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根據《中共鄭州市委辦公廳、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鄭州市管城回族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鄭辦文〔2018〕50號),區政府辦公室是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處理區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辦公地址:鄭州市管城回族區商城路217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行政編制,工作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

主要職責

(一)負責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和區委、區政府決定事項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批示的督查督辦;負責辦理區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
(二)圍繞區政府中心工作和區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和綜合協調,提供決策諮詢服務,提出政策建議。
(三)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公文。
(四)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會議的組織工作。
(五)負責對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鄉、街道辦事處請示區政府的事項進行審核,提出擬辦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六)負責區政府及辦公室公文收發、運轉、印製工作;指導全區政府系統的文秘工作。
(七)負責全區政務信息的采編和分析、發布;指導協調全區政府系統信息工作。
(八)負責區政府政務公開信息公開、政府網站管理、政策解讀、輿情應對等工作,指導監督全區政務公開與信息公開工作。
(九)負責區長熱線和區政府政務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區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指導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鄉、街道辦事處政務值班體系建設工作。
(十)負責或參與全區重大活動的籌辦工作。
(十一)負責綜合協調全區營商環境工作。
(十二)負責綜合協調全區社會公共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金融工作方針、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負責全區金融風險防範、化解、處置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區政府辦公室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區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黨組會議、民主生活會、議事會議等的會務組織工作;負責區長、副區長日常工作安排和出席會議、活動的協調聯絡及組織工作;負責區政府重大會議、重大活動的統籌協調和組織安排工作;負責主要領導來我區調研活動的組織保障工作;組織擬訂會議組織管理工作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區政府辦公室來訪活動的服務保障工作;負責機關政務的協調督辦、協助區政府辦公室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的會務組織;組織擬訂機關工作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區政府辦公室主任辦公會等機關綜合性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辦公室黨組的會務組織等日常工作;負責辦公室主任安排和交辦事項的督促落實工作;負責辦公室信訪穩定、機關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
(二)區長熱線辦公室(區政府總值班室)。負責上級交辦的市民民眾的諮詢、建議、投訴、舉報、求助等非緊急事務的受理、協調、督辦,以及遇有即辦事項時的指揮調度;負責政務輿情的收集、報送,協調、指導各部門做好處置、回應工作;負責區政府政務值班工作,接收、辦理各級報送的緊急重大情況及突發事件信息,服務區政府領導指揮處置緊急突發事件;指導、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鄉、街道辦事處政務值班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區長來信、來訪的受理、監辦工作。
(三)文秘科。承擔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及黨組日常綜合文字材料的起草、整理、審核工作;負責以區政府名義上報、發出材料的審核;負責區政府常務會議、區政府議事會議材料的起草、收集、整理工作;負責《政府工作報告》的起草工作;負責區政府黨組民主生活會、重大事項報告等綜合材料的起草工作。
(四)區政府督查室。負責《政府工作報告》重點任務的分解、督查和區政府常務會議決定事項督查;負責“重點民生實事”的分解、督促督辦落實;負責年內重大項目的督查;負責重大督查工作協調和落實;負責上級領導及區主要領導批示件的督查落實;指導全區政府系統督查工作;組織擬訂區政府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規劃,指導和協調區政府辦公室有關科室的日常督查工作;負責上級和本級人大政協交區政府的建議、提案的分解和督查工作;負責區政府與區人大、區政協的有關聯絡工作。
(五)信息科(政策研究室)。負責向市政府報送管城回族區工作信息;負責組織、研究、編髮、上報區政府決策需要的政務信息,負責新聞聯絡工作;指導協調全區政府系統信息工作;對各鄉、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各部門信息員進行業務培訓等工作;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和社會熱點難點問題、重大社情民意進行調查研究,為區政府領導決策提供參考;負責組織重要政策落實情況的評估、調研工作;負責全區政府系統決策研究和決策諮詢工作計畫制定、綜合協調等工作。
(六)文電科(機要科)。負責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公文收發、運轉、審核和印製工作;負責區政府會議紀要整理工作;負責上三級來文的收發、流轉、分辦、保密等工作;負責區級內部明電擬發工作;負責整理歸檔上三級及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下發的紅頭檔案、區政府領導重要活動影像等各類檔案資料的工作;指導督促檢查區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負責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機要、交換、保密、檔案工作。
(七)政務公開辦公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區政務公開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擔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組織區政府重大政策解讀;組織開展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業務研討、培訓;組織實施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工作考核;負責推進、指導、監督全區政府網站建設發展工作。
(八)法規室。負責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發文規劃;負責對以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出台檔案的政策、格式、文字及合法性、合規性等方面進行審核把關和相關解釋等工作;負責監督、指導區政府辦公室依法行政工作。
(九)人事財務科。負責區政府辦公室機關後勤管理、服務保障、政府採購等工作;負責辦公室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印章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考核獎勵、教育培訓、工資福利保險、出國(境)管理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十)營商環境管理辦公室。綜合協調、統籌、監督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鄉、街道辦事處有關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負責全區營商環境建設監督檢查工作,受理督辦營商環境相關投訴、舉報,協助和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營商環境建設違法違紀行為等。
(十一)社會公共管理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統籌全區社會公共管理及相關工作的督導、檢查考評等工作。
機關黨總支。負責辦公室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宣傳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辦公室黨組的日常工作。

行政編制

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16名(含單列編制1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
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工作地址:鄭州市管城回族區商城路217號。

辦公時間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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