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建鵬

鄧建鵬

鄧建鵬是北京大學法學博士,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網際網路金融研究專家;學術研究領域為網際網路金融、網際網路金融法律與風險控制、網際網路金融監管,中國法律史;先後獲得中央民族大學“十佳教師”、霍英東教育基金會全國高校青年教師獎、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等、中央民族大學五四青年標兵等十項榮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鄧建鵬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江西寧都
  • 出生日期:1976年
  • 職業:法學院教授
  • 畢業院校:北京大學法學院
  • 代表作品:《網際網路金融法律與風險控制》、《論道網際網路金融》
人物經歷,主要貢獻,網際網路金融,法制史領域,學術報告,報刊文章,英文譯作,英譯文校對,獲獎記錄,

人物經歷

法學博士(2004年)。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2011年)。
鄧建鵬
博士研究生導師(2015年)。

主要貢獻

網際網路金融

(1)在網際網路金融領域與黃震教授合著如下著作:
《網際網路金融法律與風險控制》,機械工業出版社2014年6月版
《論道網際網路金融》,機械工業出版社2014年11月版
《做讓用戶尖叫的產品:網際網路金融創新案例經典》,中國經濟出版社2014年11月版。
《P2P網貸風云:趨勢·監管·案例》(中國經濟出版社2015年版)
(2)在網際網路金融領域發表如下學術論文:
《網際網路金融時代眾籌模式的法律風險分析》,載《江蘇行政學院學報》2014年第3期。
《網際網路金融法律風險的思考》,載《科技與法律》2014年第3期。
《英美P2P監管體系比較與我國P2P監管思路研究》,載《金融監管研究》2014年第10期(第二作者)
《“寶寶類”網際網路直銷基金的法律風險控制》,載《金融電子化》2014年第7期
《網際網路金融的風險與監管》,載《中國信息安全》2014年第11期
《大數據在P2P網貸中的套用與困境》,載《金融電子化》2014年第12期(第一作者)
《P2P借貸服務業的若干問題與思考》,載《網際網路金融》總第2期(2013年9月)
《網際網路金融創新引領金融領域創新潮流》,載《銀行家》2015年第6期。
《應如何監管P2P網貸行業》,載《銀行家》2015年第8期。
《監管新政下的網際網路金融發展走向》,載《中國銀行業》2015年第8期(第二作者)。
《以法律規範發展》,載《人民日報》2015年4月6號005版。
《網際網路金融的軟法治理:問題和路徑》,載《金融監管研究》2016年第1期(第一作者)
《網貸評級是時代之需——對“網貸評級第一案”的思考》,載《銀行家》2016年第2期。
《網貸監管規則實際效果有待檢驗》,載《證券日報》2016年1月30日A03版。
《網貸風控與監管轉型》,載《中國金融》2016年第7期。
《網際網路金融專項整治》,載《中國金融》2016年第16期。
,載《銀行家》2016年第8期。

