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上街區財政局

鄭州市上街區財政局

鄭州市上街區財政局是鄭州市上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鄭州市上街區財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財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州市上街區財政局
  • 辦公地址:鄭州市上街區連心街1號(金華路與連心街交叉口往東200米路南)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王秀莉 
機構職能,職責分工,內設機構,現任領導,工作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地理位置,

機構職能

(一)擬定全區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擬訂全區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區與鎮、街道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負責管理全區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區級財政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組織擬訂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年度預決算。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全區和區級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政府投資基金區級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負責區級預決算公開。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三)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
(四)執行全區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區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擬訂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擬定政府採購制度,編制區級政府採購預算並監督管理。
(五)依法擬訂和執行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管理地方政府債餘額限額。統一管理政府外債,擬訂基本管理制度。
(六)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擬定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規章制度及相關標準並組織實施。擬定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編制區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購置預算。
(七)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收取區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監督管理公物拍賣。
(八)負責審核匯總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九)負責辦理和監督區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區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區級基建投資有關政策,擬訂基建財務管理制度。承擔預算投資評審管理工作。牽頭建立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機制。
(十)負責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十一)根據區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建設,規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促進國有資本合理流動;指導所監管企業開展科技創新和對外經濟合作工作。
(十三)執行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國有資產監督和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依法對區直機關、事業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十四)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定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對區直機關、事業單位使用非經營性國有資產情況進行評價,提高使用效率。
(十五)按照管理許可權,通過法定程式對所監管企業領導幹部任免、考核;負責指導所監管企業人才工作,加強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相應的人才隊伍建設,加強所監管企業董事會,監事會規範化建設,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和總會計師委派制度,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十六)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擬訂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七)按照區政府規定,對區直機關、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行使投資收益和處置權;穩步將區直機關、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納入集中統一監管體系;指導推進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改革工作;依據有關規定,指導、監督集體企業資產的管理和處置。
(十八)負責區屬國有資產營運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等事項,審核批准國有資產營運機構的發展規劃、經營計畫、收益運用計畫和有關重大事項的報告;圍繞最佳化國有資本布局結構,推動國有資本最佳化配置,改進國有資本的監管方式和手段加強對所監管企業內部監督檢查工作,提升國有資本運營效率和回報水平。
(十九)協助配合行業主管部門督促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標準等工作;指導、監督所監管企業的法治建設及合規管理工作。
(二十)做好已取消行政審批事項的服務和監管工作。
(二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進人問題的職責分工
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根據用人單位編制餘缺和編制結構情況進行編制審核,核發機構編制審核通知單,並在用人單位辦理入減編手續後出具入減編通知單。相關部門憑機構編制審核通知單和入減編通知單等辦理人員錄用、聘用(任)、調配、工資核定、社會保障等手續。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政務和有關事務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起草和修改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值班、提案、文印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重要檔案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工作;負責財政大事記和相關材料的上報工作;負責機關及局屬單位的黨務政務公開、新聞宣傳、輿情應對、精神文明創建、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和保障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工作;負責局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通訊、配電、衛生、綠化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金財工程建設和網路維護;負責機關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和安全保衛工作。
(二)預算科。研究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負責擬定區對鎮、街道的財政管理體制,貫徹執行預算管理制度,研究提出預算管理制度的建議;負責編制年度區級財政預算草案,承擔區直部門預算審核、批覆、調整、預算追加工作,跟蹤分析全區財政預算執行情況;承擔區直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負責匯總全區財政預算,對全區收支預算的編制、執行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承擔區對鎮、街道的轉移支付工作;編制政府性債務預算;負責全區罰沒收入管理;負責實施預算績效評價工作;擬定政府採購有關政策,確定並調整區級集中採購目錄和公開招標採購範圍的限額標準,負責審核監督區級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管理和監督全區政府採購活動,受理區級政府採購活動中的投訴事項;擬定財政監督檢查政策、制度及年度監督檢查工作計畫,負責統一組織對全區財稅法規、政策和資金、賬戶、國有資產等財政財務管理制度執行監督檢查,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財政、財務、會計法律、法規、制度的行為,反映財政收支管理和重要財政政策執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負責監督檢查全區會計信息質量有關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內部監督和內部審計工作,建立全區財政內部控制制度體系,組織開展財政內部控制建設。
(三)行財社保科。承擔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審核機關事業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擬訂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行政性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負責對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跟蹤問效和監督管理;負責管理民兵事業費和預備役部隊的補助經費;按規定管理重大科技專項資金;參與制定改革性和獎勵性工資收入的政策、標準以及與規範津貼補貼相關工作;負責財政供給單位的津貼補貼測算工作,落實部門預算;負責在職和離退休人員津貼補貼的審核和發放;負責對津貼補貼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配合做好績效工資工作;監督管理區級財政社會保障、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編報區級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管理支農專項資金和財政扶貧資金;指導鎮、街道財政對各項惠農補貼和農村基礎設施、公益事業發展財政投入的監督管理;承擔涉農有關政策性補貼的發放和監督管理工作;管理全區會計工作,負責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組織工作。

現任領導

鄭州市上街區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王秀莉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辦公地址:鄭州市上街區連心街1號(金華路與連心街交叉口往東200米路南)。

辦公時間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理位置

鄭州市上街區財政局
地址:鄭州市上街區連心街1號(金華路與連心街交叉口往東200米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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