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上街區教育體育局

鄭州市上街區教育體育局

鄭州市上街區教育體育局是鄭州市上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鄭州市上街區教育體育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教育、體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體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鄭州市上街區教育體育局黨組書記、局長:楊曉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州市上街區教育體育局
  • 辦公地址:鄭州市上街區中心路72號東院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楊曉東 
機構職能,職責分工,內設機構,現任領導,工作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地理位置,

機構職能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擬定全區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統籌全區教育工作總體布局並負責協調推進和督促落實。指導全區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制定教育事業的發展重點、結構、規模、速度和步驟,並負責指導、協調、督促實施;負責全區教育信息的統計工作。
(三)堅持黨的領導,統籌全區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指導全區教育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推進全區教育系統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全區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意識形態工作、品德教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勞動教育工作、國防教育工作;指導校園文化建設。
(四)負責授權範圍內的幹部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教育系統的紀檢、監察、審計、統戰、老幹部和群團工作;指導教育系統落實好黨的民族宗教政策;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穩定與信訪工作。
(五)綜合管理全區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少數民族教育遠程教育等工作;負責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落實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指導全區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負責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六)協調指導全區學校教育體制、辦學體制及學校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協調教育內部與外部的關係。
(七)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統籌管理;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協調管理教育專項經費;負責統計全區教育經費收支情況。
(八)主管全區教師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教師學歷培訓、繼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表彰獎勵工作;指導全區各類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指導全區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九)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區屬學校的設定、更名、撤銷與調整;按照有關規定配合有關部門提出學校編制標準。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區屬學校的招生指導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管理教育系統教科研工作和信息化建設。
(十二)歸口管理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負責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
(十三)貫徹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全區國語推廣工作;指導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四)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體育工作方針政策,推進全區公共體育服務體系建設和體育體制改革。
(十五)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體育事業發展規劃。
(十六)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十七)統籌規劃全區競技體育發展和體育運動項目設定與重點布局,負責全區青少年業餘訓練和體育後備人才培養。
(十八)組織參加和承辦體育競賽,舉辦全區綜合性體育競賽。
(十九)擬定全區體育產業政策,促進體育產業發展。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
(二十)負責全區體育行政執法工作。
(二十一)指導全區體育宣傳,開展國際間以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體育交流合作。負責全區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
(二十二)做好已取消行政審批事項的服務和監管工作。
(二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關於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管理問題的職責分工
畢業生就業政策由鄭州市上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 會同鄭州市上街區教育體育局等部門擬訂。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鄭州市上街區教育體育局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鄭州市上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鄭州市上街區教育體育局不再內設職能科(室)。

現任領導

鄭州市上街區教育體育局黨組書記、局長:楊曉東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辦公地址:鄭州市上街區中心路72號東院。

辦公時間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地理位置

鄭州市上街區教育體育局
地址:鄭州市上街區中心路72號東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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