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鄭天錫
- 字號:字雲程 號茀庭
- 出生地:香山縣三鄉鎮
- 出生時間:1884
- 去世時間:1970
人物經歷,著作,法律專家,駐英大使,
人物經歷
早年肄業於香港皇仁書院,後畢業於上海聖約翰大學。1907年,時年24歲的鄭天錫放棄了在香港待遇優厚的工作,赴英國留學專攻法律。1912年畢業於倫敦大學法律系,翌年回國。1914年,鄭天錫再次赴英深造,1916年獲倫敦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是第一批在倫敦大學獲得博士學位的中國人之一。1917年返港任執律師業。1918年轉往北京,任北洋政府法務部法律翻譯監督。1919年任大理院大法官。1921年任中國出席華盛頓會議代表團專門委員。翌年返國,任中國出席關稅特別會議專門委員,法權調查委員會準備處處長,國際法權委員會代表,國務院商標局法律顧問。在北京期間,曾先後兼任北京大學、朝陽大學、法政大學等校教授。1928年在上海重操律師業,併兼上海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1932年1月,任國民政府司法行政部常任次長;7月改任司法行政部政務次長,這是他在國內司法界擔任的最高職務。1935年任外交部顧問。
1936年10月,當選為國際聯盟國際常設法院法官。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前夕,鄭天錫意識到海牙將被德國法西斯主義者侵占,因此於1940年離海牙避居瑞士,並將國際常設法院的重要檔案檔案轉移到中立國瑞士首都日內瓦,使這些檔案在二戰期間得到妥善保存,為保存重要國際文檔立下大功。1945年二戰後返回海牙,出席國際法庭全體法官會議,後被選為國際聯盟清理委員會委員。同年返國,重任司法行政部次長。1946年8月,任中國駐英國大使,1950年1月去職,留居英國。1970年1月30日在倫敦病逝,終年86歲。
著作
鄭天錫著作甚豐,先後將中國法律翻譯為英文,如《民法初稿》、《最高法院的判決》、《捕獲審判所規則與審判》等。另有中英文本《大理院判例》、《大理院判例討論》、《暫行新刑律例》以及博士論文《國際私法中關於確定契約能力的法規》(The Rules of International Law Determining Capacity to Contract)等。
法律專家
1917年,鄭天錫返回香港任執業律師。1918年,應留英同學羅文乾(後來曾任南京國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長)邀請,轉往北京,先後在北洋政府任法律翻譯監督、法律編纂委員會編纂主任兼司法考試委員、大理院大法官等職。1921年,任中國出席華盛頓會議代表團專門委員。1922年,任中國出席關稅特別會議專門委員、法權調查委員會準備處長、國際法權委員會代表、國務院商標局法律顧問。1931年,鄭天錫任司法行政部政務次長,這是他在國內司法界擔任的最高職務。
鄭天錫不僅用在英國所學的法律知識為祖國效力,而且在國際上也很有作為。1936年10月,他當選國際聯盟國際法院法官,而且一任就是十年。二戰前,中國人擔任過國際法院法官並與各國法官共同調解國際爭訟、促進世界萬邦和平大業的只有王寵惠和鄭天錫兩人。二戰結束後,聯合國第一次大會在倫敦召開,重新選舉國際法院法官。鄭天錫原是戰前由中國政府推舉當選的法官,按照常理,中國政府應該再次提名其為候選人。但由於當時中國駐美大使出缺,政府改調駐英大使顧維鈞出任駐美大使,鄭天錫出任駐英大使,提名人選因此改為徐謨。其間還有一段小插曲:在這次聯合國大會上,荷蘭政府提名鄭天錫為法官候選人。這也表明鄭天錫在任這一職務期間的國際影響。
鄭天錫除了從事司法界實務工作外,也以法學家身份從事學術活動。他曾先後兼任北大、法政、東吳等校法學教授,還曾擔任《美國律師辭典》有關《中國法》部分主編,並將中國法律翻譯為英文。
駐英大使
1935~1936年在倫敦舉行的國際中國藝術展覽,是中國在海外宣揚中華歷史和藝術的盛事。鄭天錫以國民政府特派委員名義,被派往英國主持“倫敦中國藝術品國際展覽會”。
此次藝術展最初由幾位英國的中國文物收藏家發起,他們希望把世界各國博物館和私人收藏家們收藏的中國藝術品,尤其是中國故宮的寶藏借到英國來展覽。於是建議請中英兩國政府合作主辦一次中國藝術品展覽。當時的中國駐英大使郭泰祺積極協調中英兩國政府,促成了此次倫敦國際中國藝術展。該展覽於1935年11月28日開幕,1936年3月7日閉幕,歷時三個多月。展覽設在倫敦皇家藝術院,贊助人是英國國王喬治五世、瑪麗王后和中國國民政府主席林森。參展國有中國、日本、蘇聯、荷蘭、法國、瑞典等,各國均送來本國收藏的中國藝術品,展品總件數達到3080件,其中800餘件為中國故宮所藏。參觀人數達40多萬人,打破了皇家藝術院此前所有藝展的參觀人員記錄。
期間,英國國王喬治五世、瑪麗王后攜皇室成員前來參觀,由鄭天錫作陪講解翻譯。瑪麗王后第二次又偕同挪威國王及王后、丹麥國王及皇室多人前往參觀,仍由鄭天錫陪同講解。瑪麗王后對其中一件寶物很感興趣,請鄭天錫說明,鄭除解答外,因該物在莎士比亞的詩中曾經提到過,於是便把莎翁原詩背誦出來。瑪麗王后聽了,非常欽佩鄭的博文強志,從此建立良好友誼。
在這次藝展中,中國文物的分類、陳列和說明都是在鄭天錫指導下完成的,這對於中國藝術品在英國大放光彩,以及促進中英兩國的文化交流發揮了重要作用。
民國以來,中國駐英使節都是留美出身,只鄭天錫一人除外。鄭天錫之所以能夠出使英國,人們認為可能與他早年留學倫敦和主持倫敦國際中國藝術展覽有關。據台灣《傳記文學》介紹,鄭天錫駐英大使任內,折衝樽俎,與英國朝野人士感情融洽,而去職之日的臨別贈言――“與中國人做過朋友的,永遠是朋友”,又將中國人交友重信義的真諦婉轉表達,可謂“一語能彰大國風”。
但是,鄭天錫駐英期間(1946~1950)正值中國國內政局動盪之際。1949年10月,新中國成立。蔣介石竭力阻止各國承認新中國。鄭天錫按照蔣介石的指示,曾於1948年12月和1949年10月兩次訪晤英國外相歐內斯特·貝文,討論中國局勢和英國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問題,但終究回天乏術。1950年1月6日,英國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惟一合法政府,並於同日發表聲明,撤銷對國民政府的外交承認。倫敦原中國大使館關閉,鄭天錫亦不再享受外交待遇。鄭天錫也曾想為台北政權保留中國在英國的領事館,但未能成功。1954年9月,新中國政府任命宦鄉為中國首任駐英代辦,開始了中英關係的新時代。
鄭天錫退休後,仍留居英倫。他用英文撰寫了多部介紹中國文化的著作,獲得國際文壇好評,如《中國文化與藝術》、《孔子模型之中國人》、《東方與西方》等。1970年1月30日,鄭天錫因心臟病突發在倫敦威斯敏斯特醫院逝世,享年87歲。
其子鄭斌博士,也是著名國際法學者,在航空法領域享有盛譽。曾任英國倫敦大學航空法和空間法教授、倫敦大學法學院院長、法學院學務委員會主席,國際法學會航空法委員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