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劑

酒劑

酒劑又名藥酒,系用白酒浸提藥材而製得的澄明液體製劑。(白酒含乙醇量約為50~60%)。酒劑,為了矯味,常酌加適量的冰糖或蜂蜜。酒本身有行血活絡的功效,易於吸收和發散,因此酒劑通常主用於風寒濕,具有祛風活血、止痛散瘀的功能。但小兒、孕婦、心臟病及高血壓病人不宜服用。

基本介紹

  • 劑型:國藥準字Z43020716
  • 藥品類型:ZZ-2043-湘衛藥準字(1982)第011005號
  • 規格:2002-9-13
製作方法,質量要求,

製作方法

酒劑可用浸漬、滲漉、回流等方法製備。酒劑應分裝在潔淨乾燥的玻璃瓶中,密封,置陰涼處貯存。
(1)冷浸法
將藥材與規定量的酒共置於密閉容器內,室溫下浸漬,定期攪拌,一般浸漬30日以上。取上清液,壓榨藥渣,壓榨液與上清液合併,必要時加入適量糖或蜂蜜矯味,攪拌均勻,再靜置沉降14日以上,濾過,濾液灌裝於乾燥、潔淨的容器內,密閉,即得。該法生產周期較長,但製得的酒劑澄明度較好。
(2)熱浸法
將藥材與規定量酒置於有益容器中,水浴或蒸汽加熱至沸後立即停止加熱,然後傾入另一有蓋容器中,密閉,在室溫下浸漬一至數月,定期攪拌,再吸取上清液,壓榨藥渣,將上清液與壓榨液合併,根據需要加入或蜜,靜置沉降1~2周,濾過,灌裝,即可。
(3)滲漉法
取適當粉碎的藥材,按滲漉法操作,收集滲漉液,若處方中需加糖或蜂蜜矯味者,可加入滲境液中,攪勻密閉,靜置一定時間,濾過後灌裝,即得。
(4)回流熱
浸法以白酒為溶劑,按回流熱浸法提取至白酒近無色,合併回流提取液,加入蔗糖或蜂蜜,攪拌溶解後,密閉靜置一段時間,濾過,分裝,即得。

質量要求

酒劑在生產與貯藏期間均應符合下列有關規定:
一、生產酒劑所用的藥材,一般應適當加工成片、段、塊、絲或粗粉。
二、生產內服酒劑應以穀類酒為原料。
三、酒劑可用浸漬法、滲漉法或其他適宜方法製備。蒸餾酒的濃度及用量、浸漬溫度和時間、滲漉速度,均應按各該品種製法項下的規定。
四、酒劑可按各該品種項下的規定,加入適量的糖或蜂蜜調味。
五、浸提液須靜置澄清,濾過後分裝。
六、酒劑一般應制定乙醇量項目檢查。
七、酒劑應密封,置陰涼處貯藏。在貯藏期間允許有少量輕搖易散的沉澱。
【總固體】
酒劑一般應作總固體項目檢查。
第一法
測定含糖、蜂蜜的酒劑。
精密量取澄清的酒劑50ml,置蒸發皿中,水浴上蒸乾,除另有規定外,加無水乙醇攪拌提取4次,每次10ml, 濾過,合併濾液置稱定重量的蒸發皿中,水浴上蒸乾,在105℃乾燥3小時,置乾燥器中冷卻30分鐘,迅速精密稱定重量,遺留殘渣應符合該品種項下的規定。
第二法
測定不含糖、蜂蜜的酒劑。
精密量取澄清的酒劑50ml,置稱定重量的蒸發皿中,水浴上蒸乾,在105℃乾燥3小時, 置乾燥器中冷卻30分鐘, 迅速精密稱定重量,遺留殘渣應符合該品種項下的規定。
酒劑:藥物劑型之一。古稱酒醴,後世稱藥酒。是以酒為溶媒,或用白酒,或用黃酒,浸製藥物中有效成分,所得藥液供內服或外用。如十全大補酒、風濕藥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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