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中原區城市管理局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

機構簡介

鄭州市中原區城市管理局(簡稱城管局),為鄭州市中原區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有關城市市容、市政設施、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
(二)負責擬定城市市容、市政設施、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受區政府委託,對城區市容管理的有關問題進行綜合協調。
(四)參與城市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城區河道和市政設施養護、維修等工程的規劃設計;負責編制專項養護、維修資金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城區建築物、道路沿街標誌、照明燈飾和公共設施容貌的監督管理工作;統籌、協調、管理城區夜景照明工作。
(六)負責城區次幹道以下道路設施的養護、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城區道路占用進行審批管理。
(七)負責環衛車輛和機械設備的管理及公廁、環衛中轉站的建設、管理工作。
(八)負責城區園林綠化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實施城區全民義務植樹工作。
(九)負責城區防汛工作。
(十)負責城市犬證辦理及年審工作。
(十一)負責城區垃圾、渣土的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機關和局系統國有資產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對局屬單位實施財務監督和審計;負責系統內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申報工作,並協同有關部門進行管理和監督。
(十三)負責機關和局屬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機構編制管理,人事、勞資管理及人事檔案管理和職工教育培訓工作。
(十四)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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