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鐘岳

鄧鐘岳

鄧鐘岳(1674~1748) 康熙六十年狀元, 清代官員。字東長,號悔廬。東昌府人(今聊城市東昌府區人)。鄧基哲子。

基本介紹

  • 本名:鄧鐘岳
  • 字號:字東長,號悔廬。
  • 所處時代: 清代
  • 出生地東昌府人(今聊城市東昌府區人)
  • 主要成就: 康熙六十年狀元
鄧鐘岳生平介紹,主要事跡,故事傳說,

鄧鐘岳生平介紹

自幼博覽群書,尤對《易》、《禮》有深入研究。康熙四十七年(1708)中舉人,六十年(1721)登進士第一甲第一名,入翰林。雍正元年(1723)充江南副考官道,以母喪歸,四年後起任江蘇學政,刊《近思錄》、《白鹿洞規》等書以教育士子。七年(1729)以少詹學士任廣東學政,不久,遷內閣學士禮部侍郎

主要事跡

鄧為政清廉,謹慎守禮,所奏為政之道首要的是正風俗、杜邪訛,得到雍正帝讚許和採納。十一年(1733)任禮部右侍郎。充《大清一統志》總裁,轉左侍郎。以事降為太常卿。乾隆間歷浙江學正、通政司參議,再晉禮部右侍郎、左侍郎,於乾隆九年(1744)、十二年(1747)兩次充任江南正考官。在浙江時,曾訓示諸生:“恥為羞惡之本,乾謁標榜、頌辭連篇,或因細故,骨肉成隙,恥何在焉。”十三年(1748)曾隨乾隆帝東巡。
鄧鐘岳一生沉浮宦海,歷經不少波折。但他平生為人剛直端厚,謹慎守禮,並樂於扶植後進,勸學勵品,不汲汲於名利之爭,因此人們對他倍加讚許。他任江蘇學政時,曾刊印《近思錄》和《白鹿洞規》等書,教誨求學的士人。任禮部侍郎時,以清廉自恃,屏謝一切無謂的陳規舊習。他按照分年讀書法教授諸生研讀經學,親自面試,認真督理。又論為政之道第一要正風俗,杜邪惡。他的建議得到了皇帝的讚許和採納。
鄧鐘岳操行方正,既不阿權附勢,也不隨眾苟同,是當時著名的賢良正品之人。他所舉薦的人,如左都御史梅谷成,通政使雷宏,都是名聞當世的正直人物。在浙江時,他常訓喻諸生說:“‘恥’字是明辨羞惡之心的主要關鍵,像傾附勢要,標榜權貴,無謂的歌頌,因小事而使親骨肉變成讎隙等作為,還講什麼恥呢,心平氣和,絕對做不出不規矩的事來。”他十分欣賞蓮花出淤泥而不染的品格,為此手書北宋哲學家周敦頤的散文《愛蓮說》掛於廳中,以明心志。
鄧鐘岳對父母侍奉盡禮。因父親有病,厭惡菸草氣味,他為此終身不染吸菸陋習。其孝行謹持,為鄉里稱讚。卒年74歲,著有《知非錄》一卷,《寒香閣詩集》四卷、《文集》四卷。
鄧鐘岳一生酷愛書法,少年時已練就—筆好字。相傳康熙六十年鄧鐘岳進京趕考,殿試結束,名列前茅。主考大人將前十名的優秀答卷呈送皇上。請皇上欽定狀元、榜眼、探花。康熙看過鄧鐘岳的考卷,覺得他的文章並非特別出色,但那一筆字寫得特別出眾。老皇帝登基60年,滿朝文武、學士文人寫好字的可說是車載斗量,但是真要找一名能好過鄧锺岳的還真沒有。皇上越看越愛,提起御筆,在鄧鐘岳的卷子上批了八個字:“文章平平,字壓天下。”並點了他頭名狀元。鄧鐘岳書法墨跡遍及海內,傳世多為行書,東昌府的名勝萬壽觀樓閣兩壁上所書的“龍”、“虎”二字,筆走龍蛇、氣勢磅礴,令人嘆為觀止。
1748年夏,以疾致仕,卒年74歲。鐘岳工書,能詩文,康熙對他有“字甲天下”之譽。著有《知非錄》、《寒香閣詩集》4卷,《文集》4卷。

