務業及規模以下工業、限額以下商業、資質以下建築房產業、規模以下服務業、畜禽監測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並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並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察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承擔全區投資、能源、消費、價格、科技、人口、勞動力、文化產業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綠色發展和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情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並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承擔全區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統計公報和統計信息;審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區基本統計資料,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負責全區城市和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支出的抽樣調查,收集、匯總、整理並提供調查的統計數據。
(八)對全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資源環境和社情民意等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統計監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九)依法履行統計監督職能,組織開展統計普法宣傳,負責查處全區範圍內統計違紀違法行為,對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依法提出處分處理建議。
(十)指導全區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指導全區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負責全區各級統計人員的業務和法律法規學習培訓。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十一)負責全區統計信息網路工程建設,建立並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指導鄉鎮、街道社區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推動統計信息網路技術的套用和普及。做好全區統計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統計信用制度、統計守信激勵和統計失信懲戒機制、統計信用信息系統、統計失信企業公示系統等體制機制。
(十二)將生態環境保護有關統計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指標體系,依法查處弄虛作假行為,並定期公布;支持有關部門開展環境保護績效考核、減排統計核算、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等工作,及時提供相關數據;開展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市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局黨組會議、局隊領導辦公會議、局務會議的會務及決定事項的督辦落實和結果反饋工作;負責文書傳遞、辦理、轉辦、催辦、督辦,做好檔案管理、印信管理和保密工作;安排組織機關各類會議和活動;承擔綜合性檔案、材料的起草、核稿、簽發和印製;承擔幹部人事管理考核和工資調整晉升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財務、後勤保障、固定資產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局內股室目標管理責任書的考核;負責機關黨建、信訪接待、精神文明建設、老幹部等工作;根據統一安排,積極配合中心工作;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綜合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股。負責全區各項統計數據的管理、檢查和評估,統一對外提供統計數據資料;維護和管理綜合統計資料庫;負責整理提供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綜合統計資料,編輯統計月報、統計專報、全區主要統計指標提要。承擔統計信息諮詢服務、投入產出調查工作任務;承擔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工作;承擔人口、婦女兒童“兩規劃”調查監測和基本單位名錄庫維護管理工作;承擔城市年報資料的蒐集和整理,並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承擔統計用區劃代碼和城鄉劃分工作;組織編纂全區綜合性年度《統計年鑑》,定期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負責對國民經濟總體運行情況進行分析研究,做好國民經濟綜合核算工作,組織開展統計專業之間數據的分析評估和銜接工作;負責對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熱點、難點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撰寫提供統計分析和調查報告;負責檢查統計制度、調查方案的貫徹落實,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辦理統計違法案件。負責統計信息化建設,承擔內部網路信息管理、運行、維護及全省統計信息資源管理系統載入更新工作;承擔各類統計信息資料庫的建立、維護、載入和開發套用;承擔各股室計算機硬體維護和聯網直報平台用戶許可權管理;承擔政府政務信息公開、省市區政務服務網、統計微信公眾平台信息載入維護;承擔全局計算機網路安全運行管理,全局性文字表樣列印處理工作;承擔國家各種大型普查和重點專項調查網路環境搭建、技術保障和普查數據處理工作;負責全區統計人員網路套用技術的指導培訓工作,提供統計辦公自動化信息服務。
(三)第一產業股。負責全區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村基本情況統計工作,開展區、鄉、村區域基本情況統計,承擔農業經濟核算;承擔全區農產量、畜禽監測及農村固定資產投資等抽樣調查工作;統一組織農村各鄉鎮進行農、林、牧、漁業月報、季報、年報統計報表和統計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負責對全區農村社會經濟發展情況進行調查研究,撰寫提供統計分析和調查報告;負責檢查統計制度、調查方案的貫徹落實,指導有關專業的統計基礎工作,辦理統計違法案件;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第二產業股。負責全區工業、能源、科技、工業品價格統計調查工作;收集、整理並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承擔全區規模以下工業抽樣調查工作;承擔全區規模以下工業企業成本費用調查工作;承擔全區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承擔全區綠色發展評價統計工作;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負責對全區工業發展調查研究,撰寫統計分析和調查報告;負責檢查統計制度、調查方案的貫徹落實,指導有關專業的統計基礎工作,辦理統計違法案件;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第三產業股。負責全區批發零售貿易業、住宿餐飲業、商品市場運行狀況、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服務業、旅遊業、全面建設小康等統計調查監測和城鄉住戶抽樣調查統計工作;負責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承擔限額以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行業抽樣與問卷調查工作;承擔規模以下服務業抽樣調查工作;承擔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統計監測工作;承擔全區信息化和電子商務套用情況統計工作,建立健全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承擔全區小微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情況調查工作;承擔全區建築業小微企業抽樣調查工作;承擔全區城市和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支出的抽樣調查,收集、匯總、整理並提供調查的統計數據。承擔全區交通運輸、勞動工資、旅遊統計調查工作;負責對所承擔的各項統計工作進行調查研究,撰寫提供統計分析和調查報告;負責檢查統計制度、調查方案的貫徹落實,指導有關專業的統計基礎工作,辦理統計違法案件;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