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金水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鄭州市金水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鄭州市金水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發展改革委),是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鄭州市金水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發展改革、糧食和物資儲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發展改革、糧食和物資儲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鄭州市金水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段亞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州市金水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段亞麗 
  • 領導機構: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經濟形勢,提出國民經濟發展、最佳化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銜接平衡區域性規劃、各主要行業和部門的行業規劃與專項規劃,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巨觀經濟運行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提出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三)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報告經濟體制改革中的情況和問題,並提出建議。
(四)擬訂全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目錄。組織編制和下達區本級政府投資計畫。銜接申請中央、省、市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區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審核區政府投資項目。組織實施區政府投資項目後評價。擬訂並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提出利用全區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
(五)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區構建現代產業體系、現代城鎮體系、自主創新體系的戰略、目標、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
(六)推進落實國家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積極回響“一帶一路”建設工作。
(七)監測研判全區市場及外貿形勢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全區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相關工作;提出全區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調控建議;擬訂糧食等區級儲備的規劃和總量計畫。
(八)組織擬訂全區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全區衛生健康、教育體育、文化旅遊、人力資源、民政、殘疾人等發展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推動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及相關體制改革。組織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組織開展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九)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能源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等工作。綜合協調環保產業發展、清潔生產促進和生態保護補償機制落實有關工作。研究擬訂全區能源發展規劃、政策和年度計畫;提出發展新能源和能源行業節能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區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推進節能審查、節能監察工作。
(十)提出重點項目建設有關政策措施的擬訂計畫;研究提出年度重點項目選擇指導目錄,組織全區年度省市區重點項目儲備、遴選工作;承擔全區重點項目建設協調服務工作。負責組織重點項目建設的協調推進工作及督查考核評價。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負責全區公共資源交易協調、規範和綜合管理。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價格政策和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執行價格改革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年度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及價格調控措施;負責價格監測、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制定和調整區管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涉案物價格評估、鑑定工作;建立商品和服務價格成本調查和成本監審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組織價格聽證。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的法律法規;擬訂全區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擬訂全區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區糧食和物資儲備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地方糧食儲備體系建設;提出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標準建議,承擔糧食市場監測預警責任,指導協調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研究提出區級戰略和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根據全區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組織實施區級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區級儲備糧油儲存儲備規模、品種、總體布局及收購、銷售計畫,提出動用區級糧油的建議;按照有關規定審批區級儲備糧油輪換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根據全區糧食和物資儲備總體發展規劃,統一負責相關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
(十四)行使法律法規規章的其它職權。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督辦、文電、信息、安全、機要保密、機關後勤保障、新聞宣傳等工作;組織編制局機關部門預算、決算;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勞動工資、黨群、紀檢監察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擔政務公開、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開展普法工作;負責全區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業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擬訂全區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糧食和物資儲備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政策執行情況;對區級儲備糧油和區級事權儲備物資執行情況實施依法監管;建立健全糧食和物資儲備違法違規責任追究機制,依法組織對重大案件查處和督查督辦;指導開展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監督檢查工作;承擔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具體工作。
(三)國民經濟綜合科。提出全區經濟社會重大發展戰略、經濟結構調整政策和重大生產力布局建議;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區域發展規劃和產業發展類專項規劃;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全區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政策產業發展類專項政策;承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工作,統籌銜接市級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統籌規劃編制立項。
組織擬訂和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全區巨觀經濟形勢;並對中長期規劃及全局計畫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研究全區總量平衡,提出巨觀調控目標和政策取向及調控建議;提出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提出經濟安全、資源安全、重要商品總量平衡相關政策建議。監測研判全區經濟運行態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開展重大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提出安排相關物資儲備和動用的建議;組織擬訂全區儲備物資品種目錄、總體發展規劃。