故事傳說

康熙年間,江西蒙南地方,出了兩個同朝為官的弟兄。兄長沈仲仁,官居翰林院學士;弟弟沈仲義,任戶部給事中,一時沈家門庭十分顯耀。可光陰似箭,日月如梭,兄弟二人轉眼到了暮年,便雙雙告老,同歸了故里。弟兄原出身富門,又為官多年,積存豐厚,本應無財利之爭,共度富貴的晚年,可不料歸里不久,便因家產糾葛,發生口角,以致發展道儼如仇敵,打起了家務官司。
官司打到衙門,這可把縣官給難壞了。他既不敢得罪其兄長,又不敢觸犯其胞弟,只愁得他食無味,夜難寢,終日一籌莫展。
正在他為難之際,這天忽然聞報東昌府新科狀元鄧鐘岳欽命巡查到此。這縣官趕忙出衙把欽差迎至衙內。施禮已畢,在敘談中,鄧鐘岳見縣官面帶愁容,似有心事。正欲啟問,忽聽外面堂鼓山響,吵鬧聲聲,一陣騷動,縣官一聽,知道這一定又是沈家兄弟前來吵鬧公堂,不禁臉上滲出了汗水。心想,這下壞了,如今朝廷欽差在此,他們來此一鬧,倘若欽差責我不能秉公斷案,豈不丟了前程!鄧鐘岳見知縣如此誠惶誠恐的樣兒,便問外邊到底出了何事?縣官無奈,只得把沈家兄弟一案據實稟報,並連連懇請鄧大人恕罪。
鄧鐘岳輕輕一笑,說道:“小小家務之爭,何須為憂,待我與你斷來。”縣官一聽,如大難得救,一邊跪地拜謝,一邊忙吩咐公差,立傳沈家弟兄上堂聽審。鄧鐘岳搖手止曰:“不必公堂面斷,讓沈家弟兄在外等候,我批書數言可矣。”
縣官忙令沈家兄弟在外恭候。鄧鐘岳揮筆寫就批文,遂讓公差貼於門外。在門外恭候的沈家兄弟,聽說欽差大人為其家私一案親自寫下了批文,都急忙上來爭相觀看。只見批文寫道:
“鶉鴿子呼雛,烏鴉反哺,仁也;鹿得草而鳴其群,蜂見花而聚其眾,義也;羊羔跪乳,馬不欺母,禮也;蜘蛛網羅以為食,螻蟻塞穴而避水,智也;雞非曉而不鳴,燕非社而不至,信也。禽獸尚有五常,人為萬物之靈,豈無一得乎。以祖宗遺產之小爭,而傷弟兄骨肉之大情。兄通萬卷應具教弟之才;弟掌六科豈有傷兄之理?沈仲仁,仁而不仁?沈仲義,義而不義!有過必改,再思可矣!兄弟同胞一母生,祖宗遺產何須爭?一番相見一番老,能得幾時為弟兄?”(出自依綠園裡的《晚晴書屋》)
兄弟二人看過批文,一個個感動不已,淚流滿面,悔愧交加,當場抱頭大哭,積恨頓解,兄弟情好如初。此案也由此未斷而結。
後人為讚揚鄧鐘岳批文解家仇,曾寫詞頌揚道:家務案,清官難斷,愁煞那七品縣官。鄧狀元,一手批文驚腐頑,冰解了沈氏案。世代相傳揚,千秋為美談!
聊城狀元街位於聊城實驗國小、區婦幼保健院的位置。清康熙二十年鄧秉恆建立此街,到乾隆年間,鄧锺岳考中狀元,故此街稱狀元街,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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