法制史領域

(1)除網際網路金融領域外,鄧建鵬教授在法律史領域積累了大量研究成果,獨立出版如下著作:
《財產權利的貧困:中國傳統民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中國法制史》(北京大學出版社2015年第2版)。
點校或聯合主編《法國六法》(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
《徽州民間私約研究及徽州民間習慣調查》(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2)並在法律史領域發表如下論文:
《我們需要什麼樣的法律史研究——讀〈法律、資源與時空建構:1644-1945年的中國〉》,載《清華法治論衡》2015年8月。
《清末民初法制移植與實效分析──以訟費法規為切入點》,載《華東政法大學學報》2015年第6期。
《清帝國司法的時間、空間和參與者》,載《華東政法大學學報》2014年第4期。
《北洋政府時期預算權的憲法配置》,載《南京大學法律評論》(2014年秋季卷),法律出版社2014年9月版(第一作者)
《從合意到強制:清至民國清水江糾紛文書研究》,載《甘肅政法學院學報》2013年第1期。(第一作者)
《清至民國苗族林業糾紛的解決方式──以清水江“認錯字”文書為例》,載《湖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3年第4期。
《改進民族院校法律專業碩士生培養模式的思考──以中央民族大學為例》,載《民族教育研究》2012年第4期。
《詞訟與案件:清代訴訟分類及其實踐》,載《法學家》2012年第5期。
《套用型法學人才的實踐能力及其實現途徑》,載《當代法學》2012年第6期。
《促動與提醒:美國的中國法律史研究》,載《中國社會科學報》2010年5月25日第10版。
《清朝〈狀式條例〉研究》,載《清史研究》2010年第3期。
《也論冤案是如何產生的──對〈錯斬崔寧〉、〈竇娥冤〉的再解析》,載《法學評論》2010年第5期。
《從陋規現象到法定收費:清代訟費轉型研究》,載《中國政法大學學報》2010年第4期。
《〈錯斬崔寧〉中的冤案發生學》,載(台灣)《法制史研究》第17期,2010年6月版。
《論法律史的新與舊》(第二作者),載《雲南大學學報·法學版》2010年第3期。
《私有制與所有權?──古代中國土地權利狀態的法理分析》,載《中外法學》2005年第2期;(《中國社會科學文摘》2005年第5期轉摘;人大報刊複印資料《法理學、法史學》2005年第7期全文轉摘)
《宋代的著作權問題──兼評鄭成思與安守廉之爭》,載《環球法律評論》2005年第1期;(人大報刊複印資料《法理學、法史學》2005年第4期全文轉摘);部分轉摘於《電子智慧財產權》2005年第4期
《清代訟師的官方規制》,載《法商研究》2005年第3期。
《訟師秘本與清代訴狀的風格──以黃岩訴訟檔案為考察中心》,載《浙江社會科學》2005年第4期。
《清代健訟社會與民事證據規則》,載《中外法學》2006年第5期;
《清代訴訟費用研究》,載《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3期,部分轉載於《中國法學文檔》(第7輯),智慧財產權出版社2010年6月版。
《清代州縣訟案的裁判方式研究》,載《江蘇社會科學》2007年第3期。
《清代州縣訟案和基層的司法運作──以黃岩訴訟檔案為研究中心》,載《法治研究》2007年第5期。
《中國法律史研究思路新探》,載《法商研究》2008年第1期。
《清朝官代書制度研究》,載《政法論壇》2008年第6期。
《清朝訴訟代理制度研究》,載《法制與社會發展》2009年第3期。
《健訟與賤訟──兩宋以降民事訴訟中的矛盾》,載《中外法學》2003年第6期;(人大報刊複印資料《法理學、法史學》2004年4期全文轉摘);全文轉摘於《中國法史精萃(2001-2003年卷)》,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11月第1版,第440-462頁。
《〈唐虞之道〉的民本思想》,載《武漢大學學報(哲社版)》1999年第5期。

學術報告

“法治與中國文化暨中國法律史年會”國際學術研討會(河南開封,2005年10月)。
中國法律史學會、中國社科院法學所、河南大學法學院主辦,受邀作題為“清代民事起訴的方式──以黃岩訴訟檔案為考察中心”的學術報告。

報刊文章

《促動與提醒:美國的中國法律史研究》,載《中國社會科學報》2010年5月25日第10版。

英文譯作

《失禮的對話:清代的法律和習慣並未融匯成民法》,載《北大法律評論》第10卷第1輯,
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1月版(3.6萬字),《中國社會科學文摘》2009年第7期轉摘。

英譯文校對

《美國的公司治理與購併──20世紀80-90年代歷史之解讀》,載《私法》(總第7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6月第1版(2.8萬字)。
《過失殺人:劃分犯罪意圖的譜系》,載黃宗智、尤陳俊(主編)《從訴訟檔案出發》,法律出版社2009年第1版,第164-202頁(2.7萬字)。

獲獎記錄

中央民族大學科研成果二等獎(2006年)。
中央民族大學第五屆青年教師從教基本功比賽二等獎(2006年)。“未名法學論文徵文”一等獎(2003年)。北京大學法學院楊春洗基金會。
2008年獲得的有:北京市第十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研究成果二等獎;中央民族大學本科教學效果“十佳教師”;中央民族大學優秀科研成果一等獎;中央民族大學第六屆教師教學比賽二等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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