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制定土地政策,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環境整治規劃;推進重點流域綜合治理和流域經濟發展;負責審核流域治理的規劃項目和資金申報工作;負責區域合作和對口支援工作,協調區域經濟合作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區域經濟發展工作,組織實施相關政策。參與實施國家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參與實施中原城市群建設、鄭州大都市區建設及其他區域空間布局等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參與推進和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研究全區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及有關專項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承擔區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及其它產業發展機構工作。
(四)城市發展投資科。擬訂全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目錄。組織編制和下達區本級政府投資計畫。銜接申請中央、省、市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區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擬訂並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提出利用全區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城鎮基礎設施、房地產開發、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設等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的意見建議;承擔全區重點項目建設協調服務工作;提出重點項目建設有關政策措施的擬訂計畫;研究提出年度重點項目選擇指導目錄,組織全區年度省市區重點項目儲備、遴選工作;負責組織重點項目建設的協調推進工作及督查考核評價。
(五)社會發展科。組織擬訂推進創新創業、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統籌推進雙創基地、創新能力建設和新興產業創業投資,提出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政策建議;擬訂全區人口發展規劃及政策。協調衛生健康、教育體育、文化旅遊、人力資源、民政、殘疾人等發展政策;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和社會事業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提出並協調實施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及擴大居民消費的相關政策措施;銜接平衡全區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生態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積極回響“一帶一路”建設工作。
(六)工業能源和環境保護科。貫徹實施國家綜合性產業政策,參與擬訂並推進實施全區先進制造業、能源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和相關產業重大工程並協調實施;組織落實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相關政策,協調推進產業轉型發展;承擔轄區生態文明建設相關工作;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能源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等工作。綜合協調環保產業發展、清潔生產促進和生態保護補償機制落實有關工作。提出發展新能源和能源行業節能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區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推進節能審查、節能監察工作。責轄區企業節能項目、資源利用項目的申報工作。
(七)營商環境和信用財貿科。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最佳化營商環境建設規劃、政策措施並推進落實;統籌推進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監測分析全區市場及形勢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相關工作。
(八)行政審批服務辦公室。按許可權辦理相關建設項目有關事宜;負責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會同有關部門按許可權分工開展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按規定許可權審批審核區本級政府投資項目;組織實施區政府投資項目後評價。提出加強和規範公共資源交易的意見建議,協調有關部門加強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監管。按規定審批區級儲備糧油輪換計畫;負責全區糧食收購資格認定工作,提出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標準建議;負責相關審批工作事項的事前服務、日常巡查和事中、事後監管工作。
(九)物價管理科。貫徹落實國家、河南省、鄭州市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研究制定具有自然壟斷經營服務收費標準、教育收費標準、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醫療廢物處置費收費標準、公辦養老機構基本服務收費標準;做好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的規範管理、服務;根據河南省定價目錄,按上級要求調整收費(價格)標準。按規定指導全區相關經營服務性收費(價格)管理工作;負責監測全區價格總水平變化動態,分析、預測變化趨勢,研究擬訂全區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和巨觀調控的政策措施。科學有效地進行價格監測,及時、準確提供市場價格信息。負責本區商品及服務收費價格的監測和調查工作,對價格動態進行分析預測,為巨觀調控、政策決策服務;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的成本調查;擬訂區域內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負責組織實施定、調價方案,組織召開價格聽證會,負責價格成本監審工作;落實區域內臨時價格干預措施;負責對收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民辦學歷教育收費標準監審工作;負責學校住宿收費標準的監審工作;負責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價格(床位費)監審工作。對轄區內有關企事業單位的商品價格及經營性收費標準進行核准、備案工作。
(十)糧食和物資儲備管理科。擬訂糧食等戰略和應急物資的區級儲備規劃和總量計畫;研究提出全區糧食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及儲備糧規模、購銷計畫、動用建議並組織實施;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擬訂全區糧食市場體系建設發展規劃、相關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相關應急管理工作和應急體系、基礎設施、倉儲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相關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產銷合作;負責地方糧食儲備建設,承擔糧食市場監測預警職責;研究擬訂全區糧食產業經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糧食質量調查、品質測報、安全監測、質量會檢和糧食質量信息發布工作;開展糧食流通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參與糧食收購資金的使用、管理和監督工作;參與糧食財務掛賬清理、消化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糧油政策性補貼和糧食專項資金的管理;參與糧食風險基金測算、管理,監督使用工作;參與其他糧食專項資金分配、使用、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糧食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工作。
(十一)服務業科。統籌推動全區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規劃布局生產性服務業重大項目,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統籌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流通體制改革有關重大問題;擬訂生活性服務業的發展規劃、年度發展目標和有關政策措施,協調生活性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擬訂新興服務業的培育規劃,引導新興服務業的健康發展;爭取上級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基金);指導協調園區規劃建設。
(十二)數字經濟科。組織擬訂和推進實施數字經濟發展規劃、重大政策和示範工程,統籌推進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研究提出引導數字經濟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新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的政策措施;銜接平衡信息化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組織擬定推進創新創業、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統籌推進雙創基地、創新能力建設和新興產業創業投資,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區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規劃布局建議;提出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政策建議,推動技術創新和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組織重大示範工程;統籌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與數字經濟協同發展。

現任領導

鄭州市金水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段亞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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